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财务规范酒店财务管理制度叶予舜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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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酒店章程和股东会议的决定,主持编制会计报表,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

2.严格审核原始单证,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损失;

3.负责酒店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工作;

4.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

5.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6.主持酒店的财产清查工作;

7.负责搞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8.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为酒店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意见,提高经济效益;

9.审查酒店基建、投资、融资、购销等项目涉及的重要经济合同;

整理、保管各种经济合同;

10.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11.根据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具体制度。

第八条会计的主要责任:

1.负责记账凭证编制和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固定资产、存货、应收应付款等明细账登记及与总账的对账工作;

2.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依法计算缴纳税金;

3.负责账实清查工作;

4.负责酒店各部门和各种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

5.负责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项目成本核算基础信息。

第九条出纳的主要职责:

1.负责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总账的登记工作;

2.负责酒店库存现金、支票、其他银行票据和单证、有价证券、银行预留印鉴的名章的保管工作;

3.负责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4.负责日常费用报销;

5.审核报销原始凭证的金额及合法性;

6.审核现金收付的记账凭证;

7.编制货币资金收支表;

8.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条为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非财务人员严禁使用财务部的电脑。

第十一条财务经理负责及时做好财务数据备份,如因未及时备份导致酒店财务数据丢失,应及时补录丢失的财务数据,如给酒店造成损失,财务经理应负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不得私自向本酒店之外的任何个人和企事业单位透露酒店的财务信息,财务人员不得私自向酒店内部的非财务人员透露酒店的财务信息。

第十三条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查阅酒店会计凭证或账薄等财务信息,相关财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财务经理,必须由财务经理安排相关事项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企业或个人查询酒店财务信息,必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书面同意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为查询人提供酒店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酒店对货币资金业务必须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

审批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十九条交接内容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等。

交接工作必须有监交人。

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经理进行监交;

财务经理的交接,由股东会会同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及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酒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薄及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酒店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二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计提,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三条酒店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股东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四条酒店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月)

2.损益表(年、月)

3.科目余额明细表(月)

4.收支情况汇总表(年、月)

5.现金月末盘点表(月)

6.应收、应付和预收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7.固定资产增减明细表

8.存货入出存明细表

9.存货月末盘点表

10.销售情况明细表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二十五条酒店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及证明资料(购销业务必须取得购销合同;

投资业务必须取得投资合同及持股酒店的章程;

筹资业务必须取得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

关联交易必须签订相关证明公平交易的合同;

在建工程和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购销合同及劳务合同),一切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真实、有效。

记账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编制调整分录进行更正。

第二十六条对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50%的罚款和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各种收据、出入库单、发票,必须留档保存,连续编号,并设置登记簿登记领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每月必须存档的会计档案资料包括:

1.财务报告(报告内容构成详见第二十四条);

2.税务报表;

3.记账凭证(必须附订科目汇总表、银行打印的流水单、相关合同目录表);

4.相关业务合同原件。

采用计算机记账时,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薄,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股东会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五章货币资金

第二十九条酒店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酒店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预算详细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酒店事先明确不同事项的具体审批人。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财务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及证明资料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1、现金支付控制在万元以下,例外情况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并由出纳直接支付。

2、付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发票名称一致,否则须取得委托收款确认书。

),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三十条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十一条严禁XX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十二条酒店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三十三条酒店取得各种收入必须经过财务部并及时入账,各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三十四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酒店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五条酒店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对各种银行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专门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的遗失与被盗用。

第三十六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2章分管并用制。

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

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酒店应严格付款及报销审批制度。

第三十九条同一项目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第四十条第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记账凭证记账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付款审批单应附有效凭据。

如支付预付款和定金(货、票均未到),必须有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协议;

支付应付款(货或票已到),必须有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和相关部门开具的验收单、入库单及发票。

第四十一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股东会批准。

第四十二条对付出的款项,财务部门必须逐项跟踪资金或票据回笼情况。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和票据,各部门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

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四十三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四十四条收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现金必须由出纳确认并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据。

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现金必须取得合法凭据,如发票、借据、付款审批单等。

第四十五条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保存。

第四十六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收款人(必须与发票相符)、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七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账备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四十九条酒店以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记入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工具

4.其他;

第五十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20年

2.机器设备10年

3.运输工具5年

4.其他5年

固定资产以5%计留残值后按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在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在计提折旧。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采购实行严格的请购审批手续。

由酒店各需求部门提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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