医院搬迁前期规划临床医技科室word范文模板 17页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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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
核算收入201X年完成指标的较上年递增15%;
201X年未完成指标的较上年递增20%。
(6分)(见附表1)
4、成本的增长幅度低于核算收入增长幅度。
(3分)
二、工作质量(32分)
1、医疗、护理、药学、感管各项运行指标达到部、省级规定要求。
(4分)
2、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执行率达100%。
3、医患沟通符合率100%。
(2分)
4、门诊准时到岗率100%,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100%。
5、实行多学科诊疗工作,正常开展两科室以上联合诊疗,每周不少于一次。
6、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合格率100%,含门诊处方、病历,住院病历,医技报告单等。
(6分)
7、临床科室质控达标,含药占比、手术指标、临床路径、单病种等。
(8分)(具体见医务科相关规定)
8、抗菌药物使用符合专项管理规定。
(2分)(具体见药剂科、感染处相关规定)
9、医技科室检查治疗及时率100%。
阳性结果病人回访率不低于50%。
10、医技科室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率、回访率100%。
三、学科及人才建设(26分)
1、争创省级重点专科,专科建设上等级。
2、科室有计划的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1-2名。
3、开展新技术项目3项。
获得市局以上新技术引进奖一项(4分)
4、科研工作,获得市级以上科研立项1项和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
5、在核心期刊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中华系列论文、SCI论文各1篇,科主任完成1篇,SCI论文可替代中华系列论文。
6、举办国际论坛或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1项。
积极争创基地、示范单位、重点实验室。
7、完成三级医院一般专科必备技术项目100%、重点专科必备技术项目95%以上。
8、教学量化考核合格率达100%。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参与率、合格率达100%。
四、科室管理(22分)
1、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积极开展JCI评鉴工作,较好完成规定工作要求。
2、科室年度有发展规划、有措施、有进度、有成效。
(1分)
3、积极创建学习型科室,学习有计划有笔记。
医、护“三基”考试合格率100%。
继续教育覆盖率、学分合格率100%,职工个人在线学习达到规定要求。
4、严格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无违纪违规。
5、认真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完成对出院病人费用复核并无差错,科室重大事项经科务会讨论。
6、完成科室申购设备事前论证及效益分析,及时参加科室管理员培训,设备使用完好率100%。
7、保证科室资产安全,配合医院完成指定可收费材料“一物一码”管理,不发生安全生产等事故。
8、认真执行医保、农合、城镇居民医疗管理的政策规定,无违规行为。
9、临床医生对出院病人电话回访率达100%,出院病人预约出院率达
80%。
10、改善服务,达到“三零”目标要求,病员满意率≥95%。
1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成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五、一票否决条款
1、在局对院考核中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
2、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使医院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中央级主流媒体反面报道或被市级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
4、在省、市各项检查中失分,并对医院造成重大影响。
5、出现重度缺陷病历。
6、对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无正当理由不予执行的。
7、科室职工中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8、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院方负完全或主要责任)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9、原省、市重点专科复评被取消“一票否决”。
六、考核奖惩
1、考核方法实行按月考核,逐月累计,年终一次性考核。
2、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绩效工资百分制考核,每月按考核得分发放,80分为2.0系数,并按得分高低同比例加减绩效。
3、年底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为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科室,并按照得分进行排序,临床科室前15名,医技科室前3名且得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科室。
4、新增省重点专科一票进优。
附件:
加减分项目及标准
一、加分项目
1、上级表彰。
科室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局级表彰,每项分别加6、4、2、1分,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当年加分的,可结转到下一年。
2、市局目标考评加分。
因工作业绩突出,在年终考评中为医院加分的,每为院加0.1分,医院即为科室在年终考评中加1分。
3、人才引进(不含市内)和培养。
引进省级重点医学人才3分/人;
正高级卫技人员、市“533”第二层次、省“333”工程人才1分/人;
引进或培养博士研究生0.5分/人。
4、科研工作:
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分/项,参与国家863、973、获得省级科研立项5分/项。
论文:
SCI论文3分以下1分/篇,3-5分2分/篇,5-8分3分/篇,8分以上5分/篇。
(第一、通讯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50%、25%)。
新技术:
省厅新技术引进奖:
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4分/项。
科研成果: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科室)30、20、10分;
二等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科室)20、10、5分;
三等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科室)10、5、3分。
市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科室)10、5、3分;
二等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科室)5、3、1分。
5、技术合作。
与北京、上海、南京三甲医院技术合作并使专科得到较大发展,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1分/项。
6、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加30分,省级重点学科20分/专业,省级重点专科15分/科,市级重点专科5分/科。
7、培训。
出国、出境学习进修3个月以上2分/人。
在北京、上海著名“三甲”医院进修半年以上且带回新技术的0.5分/人。
(带回新技术的,至少应是填补本地区技术空白,且须在半年内成功实施两例及以上手术)。
8、论坛。
主办国际性医学论坛2分/次,国际性讲座1分/次,国家级论坛1分/次、省级0.5分/次。
9、宣传报道。
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正面报道1分/
次,被中央新闻联播栏目正面报道5分/次,央视科普类及省级新闻媒体节目0.2分/次。
10、医疗服务。
门急诊量、出入院病人数、手术量增长幅度超过20%加0.5分,超过15%加0.2分。
11、基地创建。
获得国家级基地(授牌)的,每项加2分;
获得省级基地(授牌)的,每项加1分。
示范单位、重点实验室各加1分。
多学科联合诊治工作正常开展加5分。
二、减分项目
1、被省部级新闻媒体曝光扣5分/次,被市新闻媒体曝光扣2分/次。
2、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省级扣3分/次,市级扣2分/次。
3、因科室工作失误或工作失职,被市局目标考核或软环境考核扣医院分的,则不列入先进单位考核。
4、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或轻微责任)、二、三、四级医疗事故每起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
因医疗事故引发纠纷、科室不积极协助处理造成反复上访,一次扣1分。
医疗事故扣分三年为一考核周期。
5、科室领导干部不执行医院工作纪律、行业禁令,每发现一例扣1分。
三、加减分项目解释
1、年度目标有任务指标的,要扣除年度目标,超额部分方可加分。
2、上级表彰指表彰对象为科室的。
国家级领导小组类表彰,参照国家部委表彰加分;
省部级领导小组类表彰,参照省厅表彰加分;
市级领导小组及市级部门参照市或局级加分。
同一项目受到多次表彰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加一不加二”的原则计算。
3、创成基地或授牌,国家卫生部以上授牌的视为国家级,卫生部内设司(局)、省卫生厅授牌的视为省级;
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直接授牌的,可参照省级授牌加分,其他组织和机构的授牌均不予加分。
4、其他加减分项目,经院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可临时增列,按照同一尺度考核。
5、所有加分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仅有奖牌或证书的均不予认定。
篇二: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一、考核方法:
1.工作质量考核由院部领导和医疗助理随时巡查、定期检查和月季大检查,发现问题根据标准扣分。
2.每1分的分值为100元,从每年年终奖励中扣除
二、考核内容
【请示报告】
(1)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应填写《新业务、新技术报告表》报医务部医疗科备案。
一次未做到扣2分。
一年内至少开展2项新技术、新业务,否则扣10分。
(2)院内会诊应提前三小时报告医务部医疗科,并书写相关病情摘要,以便通知有关人员,因未提前报告或未书写病情摘要而影响会诊治疗者,扣10分。
(3)请求院外会诊,须提前两天报医疗科,并书写病情摘要,否则扣10分。
(4)外出会诊、手术应由科主任安排,报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诊,严禁个人擅自外出会诊、手术。
发现一次扣20分。
(5)门、急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医务部值班室或医疗科报告,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否则扣3分。
(6)发生一般差错应在7天内、医疗纠纷、严重差错应在24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报告医务部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5分。
(7)科室有重、危伤病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2分。
(8)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医务部和器材科并做好登记,及时维修,严禁私自拆装设备,否则扣5分。
【值班、交班】
(1)科室24小时应有值班医师在位,值班医师确需离开岗位时,科领导应指定人员代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不在岗(会诊除外)扣2分。
(2)抽查发现值班医师未履行职责(值班制度第二条)扣5分。
(3)值班记录不认真、签名不全、不写日期者、漏记值班记录等一次扣1分。
【消毒、隔离制度】
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未做到扣2分;
发现无菌操作不符合要求扣5分。
【检诊】
要求2小时内完成:
询问病史、下达医嘱和给予必要的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时间不明确视为不符合要求)。
未完成者扣3分。
【重危病人抢救】
积极接收重危病人的抢救任务,推诿或拒收(由医务部或院首长认定)一次扣10分。
【三级查房】
抽查住院病案发现七天以上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扣2分,无主任查房记录扣4分;
十四天以上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扣8分,无主任查房记录扣10分(因公外出不在此范围),查房记录简单,不能反映病情和上级查房医师的水平扣3分。
【会诊】
(1)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完成。
会诊不及时扣5分。
(2)急诊会诊时应邀科室应在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安排医师赶到,会诊不及时扣10分。
急会诊电话联系时应互报姓名和核对时间,未做到而致纠纷各扣3分。
(3)会诊科室应安排具有与邀请医师职称相应的医师应诊,会诊医师不能处置时,应及时报告其上级医师再次会诊;
病情不明确时应主动、及时随访,不得以“无我科情况”或“排出他科情况……”而推诿。
违反上述条款时扣10分。
【急、门诊】
(1)急诊科对急诊危重症病人(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外科复合伤病人可直接决定收入病房,任何科室
不得拒收,应积极进行诊疗处理,否则视为推诿,一次扣15分。
(2)门、急诊部主任对本部医师上下班情况实行监督,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