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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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1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方式有: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
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考勤制度
第五条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
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2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允许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宿管员或后勤服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离校,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
遇事冷静,以保障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对学生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过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卡)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保卫处,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非本室人员及校外人员带入、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经宿管员同意)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住宿生在离校日留宿、非离校日不住宿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9、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工处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危害性强的活动项目,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6、高职学生会单独组织一定规模的学生活动须报请学工处、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中职学生活动必须由老师组织方可进行。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3
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内容
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规管理活动: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院每年在新生入学期间都会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
学院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检查,核查学生住宿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此外,学院还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严格上课考勤制度,检查和督促早操出勤。
各班学习委员记录每天上课出勤情况,学院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
组织学生会同学对早操进行考勤并保证出操质量,规范请销假制度。
(三)做好各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四)选送品学兼优、要求进步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骨干培训。
开办分党校,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五)加强班级管理,强化集体意识。
学院给每个班级分配一名班主任,将班级作为学院学风建设的基本单位来抓,每年评选优良学风班。
各班每年对班委进行民主换届选举。
班干每周填写班级手册,将班级学习、活动等各方面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和学院。
学院支持各班级开展有利增强班级凝聚力的各类班级活动。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及时治疗学生心理疾病。
学院设有心理工作室,每个班级设一名心理委员,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地开展相关教育宣传活动。
(七)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院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