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223804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87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科金域项目QC成果发布Word格式.doc

太原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设计单位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开工日期

2011年9月8日

监理单位

山西神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

2013年9月30日

建筑面积

100615.14㎡

结构类型

全剪力墙结构

建筑高度

98.75m

建筑层数

地下2层,地上33层

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太原万科金域国际Ⅱ标段项目,包括3#、4#、5#、6#四栋高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占地面积三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00615.14㎡,地下2层,地上33层,建筑高度为98.75m;

主楼建筑面积85495.37平米,各楼号室内外高差0.15m.地下车库均为一层,但层高不等,分单层车位和复合车位两种;

建筑面积为15978.44㎡。

结构形式为全剪力墙结构,主要功能是供居住使用,层高为2.9m,交工为精装修交工。

二、小组概况:

小组名称

山西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科金域国际项目QC小组

课题

应用QC方法,确保主体结构顶板平整度质量

注册编号

SCT13—10

小组类型

现场型

培训情况

参加过TQC培训,授课19h

活动日期

2012年5月1日~2012年11月18日

序号

姓名

小组职务

职称

文化程度

小组分工

1

蔡明强

组长

总工程师

本科

全面组织QC攻关

2

路万兵

副组长

副总工程师

中专

负责小组技术指导

3

李军明

技术部长

大专

技术方案

4

贺艳奇

组员

技术员

方案实施

5

赵建增

质检员

高中

6

刘威

项目档案员

现场管理

7

杨义超

8

王宝贵

质量检查

9

刘长松

项目资料员

资料整理

制表人:

刘长松日期:

三、选题理由:

1、以往住宅楼交工之后由于顶板厚度超过规范要求,装修抹灰时顶棚找平太厚造成顶棚饰面层脱落而导致业主投诉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

2、在万科施工万科标准要求对此项要求颇为严格,此项控制不好,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及交房质量。

3、在交付业主后由于顶棚不平造成房间净层高“缩水”也是业主投诉的热点。

四、小组目标、制度及活动特点:

小组目标

主控项目

顶板混凝土质量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

标高、平整度、几何尺寸、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混凝土外观无缺陷,观感质量评定为“好”

1、每月活动不应少于两次,并应有记录;

2、小组出勤率必须确保95%以上;

3、坚持培训,学习工艺标准、规范、施工手册,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管理方法;

4、按PDCA程序办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活动特点

1、以确保顶板混凝土平整度的施工质量为主题,动态管理为主线,全过程跟踪控制;

2、由技术骨干组成QC小组;

3、活动中要求技术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相结合,深入施工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并及时反馈信息,及时研究对策;

五、小组活动内容和形式:

(图表见下页)

阶段

活动内容

活动方式

出席人数

活动次数

P:

调查分析及采取对策

小组各成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现场调查

小组讨论

D:

实施阶段

依据对策,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C:

实施效果

现场过程检查,进行对比

现场检查

A:

巩固总结

总结活动过程

小组成员参加活动的出勤率

95.8%

11

制表人:

六、小组活动情况:

1、调查分析和采取的对策(P阶段)

根据顶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根据质量问题出现的种类和频率进行排序,认为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模板质量

检查项目

检查频数

不合格频数

频率%

累计率%

表面平整度

80

30

37.5%

截面内部尺寸

50

12

24%

61.5%

底模上表面标高

16.7%

78.2%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5

11.4%

89.6%

垂直度

40

7.5%

97.1%

轴线位置

34

2.9%

100%

不合格频数合计

55

模板质量问题频率排列图:

混凝土质量

70

24

34.3%

观感质量

22%

56.3%

标高

20%

76.3%

几何尺寸

32

12.5%

88.8%

96.3%

37

2.7%

46

混凝土质量问题频率排列图:

通过上述分析,确定了表面平整度不准确是问题的关键,小组进过认真的讨论和分析,并确定目标:

经过QC活动后顶板混凝土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

绘制鱼刺图如下:

环境

砼坍落度大

材料

检测设备

季节、政策性停工等

检测仪器不准确

模板龙骨刚度不足

砼供应不及时

顶板标高不误差

施工工序不合理

操作水平低

支撑主体和垫块不到位

龙骨间距过大

责任心不强

施工方法

人员

要因确认

原因

要因确认

要因判断

人员专业性不强

人员专业性不强,会直接影响施工质量。

非要因

操作水平低,会导致质量下降。

仪器不准确

仪器不校正或校正不准确,会直接影响放线准确度。

测量工具误差

两个工具之间的误差,会导致标高测量不准确

要因

砼塌落度大

砼塌落度大,会造成砼缺陷。

主体模板支撑和垫块不到位

支撑主体和垫块不到位,会影响观感质量下降。

要因

天气因素

大风、大雨等天气,会影响测量误差。

砼供应不及时,会造成砼缺陷。

施工工序不合理,会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及模板安装质量。

10

模板刚度不足

模板刚度不足,会造成涨模。

通过QC小组成员现场调查与认证分析,找到要因如图,并着手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

(1)调整测量仪器,重行校准,精确至误差小于2mm;

(2)调整施工工序,从新编制施工方案;

(3)具体对策及实施:

项目

对策措施

执行人

时间

全站仪定位后,再距离测量,精确至误差小于2mm

定位后检查

浇筑混凝土前,再用仪器重新复核标高

浇筑混凝土前

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截面内部尺寸进行重新复核,误差小于3mm

模板安装过程中,利用轴线和引出线保证模板垂直度。

施工过程中

浇筑混凝土前,用检测尺检测平整度

浇筑混凝前

其它

模板安装过程中对各控制桩点等成品保护。

施工工程中

模板安装完成后,再次复核轴线位置。

浇筑混凝土前,利用轴线和引出线对模板验收。

截面尺寸

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的固定重新检查。

混凝土观感质量

合理保证砼塌落度、振捣密实、均匀。

浇筑混凝土时

浇筑混凝土时,考虑天气不利因素。

刘长松日期:

2、D阶段:

对策实施

对策实施一:

QC小组人员写出书面技术交底,组织各专业组人员认真学习并经全员签字,合理安排个专业组的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交流技术经验。

对策实施二:

为了保证顶板混凝土施工质量,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会同各专业组人员,就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特点进行分析,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和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对策实施三: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剪力墙大模板拆除之后,及时在墙身上精确弹出结构1m线,顶板支模板时测量时改用红外线扫平仪对顶板统一进行扫平,顶板不平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顶板下的模型平整度控制在6mm之内。

顶板浇筑过程当中及时在顶板模型下检查浇筑过后的模板平整度是否有变化,并及时修复,确保平整度在预定目标之内。

测顶板时测点间距不得大于800mm.

(2)顶板支模板前支撑架体,要根据立杆的位置,在立杆的底部全数铺垫上边长不低于100*100厚度不低于40mm的方木垫块,以加强竖向垂直受力的支撑面积。

(3)顶板下要支撑立件要加密,根据房间顶板的跨度和设计的板厚调整顶板模型下的立杆间距不大于0.9m.为保证支撑体的整体稳定性,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底部200mm高加设纵横向扫地杆,在距离顶模板以下500--800mm的范围内设置水平杆,水平杆的两端要有顶丝与剪力墙顶紧,防止架体在承受荷载时发生位移。

同时。

顶板的中间部分起拱高度比四周顶板的高出5mm,(由于房间尺寸不大于4m按照1/1000拱)。

这样,模板拆除之后,首先保证了顶板的平整度符合规范和万科的要求。

(4)墙顶交接处要在阴角部分布置上方木,并在方木的下边加设顶柱,保证边角处平整、一致,顶面大面处于标高一致。

3、C阶段:

检查

(1)根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材料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