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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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4081801
工程名称:
长乐C2-C05及塘河2号路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人: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优化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4年8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长乐C2-C05及塘河2号路房屋拆除工程
2
工程地点
长乐C2-05地块及塘河2号路地块
3
拆除面积
房屋拆除面积共计约18275.43平方米
4
项目概况及
拆除范围
该项目位于拱墅区共分2块区域。
区域1:
东至上塘路绿化;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大关路:
(长乐C2-05区域),建筑总面积14430.92㎡,以砖混结构为主。
区域2:
东至塘河南村;南至余杭塘路;西至塘河南村;北至塘河路(塘河2号路区域),建筑总面积3844.51㎡,以砖木结构为主。
2块区域共18275.43㎡。
请各投标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至室外地坪高度)。
投标人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条件为由(例如:
不得以运输损坏道路设施等为由,另行增加道路设施方面的二次保护等费用;需充分考虑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文明施工费用;需充分考虑周边地下管线保护费用、所拆建筑周边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电力设施等管网保护费用、临近原有建筑的保护费用、周边住户的协调费用等),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
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中标人有监督管理的义务。
如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
工期
甲方正式移交房屋后45日历天内完成拆除、清运及平整场地。
如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拆除工作的,承包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报招标人顺延工期,经招标人查实,视项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格要求:
具有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资格证书》一级;
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
须持有拆房上岗证;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9
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于2014年8月26日16时前至代理公司缴纳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形式:
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期间不计息),缴纳凭据复印件放于投标书中。
(1)收款人:
杭州优化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
建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3)帐号:
33001613535053000155
10
提疑截至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异议,请予2014年8月25
日16时00分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联系电话:
88013063(俞工);传真:
8888404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85865438(潘工);传真:
85865438。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地点:
杭州市珠儿潭巷10号209会议室
时间:
2014年8月27日9时30分
12
开标会
地点:
杭州市珠儿潭巷10号一楼会议室
时间:
2014年8月27日9时30分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价者中标。
▲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委托书必须放于投标书外面;
2、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的证件必须是居民身份证,其他一概不予认可;
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必须放于投标书外面;
4、开标时须随身携带的其他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人员拆房上岗资格证书(至少5人)、2014年5月、6月、7月拟派项目组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当月或2014年7月20日后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施工合同(2个及以上,仅含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8月起至开标时间止,如无法证明该项目的合同是在此时间范围内签订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及业绩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公司核对,存在异议的,最后由评标委员会就报名资料进行复核,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投标时随身携带,不用密封。
检查后原件退回。
4、上述四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予开标。
▲其他
1、水、电表由承包人拆除、登记、保管,最终统一移交发包人;
2、房屋少量门窗有缺失,请各投标人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3、投标人需对自身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单位拆房黑名单。
4、本项目开工时,具体情况承包人可咨询中心动迁部相关人员,且项目现场施工通行通道等条件有限,开展拆除工作有一定的工作难度的,需要各方积极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一旦中标,不因现场及项目自身情况不明等理由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
(例如:
由于运输原因,以不损坏道路设施等为由,需另行增加道路等方面涉及的二次保护费用;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文明施工费用;由于项目工程施工原因,须进行的地下管线保护费用、所拆建筑边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电力设施等管网保护费用、临近原有建筑的保护费用、周边住户的协调费用等等)。
5、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中标人有监督管理的义务。
如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长乐C2-C05及塘河2号路房屋拆除工程
1.2拆房规模:
房屋拆除建筑面积共计约为18275.43平方米。
拆除在室外地坪面以上的原建筑(包含下部的基础部分),并负责清运拆除的全部垃圾,并按招标人要求平整场地。
(家具、空调等设备在拆房移交前由甲方自行负责搬运)。
该项目位于拱墅区,共分2块区域。
2块区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8275.43㎡。
其中:
⑴塘河2号路区域:
东至塘河南村;南至余杭塘路;西至塘河南村;北至塘河路。
房屋以砖混结构为主,建筑总面积3844.51㎡。
⑵长乐C2-05区域:
东至上塘路绿化;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大关路:
房屋以砖木结构为主,建筑总面积14430.92㎡。
请各投标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至室外地坪高度)。
二、工程现场条件
2.1拆房位置明确,施工机具进出方便,具备拆除、运输条件。
三、承包方式
3.1由拆除方总承包,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如一旦发现有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
四、现场踏勘
4.1为确保投标的准确性和措施的可行性,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五、有关说明
5.1拆除方式:
原则上以机械拆除为主。
5.2质量要求:
将房屋拆除至原室外地坪(包含下部的基础部分),并凿除房屋室内地坪以上部分设备基础;清运建筑垃圾至原地坪标高。
拆房备案、清运废土许可、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5.3工期要求:
单体被拆除房屋移交给中标方后45天内按质量要求全部拆完,并清运完建筑垃圾,完成场地平整。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拆除完毕,从中标方接收被拆迁房屋之日起,按招标工期每推迟一天,按壹仟元/天支付违约金。
5.4残值报价:
由投标单位根据市场综合因素、招标人的工期要求、拆房现场实地情况,建筑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内容,按元/m²确定综合单价,房屋总面积约为18275.43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房屋残值投标报价支付给招标人,投标报价不能出现负数,如发生报价为负数的情况,则按无效标处理。
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除外)归中标人所有。
5.5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
5.5.1拆房单位在拆房期间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拆房前做好与周边住户、工厂等的沟通工作,并保护好周边未拆迁场地内的建筑物等;大门处门卫房屋拆迁施工时,必须拉网做好安全隔离;施工场地内要求警示标志明显,安全设施配备到位。
5.5.2拆除单位全面负责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拆除单位负责办理,其产生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里,闭口包干。
5.5.3四周居民及领近单位协调工作由拆除单位全权负责,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闭口包干。
5.5.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拆房人员伤亡事故、第三方事故或使招标人受损等,将由拆房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
6.2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6.3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资信及技术文件组成。
(1)商务文件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2)法人委托书;
3)投标报价书;
4)投标保证金(截止开标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财务查询是否到账为准。
);
(2)资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杭州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资格证书》一级证书;
3)项目组成员拆房上岗证;
4)承诺书(详见格式5);
5)在杭近两年的拆房业绩一览表(两个及两个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的是:
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8月起至开标时间止,如无法证明该项目的合同是在此时间范围内签订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在杭州市区内(仅含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完成类似拆除工程业绩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
6)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如单位名称变更资料等。
(3)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需明确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管理人员班组配备情况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管理人员班组配备: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为必备人员。
管理人员对拆除工程现场进行管理。
拆除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不得擅自退场,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