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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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3月底前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1)召开局党委会传达省市县委和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及时
(2)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推进责任落实
3.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亲自督促、主动落实。
(1)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
4月初
(2)与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定期听取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督促领导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解决存在的问题。
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月、12月
5.督促局属各单位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4月
(2)督促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落实2018年责任制分工任务落实。
12月
(3)对县委、纪委纪检组、督导组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抓好牵头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
6.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按照住建系统维稳工作方案,做好系统信访案件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下发提醒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做好政务中心“局长驻窗口”,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教育监管
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与局属单位负责人和重点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构建惩防体系。
(2)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8.每年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9.发现、提醒、纠正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0.每年为本系统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6月、11月
四、保持清正廉洁
11.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表率。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带头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完善我局“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13.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等身边人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4.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以书面形式县委、县纪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根据安排,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根据县上安排进行
责任人:
***职务:
副书记
一、落实分管职责
1.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3)与分管局属单位负责人按照签订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
(4)定期向局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1)根据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研究、推动分管科室牵头任务推进。
(2)对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8月
二、推进预防腐败
3.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年度任务。
(2)督促分管单位和科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长期坚持
4.加强分管科室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督促局办公室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2)督促局财务科继续开展乱发钱物、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及时统计支出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只减不增。
(3)督促局办公室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自查是否存在多占办公用房情况。
3月、6月、9月、12月
(4)督促局属单位和分管科室开展作风整顿,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
8-9月
(5)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1)给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2)督促分管科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6.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单位和科室负责同志。
(2)对分管科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科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2次。
四、坚持廉洁自律
7.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县组织部备案。
(4)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8.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
加强对配偶和子女和身边人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职务:
副局长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5月、7月、10月、12月
(3)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并组织分管科室推动责任落实。
(1)根据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研究、推动分管科室牵头任务推进。
(2)每半年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2)督促分管科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督促局属单位和分管科室开展作风整顿,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
不定期督查。
***职务:
(3)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