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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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安全论证资料,现场核查安全间距情况。
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39条
查阅企业设计图纸,现场检查车间、仓库布局及排放口的设置情况。
2
工艺安全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第5.5.2.2条
现场检查。
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按工艺要求运行;
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现场检查。
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有浮盘落底的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38条、《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第6条
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按照工艺卡片参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
2.定时进行巡回检查,要有操作记录;
操作记录真实、及时、齐全。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日志内容完整、真实。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查阅相关记录,现场检查员工操作、巡检及交班情况。
3
设备安全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35条、《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
现场检查设施设备。
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法》第33条、《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查阅检验检测及维护保养资料,现场检查相关设施的运行情况。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等是否正常投用,安全附件校验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安全生产法》第33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3.5条
油气储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油气储罐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
(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5)储存甲B、乙A类的液体应选用金属浮舱式的浮顶或内浮顶罐,采用固定储罐的应设置氮封;
(6)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氮气或其他气体气封的甲B、乙类液体的储罐应设事故泄压设备;
(7)油气储罐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及夏季降温喷淋设施,易燃液体储罐应按规定设置泡沫灭火设施;
(8)液化烃球罐的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处以下0.2米的部位应覆盖耐火层,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安全生产法》第33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6.3条、《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第6.1条、第7.4条
现场检查油气储罐及相关设施设备。
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6.1.5.1条
检查现场。
安全设施是否被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是否立即复原。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第5.5.2条
查检维修计划,安全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4
仪表
自控
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准,是否正常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33条、《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现场检查设置及完好情况。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值守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在控制室应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分布图。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0507-2014
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应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仪表的安装和维护,固定牢固无松动,管线无渗漏,无损伤,无腐蚀。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5
特殊作业
是否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特殊作业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作业票与作业内容是否一致,签审是否齐全。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查阅相关制度及作业票证,现场检查作业情况。
特殊作业场所是否配备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空气呼吸器。
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检验、检测项目与作业票规定是否一致。
《安全生产法》第40条、《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特殊作业现场是否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特殊作业过程是否有人持续监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持特殊作业票进行作业。
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
6
储运安全
切水、装卸、倒罐作业是否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否存在作业人员离开现场现象。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查阅相关制度,现场检查在岗情况
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是否存在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38条、《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现场检查作业情况。
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仓储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4条、《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违规交叉穿越问题;
光气、氯气(液氯)等剧毒化学品管道是否穿(跨)越公共区域。
《安全生产法》第38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堤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穿墙孔洞是否封堵严密,砌体结构防火堤是否加钢筋混凝土压顶。
《安全生产法》第38条、《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4.2.8条
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是否布置在同一罐区。
《安全生产法》第38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2.4条
可燃、易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是否设输送泵,或输送泵与储罐距离不足;
防火堤内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排布未穿管或未使用桥架情况。
储罐接地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人体静电释放设施是否有效接地;
呼吸阀、液位计是否定期检查;
相关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安全生产法》第3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
查阅相关检验记录,现场查看设置及完好情况。
7
重大危险源
(1)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重点控制参数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校验。
(2)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是否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二)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三)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安全生产法》第33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13条
查阅效验和维护资料,现场检查相关设施设备。
8
现场管理
存在有毒气体的区域是否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
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场所是否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相关设备、器材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相关记录台账是否齐全。
《安全生产法》第38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第6章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配备及完好情况。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32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
现场查看设置情况。
易燃易爆区域电器和工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查阅防爆区域分布资料,现场查看相关设备和工具。
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
《安全生产法》第54条、
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
现场检查员工在岗情况。
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因素、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装备是否熟练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25条
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在装卸前是否对运输车辆进行了查验登记,并填写《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和核准登记表》,登记表要存档备查。
鲁安监发[2005]81号文、
DB37/1694-2010
查《装车查验和核准登记表填写的规范性。
是否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7条
现场查看安全标签的粘贴或拴挂情况。
9
其他内容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当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