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学习资料Word下载.docx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资料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矫正人员学习资料Word下载.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人民法院适用的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把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适用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6.人民调解要遵守哪些纪律?
调解委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不得徇私舞弊。
调解委员是由群众选出,并为群众所信赖的人,他们的职责是根据事实,依照政策、法律处理民间纠纷,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增进团结,维护社会治安。
调解委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调解委员只能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利用权力来谋取私利。
调解委员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政策、法律办事,不徇私舞弊,热心为人民排难解纷。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调解委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调解纠纷是为了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调解人民内部纠纷,只有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以势欺人,不以权压人,才能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愿意接受调解。
对当事人实行压制、报复是严重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应当受到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人民内部纠纷,其目的是分清是非,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提高认识,息讼解纷,达到团结,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没有行政命令和司法强制的权利,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人民内部纠纷只能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使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因此,不得侮辱当事人和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变相处罚,绝不允许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稳私。
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纪律。
调解工作所涉及的纠纷,只要当事人要求予以保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应当尊重本人的意愿,不予泄露。
(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委员应该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受吃请,不收受钱财,依法办事,秉公调解,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1、社区矫正的任务是什么?
社区矫正的任务有三方面。
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
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三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2、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有哪些?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被判处管制的;
被宣告缓刑的;
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裁定假释的;
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4、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履行哪些职责?
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5、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6、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7、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8、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9、社区矫正经费用于哪些开支?
承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
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宣传培训费用、突发事件处置费用、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费用。
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
包括台账档案费、培训教育费、社区矫正工作者聘请费用、社区矫正志愿者补贴费用、公益劳动场所补贴费用、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及跟踪管理等费用。
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装备。
包括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办公装备等费用。
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的社区矫正的其他必要开支。
10、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组织、督促、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完成上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有哪些?
人民法院的职责
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在判处非监禁刑和裁定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以适当的形式,责令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
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的程序,对人民法院有关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
对司法行政、公安机关的呈报假释、保外就医和决定保外就医及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
乡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责令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社区矫正组织,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公安机关的职责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重新
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处理。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概念
1、实施主体:
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员
2、理念方法:
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引导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技术3、服务场所:
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期间
4、服务内容:
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环境改善5、服务目标:
消除犯罪心理、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1、针对罪犯的功能与作用监管功能:
限制自由补偿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矫正功能:
矫正生理、心理、思想、行为服务功能:
司法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
2、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营造家庭和社区环境促进刑罚制度人性化、科学化
二、矫正社会工作的特点
福利性:
社会福利制度内的专业服务
特殊性:
服务对象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系统性:
依法服务、全程服务、一致服务专业性:
是矫正团队中的专业人员
三、矫正对象的需要及问题
矫正对象的需要1、基本生存的需要:
经济、住房、医疗2、教育就业的需要:
较好教育、有效就业3、再社会化的需要:
恢复、重建社会功能、成为正常社会成员矫正对象的问题
1、较难取得民众同情2、功能恢复与重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