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250945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7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垄断法记要文档格式.doc

如果这些组织或个人与经营者之间就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有过共谋,即存在主观上的共同故意,他们就应与该经营者一起对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从过错心理方面来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的结果(认识因素),但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商誉毁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意志因素),行为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性是明显而确定的。

当然,经营者也可能因过失造成对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损害,并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商业诋毁,这是基于不构成竞争法体系中规定的侵犯商誉权之行为的条件所决定的。

(三)其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所作的概括,侵犯商誉权的行为分为两种:

一是采取虚假说法的行为,即凭空捏造或散布有关他人商誉的、与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事情,包括无中生有的编造,也包括对真实情况的恶意歪曲。

另一种是采取不当说法的行为,即不公正、不准确、不全面地陈述客观事实,意在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

例如,在比较广告和产品促销活动中,对同类产品、服务的评价使用贬损性质的言辞;

或在未有科学定论的情况下,片面宣传某些产品、服务的副作用或者消极因素。

商业诋毁行为,是对竞争对手合法享有的商誉及商誉权的严重损害和侵犯。

这种以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为手段的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特点编辑

1、有着明确的意在贬低竞争对手的目的性,直接打击、削弱竞争对手与其进行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

2、行为本身表现为捏造、散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不实之情。

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是对真实情况的歪曲。

经营者无论是捏造还是散布虚假事实,都可以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诋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也即竞争对手,而非其他经营者。

所谓由特定的诋毁对象,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

诋毁对象既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竞争对手。

4、行为后果损害的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商业信誉包括经营者的资产情况、经营能力、信用情况等;

商品声誉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质量、效果等,商品声誉最终也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3表现形式编辑

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

例如,在前些年的“郑州商战”中,某国有大型商场不断向郑州及外地新闻单位和名优产品厂家写信,声称郑州某商业单位如何如何不讲商业道德,希望这些单位或厂家不要再与该商业单位发生业务往来。

这种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行为,构成商业诽谤行为。

又如,某日用化学品厂在电视台发布一则广告,用对比的手法宣称:

用其他各种洗衣粉或洗涤剂30分钟也洗不掉的污斑,用了该厂生产的洗洁剂仅5分钟就洗干净了。

而事实并非如此。

这属于片面夸大并歪曲事实的比较性广告,其行为已构成了对他人的洗涤产品商誉的侵害。

(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

例如,在房地产经营业务中,购房者在购房时,大都到各处询价比较,当一个购买者到甲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探知房子每平方米售价后,又来到乙房地产公司探询,乙公司的售房员得知此情况后,竟对该顾客谎称,甲公司的房子质量差,而且信誉不好,如果购买甲公司的房子肯定会有风险。

类似这种为了竞争目的,编造、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

(3)利用商品的说明书,吹嘘本产品质量上乘,贬低同业竞争对手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

例如,1992年某省洗涤剂厂在其所出售的洗衣粉产品包装说明上写道:

“普通洗衣粉、肥皂均含磷、含铝,会诱发人体患老年痴呆症、组织学骨软化、非缺铁性贫血和助长肺病的发生等多种疾病”,并告诫人们以后再不要去买洗衣粉、洗洁净、洗头膏、香皂、肥皂等洗涤用品,还声称其生产的无磷、无毒洗衣粉无上述缺点,可放心使用。

(4)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品失去信赖,以便自己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

(5)组织人员,以顾客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况的虚假投诉,从而达到贬损其商业信誉的目的。

4危害编辑

商业诋毁行为是一种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它不仅给竞争对手的名誉造成损害,而且会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具体而言,商誉是通过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连续性活动而逐渐形成的。

经营者大都需要经过大量而艰苦的市场研究、技术开发、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等,去建立自己良好的商业信誉。

经营者守法经营、讲究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合同、经济实力雄厚、技术水平先进等方面的商业信誉和质量精良、风格独特、热情周到、价格合理等方面的商品或服务声誉,会给他带来交易伙伴和消费者的信任和欢迎,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带来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并可能成为自己进行竞争的最大资本和立足市场的最重要支柱。

而对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任何诋毁或贬低,都可能给该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消极的影响,甚至可能使其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如失去交易伙伴和消费者,或造成资金和原材料供应的困难或产品的滞销,损失大量的利润和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乃至破产或被迫转产等等。

恶意诋毁、贬低他人商誉的诽谤行为,包括损人利己、尔虞我诈,不惜以诽谤他人商誉的非法手段挤垮竞争对手而牟取暴利,它不但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欺骗了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最终必然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

5法律责任编辑

1、商业诋毁行为的民事责任

我国《反法》未对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可以依据《反法》第20条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此之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第20条的规定来要求赔偿。

2、商业诋毁行为的刑事责任

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要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一、名词解释(请在以下八个名词解释题中选做六题,每题5分,共30分)

1、经济法

 

2、产品责任

3、商业贿赂

4、相关市场

5、商业银行

6、产品质量认证

7、价格监督检查

8、增值税

二、简答(请在以下七道简答题中选做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何不同

2、简述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内容及其功能

3、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4、垄断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5、简述政府采购法的原则

6、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7、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三、论述题(请在以下两道题中选做一题,共30分)

1、论经济法在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

2、你如何认识现实生活中的职业打假者知假买假现象

四、附加题(本题30分)

行政性垄断,特别是地区封锁等类型的行政性垄断非常猖獗,但至今仍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请结合2007年8月份通过的反垄断法规定的内容,谈谈你对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评价。

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请在以下八道名词解释题中选做六题,每题5分,共30分)

1、经济法:

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5分)

2、产品责任:

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售出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商业贿赂:

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4、相关市场:

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5、商业银行:

依据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6、产品质量认证:

指通过认证机构的独立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从而证明某一产品达到相应的标准。

7、价格监督检查:

是价格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等主体对价格违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审理与处置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8、增值税:

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何不同?

答: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行政法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2分)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

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等。

(3)作用不同:

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4)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还采取追究经济责任等多种制裁形式;

行政法则采取行政制裁等形式。

不限于以上答案,有其他合理表述的,均可得分。

2、简述我国的价格听证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