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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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立足现实,就近保障。

依照我市现有的道路、水路运输与通行能力,依托运输企业组织就近运输,公路、海事部门就近组织公路抢修和航道疏浚,最大限度地满足应急运输与通行需求。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建立健全道路、水路运输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我市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岳阳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担任。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由市交通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市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单位组成。

(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见图1)

  2.2工作机构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道路运输组、水路运输组、公路畅通组、航道畅通组、新闻组、专家组。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市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组组长由市运输应急指挥部指定(市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挥系统见图2)。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的应急工作;

部署和总结年度道路运输应急工作;

决定启动《岳阳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演练;

公布事件的应急情况等。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交通局: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组织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应急运输,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等部门的协调与衔接。

  市公路局: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工作,保障公路技术状况良好。

  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应急组织工作,确保航道畅通。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应急工作中的治安秩序,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

  市安监局:

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市民政局:

负责协调道路水路运输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及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协调筹措必要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工作经费。

  市水务局:

负责提供主要江河水文情报。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警报。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

  市地震办:

负责地震监测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地震信息服务。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应急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2.4专家组

  岳阳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部设立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专家组,由交通运管、海事、医疗卫生、环保、石油化工、气象、水文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和货物严重积压,公路中断等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各级指挥部应及时掌握动态,提前发出适当级别的预警。

  3.2预防预警行动

  按照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一般(IV级)预警:

县市区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

  2、较重(III级)预警:

市中心城区或市内两个县市区以上可能发生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

  3、严重(II级)预警:

市中心城区或市内三个县市区可能发生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

  4、特别严重(I级)预警:

市内大部分县市区可能发生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

  3.3预警支持系统

  在全市的三级以上客运汽车站、主要货运站和港口建立客货运输信息监测点,在主要国省市道由公路部门建立通行状况监测点。

各监测点应配置相适应的通讯设备,形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信息监测网络系统,信息反馈高效、快捷,及时向各级指挥部报告旅客和货物运输以及公路畅通情况。

  3.4预警级别发布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

  值班员接到预警报告后,负责及时向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

办公室主任应及时对预警报告进行核实与初步分析评估,并向指挥长报告;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评估,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预警(应急事件预警信息处理流程见图3)。

  属于一般(IV级)的预警,由县市区运输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属于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的预警,由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任何公民、组织可以直接向各级运输应急指挥部接警值班室报告。

各级运输应急指挥部要向社会公布报警,市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报警:

(值班)(传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级别分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IV级):

  ①县市区内滞留旅客2000-5000人/24小时。

  ②县市区内积压货物2000-5000吨/24小时。

  ③县市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1-3天或县乡公路和航道中断3-7天。

  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III级):

  市内滞留旅客5000-10000人/24小时。

  ②市内积压货物5000-10000吨/24小时。

  ③市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预计中断交通3-7天。

  ④市内主要县乡公路、非干线航道预计中断交通7天以上。

  ⑤两个县市区已同时启动道路、水路运输一般(IV级)应急预案。

  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II级):

  ①市内两个以上县市区同时已启动道路、水路运输较大(III级)应急预案。

  ②一个县市区内滞留旅客10000-20000人/24小时。

  ③一个县市区内积压货物10000-20000吨/24小时。

  ④市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预计中断交通7-30天。

  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I级):

  ①市内大部分县市区已突发道路、水路运输重大(II级)事件。

  ②一个县市区内滞留旅客20000人以上/24小时以上。

  ③一个县市区内积压货物20000吨以上/24小时以上。

  ④市内主要国省道干线公路、省干线航道预计中断交通30天以上。

  4.2应急响应行动

  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提请同级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1)一般(IV级):

  发生一般(IV级)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时,经县市区运输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县市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应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并应其要求协助工作。

  

(2)较大(III级):

  发生较大(III级)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时,经市运输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做出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公路、航道、港站、渡口、船闸的应急或抢修方案,有关应急物资、旅客运输调度方案,确保公路、航道的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

并根据突发事件状况,组织其他相关成员部门(单位)和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工作。

必要时,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可请求省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省人民政府相关厅局给予支持。

本预案启动后,事发地县市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并全力配合。

  (3)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

  发生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时,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运输应急指挥部启动省级预案,本预案同时启动,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全力配合并立即组织实施。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建立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4.3.2、各级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一级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4.3.3、在突发道路、水路运输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的各级运输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4.3.4、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常规信息,道路、水路运输信息,分析研究后,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市运输应急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4指挥和协调

  4.4.1、各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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