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物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国际贸易实物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实物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9.对等样品:
卖方为了确保双方的交易成功,可以按买方来样复制或选择质量相近的样品
10.FAQ:
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质量水平,一般是就中等货而言
11.中性包装:
指即不标明生产国名、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和牌号的包装。
12.品质的含义:
商品质量是指买卖双方所交易的商品所具备的本质属性。
13.度量衡制度:
数量是由计量单位进行表述的,而计量单位是依据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而言的。
14.中性包装的准备:
15.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是有关价格条件的专门用语,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来明确一笔交易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承担费用的风险的责任。
贸易术语又称为价格条件、贸易条件。
16.佣金:
是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介绍交易而提供服务的酬金。
17.班轮运输:
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轮船运输方式。
班轮运输的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物,因此,班轮公司具有公共承运人的性质。
18.租船运输:
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指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船舶所有人(船东)将船舶的全部或一部分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已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
19.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是仅次于海运的一种主要运输方式。
它具有运量大、安全可靠、运输准确及连续性强等优点。
20.清洁提单:
指交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21.指示提单:
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填写“凭指示”、“凭发货人指示”等字样的一种提单。
22.倒签提单:
是指承运人签发提单时,倒填签发日期的一种提单。
由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
23.海运提单的种类: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按照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按照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按照运输方式划分;
按照船舶运营方式划分;
按照提单内容划分;
按收费方式划分;
按其他方式分类
24.装运期的规定方法:
某月装运;
规定跨越装运;
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
规定在受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25.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方便卖方根据货源情况安排装运和适应买方接收和转售货物的实际需要,装运港一般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均需规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26.推定全损:
又称商业全损。
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船舶保险价值的。
27.分批装运和转运:
分批装运又称部分装运,是指将同一合同或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批次装运。
装船是指在海运中,货物装船后在中途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
28.共同海损:
(1)共同海损损失是由共同海损行为或共同海损行为为直接引起的后果造成的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费用。
(2)共同海损行为,是指在航海过程中,如船货发生共同危险,为了保护处于危险中的财产,主动而合理的做了或产生的任何特殊牺牲或费用。
(3)如果发生共同海损损失,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遭受损失的一方应与其他有关利益方一起承担比例分摊责任,这种分摊称为共同海损分摊。
29.单独海损:
是指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除共同海损之外的,由于保单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
单独海损是一种特定利益方的损失。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单独海损一般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2)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和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
(3)必须是船方、货方或其他利益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涉及他方的损失。
30.仓至仓条款:
31.保险单:
俗称“大保单”或“正式保险单”,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
32.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对收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33.(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把它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34.承兑:
是指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而将此项意思表示以书面文字载于汇票上的行为。
35.汇票的含义,种类,作用:
含义: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的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某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种类: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划分;
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划分;
按照付款的时间划分;
按照承兑人划分
36.汇付的性质,种类:
它是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交给收款人。
电汇、信汇、票汇
37.托收的性质,种类:
性质:
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
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
38.信用证的种类:
按照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划分;
按照开证行承担的责任划分,按照是否由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划分;
按照付款时间划分;
按照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转让划分;
按照用途与运用方式划分;
SWIFT信用证
39.商品检验检疫:
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40.不可抗力: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双方签约后,发生了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因此免除未履约或推迟履行合同的责任
41.仲裁:
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把双方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2.押汇:
又称“出口押回”“买单结汇”,即国际上通常采用的“议讨”方式,是指出口地议付行收到出口公司交来的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按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买入汇票和单据,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至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额按议付日外汇价格折成人民币,收入受益人账户,出口地议付行再将单据转交国外指定银行索取票款。
简答题:
1.有效发盘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一项发盘应向特定的受盘人作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的明确
(3)有表示发盘人受发盘约束的意思
2.何种情况下发盘失效?
(1)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2)拒绝
(3)还盘
(4)再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即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5)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所在国政府对发盘中的商品或所需外汇发布禁令、标的物灭失等,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6)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如死亡或得精神病等,则该发盘的效力也可终止
3.构成有效接收的条件是什么?
(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
(2)接受的内容应与发盘的内容相一致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
(4)接受必须表达出来
4.交易磋商的基本形式包括哪几种?
口头磋商、书面磋商、行为表示、电子商务
5.交易磋商的内容是什么?
在谈判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洽谈的内容主要围绕将要签订的合同进行。
主要交易条件如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与支付等,这些交易条件在每笔交易中都不同。
另外,如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交易条件叫做合同的一般交易条件,这些交易条件相对固定,是一方出售或购买商品时提出对每笔交易都适用的一些基本交易条件。
在双方有长期的贸易往来的条件下,双方在初次接触时互相接受一般贸易条件,经过共同确认后,作为将来交易的基础,在以后的交易中则不必逐条重复这些条件,只洽商主要交易条件即可,这样可以简化磋商内容,节约磋商内容,节约磋商费用和磋商时间,加速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
6.发盘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英美法系遵循投邮主义,认为发盘在发盘人发出发盘时生效;
而大陆法系遵循到达主义,认为发盘在发盘到达受盘人时生效
7.接受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英美法认为接受必须传达到发盘人才生效,即投邮主义。
大陆认为接受于到达发盘人时生效。
如果接受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或者如发盘未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内未到达发盘人,接受即为无效。
8.订立合同有哪几种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9.交易合同具备什么条件才具有效力?
(1)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是通过要约与承诺而达成的
(2)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6)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10.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凭实物买卖:
看货买卖;
凭样品买卖
凭说明买卖:
凭规格买卖,;
凭等级买卖;
凭标准买卖;
凭品牌和商标买卖;
凭产地买卖;
凭说明书或图样买卖
11.什么是品质公差和品质机动幅度?
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品质公差和品质机动幅度的意义何在?
12.请解释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
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都以百分比表示,百分比的确定应依据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输方式等交易的具体情况。
13.在运输包装上刷制的标志有哪几种?
它们各起什么作用?
几何图形、文字、数字
作用是便于识别货物,易于点数、查箱,使单货相符,防止错发错运,方便运输
14.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贸易术语?
是有关价格条件的专门术语,受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来明确一笔交易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承担费用和风险的责任。
15.简述FOB、CFR和CIF、FCACPTCIP术语的不同?
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在指定装运港交付货物,自货物被装上船起,风险发生转移,买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船或者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
CIF“成本加运费家保险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船或者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
FCA“即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者买方指定的其他人。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除了承担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的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取得货物保险。
16.在国际贸易中,有哪几种作价的方法?
不同的作价方法的基本的含义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何利弊?
固定价格:
是指明确规定的具体的价格。
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以致转售时价格变动的风险。
即使在订约后市价有重大的变化,任何一方也不得要求变更原定价格。
非固定价格:
待定价格是指合同中价格不作明确的具体规定,只规定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照某种原则来商定价格。
这种方式由于未就作价方式作出规定,容易给合同带来较大的不稳定性,双方可能因缺乏明确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