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档格式.doc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档格式.doc(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建筑业协会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名单。
4.网上公示。
通过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对拟表彰的先进名单进行公示。
5.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对最终确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发放荣誉证书。
四、评选项目及数量
1.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30个;
2.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50名;
3.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外出施工先进企业10个;
4.2013年度优秀劳务企业10个;
5.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个、先进个人20名;
6.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民工工资支付先进企业20个;
7.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先进企业20个;
8.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人才培养先进单位20个;
9.2013年度淄博市建筑施工信用管理先进企业20个;
10.2013年度外地进淄施工优秀企业5个。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区县建筑业协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审核把关工作,对有明确数量要求的内容要认真审核,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二)各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填写的主要业绩要对应评选条件加以说明。
(三)市建筑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要对会员申报的数据和业绩进行认真复核,并根据评选条件排出表彰顺序。
六、评选条件
(一)优秀施工企业评选条件
1.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
2.本年度施工产值:
特级25亿元以上,一级8亿元以上,二级3亿元以上;
3.积极参与“柳泉杯”创建活动,至少获得1项“柳泉杯”奖或者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4.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受到行政处罚;
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5.积极参加淄博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评先创优、绿色施工等各类活动,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本年度引进各类人才10名以上;
6.及时、准确填报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统计快报数据;
7.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获得A级及以上等级;
8.本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质量管理、科技进步、企业管理等奖项,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单位优先评选。
(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1.取得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在岗项目经理;
2.本年度负责承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工程造价超过1千万元;
3.本年度创出“柳泉杯”奖,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安全、科技进步等奖项,申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优先评选;
4.负责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事件;
5.负责承建的工程项目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做到了文明施工;
6.重合同、守信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7.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职业技能人员配备齐全。
(三)外出施工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服从工程所在地行业管理,诚实守信,无损害淄博市建筑业声誉和形象问题发生;
2.外出施工业绩突出,总承包企业外出施工产值8千万元以上,专业承包企业外出施工产值2千万元以上;
3.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受到行政处罚;
4.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5.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7.本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安全、科技进步、企业管理等奖项,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会员优先表彰。
(四)优秀劳务企业评选条件
1.企业年平均作业人数达到300人以上,劳务产值1000万元以上。
2.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3.重合同,守信誉,讲诚信。
企业经营作风端正,“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企业经营者具有社会责任感。
4.企业重视工人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素质;
关心职工生活,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5.年内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以及违规经营事件发生。
(五)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建立健全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和技术保证体系并稳定有效运行,设立了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或机构,并配备专职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完善;
2.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施工管理、技术、工艺及施工机具等方面的创新业绩突出,获得的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奖不少于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不少于1项;
3.企业通过了ISO环境、质量、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4.建立了工法管理制度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体系,获得的省级以上工法不少于1项、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少于1项;
5.近2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5%以上;
6.应用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水平,初步建成企业信息化网络平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
(六)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建筑业技术、质量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至少参与完成了1项市级QC成果;
3.参与完成省级工法、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奖、创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地方或行业规范(标准)编写、获得技术专利、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的人员优先评选;
4.无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参与管理的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七)民工工资支付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职责到位,有健全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2.落实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到位,现场用工管理到位;
3.无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4.积极落实清欠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规定,积极配合清欠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
5.施工现场设置民工工资维权牌,民工工资支付及时。
(八)养老保障金管理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文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单位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户管理,专户储存,无违规挪用劳保金现象发生;
3.具有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资格,服从所在地劳保管理机构管理,积极为足额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供依据;
4.用工合同管理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及时,社会反映良好。
(九)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筑业岗位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省、市建筑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持证人员达到《山东省建筑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标准》和《山东省建筑业企业技师持证上岗标准》;
2.制定了企业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工作规划,并有专人组织实施;
能够提拔重用年轻人才,人才队伍结构基本合理;
3.积极引进和使用人才,年内引进大学生、输送职工进入高等院校深造、支持职工业余参加各类证书和文凭学习的人数在20人以上;
4.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5.人才档案管理规范,各类证书管理严格,无资格证书挂靠和重复登记等问题;
6.积极参加淄博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7.参评的教学单位要规章制度健全,教学管理有序,考务工作严谨,财务管理规范。
(十)施工信用管理先进企业
1.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
有完善的信用及合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执行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到位,分包合同、合同变更备案及时;
3.按规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所签合同无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现象;
4.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约定,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5.上年度7月份至本年度6月份合同备案总价款在5千万以上且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发生纠纷。
(十一)外地进淄施工优秀企业评选条件
1.符合进淄施工企业备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了进淄施工备案手续;
2.年内在我市完成施工产值800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4.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5.及时、准确填报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统计快报数据;
6.积极参加淄博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7.创出市级以上质量奖项的优先评选。
附件:
1.2013年度建筑业表彰项目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建筑业各类表彰项目申报表
2014年1月22日
21
附件1
2013年度建筑业表彰项目名额分配表
序号
表彰项目
市直
张店区
临淄区
淄川区
周村区
博山区
高新区
桓台县
沂源县
高青县
合计
1
优秀施工企业
2个
2+1个
3+1个
1+1个
1个
9+2个
30个
2
优秀项目经理
4
7
5
3
12
50名
外出施工先进企业
请行业发展委员会根据网络快报情况,推荐表彰名单,填表申报。
10个
科技创新与质量
管理先进企业
20个
管理先进个人
请行业发展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推荐表彰名单,填表申报。
20名
6
民工工资支付
先进企业
养老保障金管理
8
人才培养先进单位
9
施工合同管理先进企业
10
优秀劳务企业
11
进淄施工优秀企业
5个
注:
名额分配表中,以a+b形式表现的数字,a代表总承包企业,b代表专业承包企业。
附件2
2013年度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施工产值
诚信评价等级
绿色施工培训人数
引进人才数
优质工程名称及数量
主要业绩
区县协会(相
关委员会)推
荐意见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