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 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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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不到上述条件,甲方有义务继续平整和治理,使其达到上

述条件。

五:

乙方保证此合同的履行、并监督甲丙双方的行为。

六:

甲丙双方因土地沉降问题遵守此协议,不的有违约行为,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每天处罚违约金5000元。

七: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应。

甲方:

元宝山镇南荒村委会

代表:

xx年六月十五日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

(二)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议书

:

征地单位(甲方):

被征地单位(乙方):

四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单位(甲方):

被征地单位(乙方):

一、(甲方)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需要征收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乙方)位于地段的土地亩,其中:

耕地亩、鱼塘亩、园地亩、林地亩、草地亩、其他农用地亩、未利用土地亩、建设用地亩。

(详见征地图)二、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安排,留用地面积为亩。

乙方选择货币安置。

征地用途属市政道路建设不安排留用地安置。

三、各项补偿费单位:

元、亩、元∕亩

四、本协议签订后,在用地报批等手续需延迟时,乙方必须履行提供该征地面积范围内所需手续的法人签名、加盖相关印章及证明材料文件(不受乙方单位机构改变全称或法人变更)。

五、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市国土资源局、市储备中心、市财政局各执一份,并从双方签名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章)

乙方:

国土资源局代表:

见证方:

本协议签订日期:

二Ο年月日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三)

编号:

xx县国土资源局

-0-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四)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惠州市南都画家村投资有限公司被征地单位(乙方):

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南都画家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

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xx]149号)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

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

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

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章)乙方:

法人签字:

签字:

xx年月日于石坳村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五)

关于土地征收协议书

订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城市建设需要,按照县委、政府安排,甲方依法将乙方辖区内土地实行部分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安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蓬安府发[xx]30号)及《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蓬安府办发

[xx]57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一、征收土地范围

甲方一次性将乙方辖区内的土地(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依法部分征收,并以双方认可的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际测绘的面积为准进行安置补偿。

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图。

二、征收土地面积

甲方依法征收乙方土地总面积亩,其中:

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亩。

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林木、地面附着物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xx]73号)、《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安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蓬安府发[xx]30号)及《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蓬安府办发[xx]57号)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执行。

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为1450元/亩。

1、土地补偿费金额:

共计人民币万元。

耕地:

亩×

1450元/亩×

10倍=万元;

2、安置补助费金额:

人×

6倍=万元;

(二)青苗、林木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的计算标准及金额:

1、青苗、林木补偿:

耕地亩,标准2250元/亩(含林木800元/亩),计万元。

2、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以下补偿均为一次性补偿):

上述青苗、林木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共计万元。

四、资金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安置被征地人员,青苗、林木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由财政局直接支付给相关权利人,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五、人员安置方式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已报县政府批准:

甲方对乙方土地进行部分征收,对其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采取农业安置的方式,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负责。

六、其他约定

以上补偿同时包含尚未占用的土地上的所有青苗、林木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社员不得继续在该土地上耕种和栽植林木等,并自行清除现有土地上青苗、林木及地上附着物,及时交付土地。

今后建设使用土地时,青苗、林木及地上附着物不再补偿。

乙方群众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建设施工。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其他用于资金支付相关手续。

法定代表人:

蓬安县镇村社

社员代表:

xx年月日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六)

征收土地协议书

按照HY县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为解决HY县工业园区内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经HY县人民政府批准,HY县国土资源局同意,HY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征收HY县xx(以下简称乙方)位于316国道以南原乡镇政府以东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征收协议如下:

一、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每亩3万元人民币(含青苗补偿费)。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所处HY县xx215国道以南原乡政府以东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

具体四至范围以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xx村组共同确定征收土地四至界限为准。

统一征收土地面积以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xx村组共同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详见征地位置平面图)。

三、征地补偿

乙方同意甲方征收本村三组集体土地(亩)(耕地(水田、旱地)亩)。

征收土地补偿费每亩3万元。

合计付给乙方征地补偿费元(最后结算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四、付款办法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二十日之内甲方付给乙方征收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即元,乙方将已征收土地交由甲方建设时,甲方在交付土地后的30日内付清剩余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即元。

五、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期付清征收土地补偿费,逾期不予支付,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使用土地,并要求甲方每天按已征土地差欠价款千分之一交纳违约金。

乙方必须将所征土地如数交付甲方使用,并负责做好有关土地纠纷调处。

逾期不交付已征土地,由HY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否则,一切后果概由反悔方负责。

HY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HY县xx民委员会

组代表:

xx年月日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为解决我县工业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HY县城关镇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拟收回组部分农户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

经甲方与农户(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位置和面积

乙方同意甲方收回集体承包经营土地亩(水田亩,旱平地亩)。

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为准。

二、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

水田(旱平地)万元/亩(含青苗补偿费),甲方收回乙方集体承包土地;

水田亩,元;

旱平地亩,元。

合计补偿为元。

大写人民币元。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必须按期付清土地补偿费,逾期不支付,乙方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乙方领取土地补偿费后必须将所有收回集体承包土地如数交付甲方。

逾期不交付土地者,由HY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否则,一切后果反悔方负责。

甲方(盖章):

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盖章):

xx年月日村征收村民土地开机耕来土地赔偿协议书范本(七)

土地租用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元)。

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拾年。

二、乙方租用甲方土地后,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若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三、租用用途,只限于乙方提水输送洗矿厂洗矿和生活用水。

四、租用期限过后,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后续租,其租金另议。

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果,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稻田)的使用权,乙方所建工房设施(不包括提水机器设备)归属甲方。

五、乙方在提水期间,需无偿向甲方提供比邻稻田用水。

六、除国家征用情况外,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提出收回等协议之外要求。

七、如遇特殊情况,洗矿厂在租用期间停止生产(停止生产时限为1年),不需提水后,甲方随时可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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