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律法规概述PPT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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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律法规概述第一节法的一般知识一、法的概念二、法律规范三、法的分类四、法的渊源五、社会主义法制与法的实施一、法的概念法,即法律。
法,即法律。
(法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法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和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法律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狭义狭义狭义:
就我国现在法律而言,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广义广义广义广义:
除了宪法和法律外,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自治条列和单行条例。
一个国家在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阶级意志、共同的指导原则和相同的任务的同一历史阶段,由诸多的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组成一个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
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法、军事法、经济法等。
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构成三要素:
假定、处理、制裁假定:
法律规范中关于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处理:
法律规范中具体要求人们如何行为的部分(可以如何行为、应该如何行为、禁止如何行为)制裁:
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违反该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练习:
下列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处理、制裁练习:
下列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处理、制裁分别是什么?
分别是什么?
11、会计法第四十条、会计法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三要素可能不共同存在一个法律规范中。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规范有不同分类主要分类(2种)
(一)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与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作出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
(特点:
任意性)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应当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人们不应当不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
强制性)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为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不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
对人们的行为要求十分单一、明确、无可选择、无可替代。
所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强制性所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强制性规范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指规定一定范围一定范围,允许人们在这一范围内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或不为或不为为的方式以及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规范。
大多是国家赋予人们的某种权利与自由。
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规定人们必须为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不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
所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所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的规定的规定,属于(属于()。
)。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依法经有关部门认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的规定属于(的规定属于()。
练习: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练习: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下列的规定属于哪种规范?
下列的规定属于哪种规范?
1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的规定,属于()。
2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的规定属于()。
3、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经营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规定属于()。
三、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历史: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2、根据法的表现形式: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根据法的内容:
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和普通法5、根据法的适用主体:
国内法和国际法6、根据法的适用范围:
一般法和特别法成文法:
成文法:
指有立法权或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
不成文法:
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具有文字形式但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法理三种形式。
实体法:
指以具体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
(民法、刑法)例:
民法民法程序法程序法:
指以保证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保证法律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程序和手续为主要内容的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例: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四、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称为法的形式。
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
当今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列、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23个省:
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广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吉林省、黑龙江、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海南省、台湾省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五、社会主义法制与法的实施社会主义法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具体包括:
法的适用和法的遵守法实施的基础:
全国人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依法治国的关键:
国家公务员带头守法,正确适用法律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概念:
是国家从整体经济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以一定范一定范围围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作为调整调整对象的。
本质特征:
国家干预、国家管理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二、市场主体调控的关系三、市场运行管理的关系四、社会经济保障关系五、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国家为了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如何区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一、二者的含义不同一、二者的含义不同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经济手段包括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
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二、二者的地位不同:
经济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经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补充。
(例如2008年的南方雪灾和四川地震),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二者的特点不同:
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最终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起作用。
通过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具有灵活性、间接性和滞后性的特点。
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的运用一般不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
行政手段由国家掌握和控制,体现着国家的统一意志和行为。
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点:
强制性。
直接性。
快速性二、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一)市场协调主体
(二)市场运行主体三、市场运行管理关系为了培育市场体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克服市场本身无力消除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需要国家的协调和加强市场管理。
为此我国制定了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诸多法律法规来协调运行过程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四、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无法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因此,必须要国家出面强制实施互济互助、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人类要持续发展,除了要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外,还必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依法保护,直接关系到人类的持续发展第三节、经济法的作用一、保障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二、促进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三、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四、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五、促进对外经济联系,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