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235181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部门(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年度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是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五条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及乡镇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省级部门及乡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二)县级部门及乡镇负责本部门(乡镇)管理的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申报、审核和汇总,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组织、指导本部门(乡镇)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

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乡镇)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负责绩效目标的公开工作。

(三)县级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完成;

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绩效目标的编制

第六条绩效目标由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和规定的方法、程序科学合理编制。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

第七条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主要包括设定预期目标、制定绩效指标和确定绩效指标值。

预期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和量化。

绩效指标是对预期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绩效指标值是绩效指标的具体表现,一般见可衡量的标准、数值、比率等来表示,确定指标值时主要依据或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绩效标准。

第八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不能量化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合理可行。

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

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九条绩效目标编制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二)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规划;

(三)中期财政规划及年度预算管理要求;

(四)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五)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它依据。

第十条绩效目标编制方法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政策依据、资金性质、支持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政策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2.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对项目支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部门预算项目应明确年度绩效目标,专项预算项目应同时明确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4.经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填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对县级部门及乡镇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及乡镇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

2.结合部门及乡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及乡镇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及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经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结合职责履行和履职效果,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填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编报程序

(一)县级部门所属单位编制绩效目标。

申请预算资金的部门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绩效目标,随同本单位预算提交相应县级部门;

根据县级部门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

(二)县级部门及乡镇编制绩效目标。

县级部门及乡镇按要求编制本部门及乡镇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绩效目标,随同本部门(乡镇)预算提交财政局,根据财政局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

第三章绩效目标的审核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由财政局和县级部门及乡镇按照预算管理职能职责和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

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

审核符合要求后,绩效目标方可进入项目库,并进入预算编审流程。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审核内容

(一)相关性审核,包括目标相关性和指标科学性。

审核总体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是否密切相关;

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充分、细化、量化,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值。

(二)完整性审核,包括规范完整性和明确清晰性。

审核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无缺项、错项;

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三)适当性审核,包括绩效合理性和资金匹配性。

审核预期绩效是否显著,是否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进,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与其它同类项目相比,预期绩效是否合理;

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使用方向等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

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性审核,包括实现可能性和条件充分性。

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充分;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内部控制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审核程序

(一)县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审核。

县级部门对其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相关性、完整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确保绩效目标相关内容及指标值的科学、准确和合理。

所属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县级部门,审核经过后按程序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审核。

财政局对县级部门及乡镇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

县级部门及乡镇根据财政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报送财政局审核。

财政局根据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提出预算安排意见下达县级部门。

第四章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

第十五条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财政局在批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

县级部门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按预算管理级次批复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

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第十七条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

(一)绩效监控。

预算执行中,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项目,要经过中期评估予以及时调整。

(二)绩效自评。

预算执行结束后,县级部门及乡镇应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5),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指标值等,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作为部门预、决算的组成内容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

(三)绩效评价。

财政局在县级部门及乡镇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或部门(乡镇)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要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若未实现绩效目标的,县级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若绩效目标制定不够科学合理的,县级部门应当在下一年度予以调整。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级部门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将有关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部门(乡镇)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乡镇)具体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6.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图

宣汉县财政局办公室5月18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