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104459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6.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60%+体育素质测评分×

10%。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综合办组织实施,材料由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等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四条学院将统一于开学后前三周对上学期的学期综合测评进行评定,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

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

两次以上的,每多一次+1分

2.拾金不昧者。

+2分/次

拾得款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范围广者+4分/次

3.受学院通报表扬者(以学院公布为准)+2分/次

4.敢于制止或检举揭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5.参加校、院党校学习,结业成绩达90分以上者+2分/次

6.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者+2分/次

第七条道德素质方面

1.佩带饰物(包括挂件,戒指,耳饰,手链,手镯,脚链等),染发,理光头,不戴胸卡,校牌(被院系纪检部查到者)。

+2分/次

2.女生穿衣袒胸露背,穿过短过透明衣裙裤和拖鞋;

男生穿背心、拖鞋、短裤进教室、办公室或会场等公共场所。

-0.5分/次

3.在会场(集会)随意脱鞋,看书报等-0.5分/次

4.无理顶撞,辱骂管理人员或教师-1分/次

第八条遵纪守法方面

1.上课和早晚自习迟到、早退无假条提前回寝室。

-1分/次

旷课者(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课计,迟到3次作旷课1学时处理,形势政策课同上)。

-1分/1学时

2.在教室内玩牌、下棋或看不健康书刊等。

-0.5分/次

3.集会时无故迟到、早退、旷会、玩手机或者喧闹等违反会场纪律。

无故不参加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如:

集会、讲座报告会、读书会、座谈会等-2分/次

凡校、院提倡鼓励参加的活动,人员一旦确定,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加分总值为止;

正式演出、比赛等类似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4.在教室里打架、赌博、吸烟、喝酒、吵闹,上课打电话。

-2分/次

5.在上课时不尊重老师、带早餐进教室、大声喧哗。

6.在考试时违反纪律,有犯规舞弊行为。

-5分/次

7.该周班级纪律满分,每人+1分/次

纪律委员+1.5分/次

8.该周班级纪律扣分,落实个人(被记录者)-1分/次

该周班级纪律扣分5分以上(纪律委员)-1分/次

9.受院通报批评。

10.受院警告。

11.受院严重警告。

-10分/次

12.受院记过。

-15分/次

13.受院留校察看。

-20分/次

14.考评小组人员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酌情扣1—3分,并根据学生手册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分

第九条社会实践方面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合格者加2分/次,认真完成调查报告者加6分/次;

2.青年志愿者活动(1次=3小时,不足3小时以一次计)+1分/次

3.参加校、院提倡鼓励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加1—3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2分/次

(2)同一活动(或节目)限加4分

(3)其它活动视内容参照执行:

省市级活动参照校级多加1分

4.参加院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获奖励或表彰,同校级比赛的科技类、文体类加分值。

5.”挑战杯”结题(未获奖)按照《学生手册》加分

6.团体荣誉奖加分值具体如下:

(1)省级:

优秀党组织成员加6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4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2分,优秀班级成员加2分

(2)校级:

优秀党组织成员加3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2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1分,优秀班级成员加1分

(3)院级:

优秀党组织成员加2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1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0.5分,优秀班级成员加0.5分

7.个人荣誉奖加分值具体如下:

(1)全国:

优秀党员加10分,优秀团员加8分,三好学生加8分,优秀学生干部加8分,优秀团干部加8分

(2)省级:

优秀党员加8分,优秀团员加6分,三好学生加6分,优秀学生干部加6分,优秀团干部加6分

(3)校级:

优秀党员加5分,优秀团员加3分,三好学生加3分,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优秀团干部加3分

说明:

(1)同一类型的荣誉限加最高分值

(2)如上述各项之外的荣誉,由院评估商量后再予以加分

8.非专业文章(500字以上)发表:

院报加1分(工作人员限加3分),校广播站(500字以上)加1分(工作人员限加3分),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加1分,上述工作人员限加3分,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4分,一稿多投被采纳后限加最高分

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期间发表文章,不加分(实习成果获奖的除外)

第十条学生干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

优秀

良好

一般

校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学生助理

6

4

2

院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学生助理

3

班委、团支委

1

第三章学生智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学习方面

1.获得各种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30分/次

二等奖+25分/次

三等奖+23分/次

市级一等奖+18分/次

市级二等奖+13分/次

市级三等奖+11分/次

学院一等奖+8分/次

学院二等奖+5分/次

学院三等奖+4分/次

分院获奖一等奖+3分/次

二等奖+2分/次

三等奖+1分/次

专科生特别奖+10分/次

2.分院以上听讲座者(由班级团支书的认定)+1分/次

第十二条考级考证方面

1.会计上岗证(三门课)一次性经过者+4分/次

经过两门课+2分/次

经过一门课+1分/次

2.计算机二级一次性经过者+4分/次

英语六级第二学期经过者+10分/次

英语六级第三学期经过者+9分/次

此后分值每年递减1分

英语四级第一学期经过者+6分/次

英语四级第二学期经过者+5分/次

英语A级一次性经过者+4分/次

驾照2分/次

其它考级考证,参照以上标准酌情执行。

第四章学生体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为班级争光者,按情节大小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一等奖+3分/次

2.积极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1分/次

3.运动会投稿者+0.1分/篇

4.运动会作为拉拉队积极帮班级助威者+0.3分/次

第十四条文艺及其它方面

1.参加文艺活动,为班级争光者一等奖3分/次

二等奖2分/次

三等奖1分/次

2.积极参加出黑板报,班报,团角,墙报者(根据期末总结)3分/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加减分限制

1.一周每人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德育、智育技能和体育减分,每项减至0分为止,不实行负分制,加分至该项满分为止,不实行溢分制。

2.因同一事项加分,以最高分为准,不实行累积加分制;

因同一事项减分,以最底分为限,不实行累积减分制。

第十六条.班干部考核(纪律委员,卫生委员除外)

1.期末由每位学生对班干部打分,计算平均分,再乘70%,班主任对班干部打分,乘30%,算出总分,总分90以上+5分/次

80~89+4分/次

70~79+3分/次

60~69+2分/次

第十七条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年不得参评任何奖项:

1.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一年平均”千分”低于60分者;

3.综合测评在班级50%名以后者;

4.年内所获学分绩点低于2.0分(不含素质拓展分)。

第十八条其它注意事项

1.执行班委相应加分或扣分时,应涉及的当事人即同学必须签字确认。

如果确实有原因,请出示证明,如果来不及开证明先签字,事后找老师开证明向执行班委要回扣分通知单。

2.如果班委出现上述违纪行为,一律加倍扣分。

3.本细则起评分为60分。

4.执行班委如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执行资格,并扣5分/次。

5.本科生获奖其它条件另见《学生手册(本科)》(9月版)”宁波大红鹰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6.实施中要由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负责具体情况记载及有关数据的登记工作,并在全班同学中公示。

各班必须对每个同学奖惩分数及原因作好具体记载,以便同学查询。

各项加分必须凭有效书面证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经查审属实后进行记实

7.本细则解释权归经管学院综合办,绩点分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

8.本细则自9月18日开始生效。

附件1经管学院综合测评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