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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经营和管理doc

婚姻的经营和管理

,,,xx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柱石。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

我国近几十年的社会变化非常大,正从计划经济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喜欢!

婚姻不是企业,不是靠管理的,是合作。

夫妻相处之道和人际关系处理的基本原理一样:

宽容、理解、沟通。

还有性和谐。

古代婚姻的定义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

《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

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

《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

《仪礼·士昏礼》谓:

“昏礼下达。

”郑玄注曰:

“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

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并且,“主人爵弁、裳、缁,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

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

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

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

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

“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

今行礼于晓。

”晓即拂晓。

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

据《吕氏春秋》记载:

“惠子出,白圭告人曰:

‘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

’”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

“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

然可意会,难以言诠。

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

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

《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

“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

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

‘有偷儿贼!

’青庐中人皆出观。

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

”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

据《汉书·宣帝纪》记载:

“五凤二年诏曰:

‘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

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

”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

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

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

隗又曰:

“弟先兄举,世以为笑。

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

”对曰:

“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

”又问曰:

“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

”对曰:

“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

”隗默然不能屈。

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

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

据《礼·檀弓》记载:

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

门人至曰:

‘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

’子思曰:

‘吾过矣!

吾过矣!

’乃哭于他室。

”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

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

《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

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

“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

”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

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琬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琬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

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

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婚姻的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亦即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该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不得单方申请,更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持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在有些地区还必须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为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政府、民族乡政府、和镇政府等。

1950年法定结婚年龄:

男20岁,女18岁,1980年后,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则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

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第一胎而言。

结婚登记2005年以前要单位证明,现在只需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可受理。

在校大学生亦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对此采取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亦即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国内结婚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

,,,xx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柱石。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

我国近几十年的社会变化非常大,正从计划经济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喜欢!

婚姻不是企业,不是靠管理的,是合作。

夫妻相处之道和人际关系处理的基本原理一样:

宽容、理解、沟通。

还有性和谐。

古代婚姻的定义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

《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

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

《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

《仪礼·士昏礼》谓:

“昏礼下达。

”郑玄注曰:

“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

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并且,“主人爵弁、裳、缁,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

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

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

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

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

“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

今行礼于晓。

”晓即拂晓。

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

据《吕氏春秋》记载:

“惠子出,白圭告人曰:

‘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

’”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

“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

然可意会,难以言诠。

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

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

《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

“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

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

‘有偷儿贼!

’青庐中人皆出观。

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

”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

据《汉书·宣帝纪》记载:

“五凤二年诏曰:

‘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

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

”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

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

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

隗又曰:

“弟先兄举,世以为笑。

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

”对曰:

“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

”又问曰:

“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

”对曰:

“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

”隗默然不能屈。

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

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

据《礼·檀弓》记载:

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

门人至曰:

‘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

’子思曰:

‘吾过矣!

吾过矣!

’乃哭于他室。

”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

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

《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

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

“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

”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

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琬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琬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

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

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婚姻的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亦即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该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不得单方申请,更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持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在有些地区还必须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为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政府、民族乡政府、和镇政府等。

1950年法定结婚年龄:

男20岁,女18岁,1980年后,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则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

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第一胎而言。

结婚登记2005年以前要单位证明,现在只需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可受理。

在校大学生亦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对此采取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亦即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国内结婚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

,,,xx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柱石。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

我国近几十年的社会变化非常大,正从计划经济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喜欢!

婚姻不是企业,不是靠管理的,是合作。

夫妻相处之道和人际关系处理的基本原理一样:

宽容、理解、沟通。

还有性和谐。

古代婚姻的定义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

《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

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

《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

《仪礼·士昏礼》谓:

“昏礼下达。

”郑玄注曰:

“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

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并且,“主人爵弁、裳、缁,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

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

此俗与后世以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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