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噪声废水控制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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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噪声废水控制方案Word格式.docx

周建刚

审核人:

鲍蔚

审批人:

宋根宝

上海美琪大戏院文物抢救性保护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

2014年5月8日

一工程概况

上海美琪大戏院文物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66号(奉贤路口),建于1941年,建筑面积9434.18平方米。

本工程位于闹市中心,北侧为北京西路,东侧为南汇路、南侧紧邻奉贤路、西侧是江宁路。

本工程属于原已建项目的整体改造和装修工程。

1—12轴为文物建筑主体,建筑高度为19.6米,本次施工是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对原有安装和装饰工程进行拆除,拆除后进行结构的加固,加固完成后再对安装和装饰工程进行重新施工,12—24轴建筑为舞台部分和配套用房,部分建筑高度24.6米,舞台部分暂时不属于本次施工内容,配套用房仅作基本处理,完成毛坯状态。

建设单位:

上海美琪大戏院

设计单位:

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

施工单位: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上海龙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编制目的

本工程从结构工程到装饰总体工程施工结束,施工中的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噪声、废水等的污染。

且本工地的周围环境比较复杂,西南侧紧靠繁忙的交通要道。

因此,施工中的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将直接危害居民和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我们施工生产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为有效控制本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废水等环境问题,特此编制本控制方案。

(1).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主要来自:

a)建筑加固改造过程中扬尘、主体结构及北楼拆除过程中的扬尘。

b)碳纤维,包钢、黏钢打磨过程中的扬尘以及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扬尘。

c)五层、六层室内砌体结构拆除过程中的扬尘。

(2).建筑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来自:

a)机械性噪声:

即由机械的撞击、摩擦、敲打、切削、转动等产生的噪声。

如风钻、风镐、混凝土振动器;

木材、石材加工机械(如带锯、圆锯、平刨、切割机、打磨机);

金属加工的机床等产生的噪声。

b)空气动力噪声:

如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等产生的噪声。

c)电磁性噪声:

如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d)交通运输和起重搬运噪声:

如机动车辆运行、起重机械起重、搬运机械的搬

e)运及其它非机动车辆和机械作业活动产生的噪声。

f)其它噪声:

除上述性质的噪声之外的噪声。

(3).建筑工程施工废水的产生主要来自:

a)生产性废水:

即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包括水泥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水;

清洗水泥搅拌车、砂浆机、振动机、车辆等产生的废水;

油漆、油类、酸液、碱液等产生的废水;

b)生活性废水:

即工地员工生活中产生的废水。

包括厕所的废水;

洗涤的废水等。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沪建建(2003)504号《上海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

(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0).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

(11).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10)1032号)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13).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4).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5).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

(16).企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17).企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18).企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领导小组

原则上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相同。

也可以视情增加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相关人员。

2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网络图

3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尤其是防治扬尘、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法律、法规,将控制扬尘、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工作始终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出现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事故/事件。

(2).确定控制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计划及管理的目标和指标,编制专项防治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方案,落实控制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措施、设施和经费,建立和健全施工扬尘控制、噪声防治、废水排放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针对目标和指标落实管理责任制。

(3).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和控制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知识的教育培训。

增强全员环境保护的观念,促进本工程防治扬尘、防治噪声、废水排放工作全面开展。

(4).加强现场施工扬尘污染、噪声防治、废水排放的控制,增加防范设施,规范施工行为,杜绝一切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的污染源。

(5).推行科学管理,改善施工工艺,利用可行性、合理化的施工材料、设施、设备、工具等来控制扬尘、噪声、废水的产生,将防治问题作为技术攻关的课题,实施重点控制。

(6).搞好横向联系,主动接受环保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使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噪声防治、废水排放工作有条不紊地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

六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或社区的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的处罚和通报批评。

(4).接受上级部门检查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达到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

(7).达到市、区级标准化、文明工地。

七扬尘、噪声、废水岗位责任制

实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

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废水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八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保证措施

(1).建立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合理,保证扬尘控制管理的正常运转。

(2).制定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制度。

(3).制定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处罚制度是保证环境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4).编制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5).接受环保部门及相关方的监督并对其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

(6).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学习、案例分析等手段强化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使其认识到降低环境污染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改变工作及生活习惯,保证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管理措施能顺利执行。

(7).进行扬尘、噪声、废水控制影响因素的识别、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8).做好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9).做好员工的扬尘、噪声、废水控制方面的劳动保护工作。

要给于施工生产第一线,接触扬尘、噪声、废水污染的员工,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耳塞、面罩等。

定期为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0).提供必须的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的资金,确保扬尘、噪声、废水控制能够得到资金保证。

每个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应该列出环境保护经费计划,其中包括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的计划,按照计划,给予必要的经费支出,从而,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废水控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11).要抓好员工的环境保护、特别是噪声控制的教育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和谐施工的理念,提高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水平,把保护环境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12).按照一体化贯标规定,应定期进行扬尘、噪声、废水测量,同时,做好记录。

必要时,应由环境保护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出具检测证明。

九扬尘、噪声、废水控制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采用原有建筑墙体进行全封闭,确保严密、坚固、整洁、美观,施工中产生的扬尘不对外扩散。

(2).冲洗槽、沉淀池设置

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槽、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

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地内无积水、泥浆。

(3).预拌混凝土

本项目部将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混凝土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

(4).烟尘控制

施工场地禁止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禁止燃烧有毒的物品,建筑垃圾、渣土应再指定地点清理;

高空施工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5).运输车辆管理

a)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b)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登记卡由项目部保留。

登记卡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c)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

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

(6).专人负责(1~2)人车辆冲洗及公路清扫

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登记冲洗工作、严禁带泥上路,若有污染派专人经常冲扫。

2噪声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机械性噪声

a)控制风钻、风镐的使用噪声。

严禁夜间使用风钻、风镐;

昼间使用也应注意与居民区、文教机关等社区的距离,居民、师生等方面人员休息时,必须停止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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