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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艺术产品所占份额最为突出,为主流文化贸易产品。

其次是书籍、报刊和有声音像制品(见表1)。

表1法国文化产品的出口

法国文化产品的进口情况(见表2),通过与法国文化产品的出口情况对比,发现法国文化产品总体呈现出超状况。

出超产品为艺术产品,而且出超额达两倍以上。

其他类别的文化产品的进出口额逐年基本持平。

表2法国文化产品的进口

续表

二中国文化产品对法国市场的出口现状

1.书籍

书籍是中国出口法国市场的主流文化产品,根据法国文化部统计数据,中国对法国出口的书籍贸易处于出超地位,中国的书籍在法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仅次于与法国拥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欧洲国家意大利、英国和德国,处于世界第四位(见表3),远远高于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

书籍的出口离不开翻译智力的出口,中国翻译的书籍册数为831册,仅次于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排在世界第四的位置(见表4)。

表32011年法国书籍的对外贸易

表4翻译书籍的进口

表52011年法国书籍对外贸易涉及领域

2.有声音像制品

有声音像制品也是中国出口法国市场的主流文化产品,2011年,中国有声音像制品向法国出口3029万欧元(见表6),在世界各国向法国出口有声音像制品的国家中位于奥地利、德国、波兰、比利时和日本之后,居于世界第六位,远远超过英国、美国、意大利等其他国家。

表62011年法国有声音像制品的对外贸易

3.艺术产品

艺术产品是中国出口法国市场的非主流产品,从法国艺术品贸易往来情况来看处于入超状态。

2011年,中国出口法国的艺术品金额为931.4万欧元,进口艺术品为4181.7万欧元。

艺术品的创意技术含量较高,艺术品贸易与国民对艺术审美的要求密不可分。

法国是文化艺术大国,对艺术装饰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见表7)。

表72011年法国艺术品的对外贸易

4.报刊

报刊是中国出口法国市场的非主流产品,从报刊贸易往来状况来看,同样处于入超状态。

2011年,中国出口法国报刊的金额为34.5万欧元,进口为48.7万欧元(见表8)。

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未来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表8法国报刊的对外贸易

5.电影

电影是中国出口法国市场的典型非主流产品,从1998~2012年所显示的数据来看,在法国电影市场,占主导地位的是法国电影和美国电影。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法国电影产业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步与美国电影相抗衡,在法国电影市场中所占市场份额与美国电影基本持平。

英国电影与其他欧洲国家电影相比,在法国电影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

其他国家的电影(除美国和欧洲国家以外的电影)在法国电影市场所占的份额微乎其微(见表9)。

表91998~2012年不同国家电影在法国所占的市场份额

三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法国市场的影响因素分析

截至2011年,针对中国对法国文化产品出口的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和排序,中国对法国的书籍出口,在所有向法国出口书籍的国家中居第4位;

有声音像制品居第6位;

艺术产品为第7位;

报刊为第16位;

电影处于“其他国家”范畴,可以忽略不计(见表10)。

为什么在同一个法国市场,面对同样的“文化折扣”,中国不同文化产品的市场表现差异如此悬殊?

是什么原因影响了不同种类文化产品的出口?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表10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法国一览

1.文化产品本身的特质

从产品构成的角度看,文化产品主要由“三要素”构成。

①文字要素:

消费者可以阅读的文化产品内容,包括各种文字和有一定寓意的符号。

通过文字要素,读者可以了解作者的创作寓意,可以在阅读中得到享受,陶冶情操。

②视觉要素:

消费者可以看见的文化产品内容,包括静止的、移动的、人物的、背景的、单色的和彩色的画面。

视觉要素给予观众直接形象的感受。

③听觉要素:

消费者可以听见的文化产品内容,包括人物的语言、背景声音和音乐。

听觉要素给予消费者间接的想象。

三种要素可以单独使用构成文化产品。

如文字要素单独使用时,可以写成书籍出版;

视觉要素单独使用时,可以制作成照片、绘画、雕塑等;

听觉要素单独使用时,可以制作成音乐磁带(CD)等。

三种要素也可以组合使用,制作成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

如文字要素与视觉要素相结合,制作成漫画或无声电影;

与听觉要素进一步结合,可以制作成有声电影和电视节目等。

虽然文字要素没有与消费者(观众)直接见面,但是在观众看到的电影画面或漫画画面的背后,却是由文字要素串联起来的故事情节。

换言之,电影画面或漫画画面是形象化的文字体现。

要素种类越多,变换组合形式就越多。

不仅要求每种要素的制作人(文字作者、绘画者和曲作者)的技巧和内容要适应目标市场的需求,而且三种要素之间也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一个主题。

从文化产品制作角度看,要素越多,文化产品的投资额越大,涉及的利益相关人就越多,任何短板环节的出现都可能使产品的最终效果打折扣。

例如,书籍的写作,考量作者的写作技巧和写作内容,主要由作者本人统筹作品的情节设计、人物刻画和所反映的主导思想。

当作品的内容适应目标市场读者的需求,书籍的出版就容易获得市场的认可和经济上的成功。

而漫画的完成,不仅要求文字内容与绘画风格相互配合,共同适应目标市场的要求,而且通常涉及两位以上作者,使漫画制作成本较书籍的写作成本要高。

至于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不仅增加了听觉要素,如音乐、对白和特殊的音效,而且在很多制作的环节上需要专业的团队和专业的设备,如编剧、灯光、录音和编辑合成,使产品的制作成本大增,也使制作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必须在发行阶段投入大量资金打造声势,吸引观众,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

通常在电影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发行阶段与制作阶段的资金投入几乎相等。

2.供给方的竞争力水平

从供给方的角度看,我国向法国市场出口的产品有书籍、有声音像制品、艺术产品、报刊和电影等。

这些文化产品属于不同种类,竞争优势各有不同。

我国书籍出口优势明显,究其原因:

首先,它来源于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底蕴,五千年的文化宝藏给我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优秀素材,千百年来创造了以“四大名著”为代表的诸多文化瑰宝,而这些经典之作之所以能在不同国度、不同文化背景下被认可、被传诵,足以印证文化差异也无法掩盖的无穷魅力。

其次,我国是盛产作家的摇篮,以莫言为代表的众多世界著名作家、翻译家,已形成团队力量,是我国书籍出口领先的核心保障。

中国书籍对法国的出口,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启蒙运动时期,经过若干年的打磨,中国对法国出口的书籍位居其他对法出口国的前列,与意大利相比(意大利是向法国出口书籍的第一大出口国),我国书籍的出口量大约为52%;

与第二名和第三名的英国和德国相比,同处于第二梯队,出口量都为8万~9万册;

与处于第3梯队的西班牙和比利时相比,有较大优势。

可以看出,悠久的历史及文化创作的传承奠定了我国书籍对法国出口的辉煌。

我国有声音像制品并不占领先地位,我国制作有声音像制品的历史较短,制作技术和制作技巧不占优势。

虽然我国有声音像制品对法国出口的排名位列第6,与书籍的排名相差无几,但仔细分析其中的数据,就可以看出差距。

在对法国出口有声音像制品的国家中,奥地利和德国处于第1梯队,出口量在1.5亿欧元左右;

波兰处于第2梯队,出口量超过6000万欧元;

比利时、日本和中国处于第3梯队,出口量在3000万欧元以上。

我国的出口量是第1梯队国家出口量的1/6~1/5。

我国艺术品在法国市场竞争力下降,出口量下滑。

艺术品包含的产品种类很多,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文化产品的范畴,与法国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更能体现法国人的审美需求。

而我国艺术品制造商难以细致观察法国人的日常生活,难以做到及时满足市场需求,虽然出口排名居第7位,但与艺术品第一出口国美国相比,出口量只占4%。

报刊与艺术品相比,一方面,有相似之处,与法国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体现法国人的审美和精神需求;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报刊经营一直处于计划体制的范畴之内,经营方式灵活性不足,主要面对国内市场,对于国际市场研究不够,不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与其他报刊出口国无力竞争,导致出口法国市场排名靠后。

我国电影的制作和发行仍处于“小农”状态,分工不足,规模较小,在国际市场占有份额少。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对国内电影市场给予了政策上的保护,这样就为国内电影市场制造了巨大的空间,因而,更多的电影制作厂商愿意将目光聚焦在国内市场,并使之创造了较高的利润回报。

这就更加失去对国际市场的关注和信心,其最终的结果是削减了我国电影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3.需求方提供巨大商机

从需求方的角度看,法国是极为重视文化艺术的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法国政府对文化贸易的保护由“重视”演化为“重要”。

早在17世纪法王路易十三、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中央政府就成为文艺创作最大的资助者,国家对文学、艺术、建筑、戏剧、科学等所有文化门类给予全方位的扶持。

在路易十三创建了法兰西学院(1634年)之后,路易十四相继创立了舞蹈学院(1661年)、挂毯制作坊(1662年)、铭文经石学院(1663年)、绘画和雕塑学院(1664年)、科学院(1666年)、巴黎天文台(1667~1672年)、音乐学院(1669年)、建筑学院(1671年)、巴黎喜剧院(1680年)等由国家资助和管理的文化机构,基本构筑起法国文化事业的组织格局。

他还通过政治和财政措施吸引了大批法国以外的文化精英,促进整个欧洲文化的大发展,使法国成为欧洲的文化中心。

1959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正式组建文化部,将文化事务集中在专门的中央政府机构,标志着法国开始有了“完整的文化政策”。

1959年7月戴高乐总统任命法国著名作家马尔罗为文化部部长。

1959年7月24日的政府令明确了文化部的职责:

“使大多数法国人能够接近人类的尤其是法国的文化杰作,确保他们对我国文化遗产的兴趣,促进文化艺术创作,繁荣艺术园地。

”文化部实施了两项政策:

其一,使全体公民进入文化事业;

其二,加强对艺术家的社会福利保护。

这一思想被称为“文化民主化”。

之后的历届政府都很好地延续了这一理念,政府创办各类音乐节、电影节、博物馆节及图书展,通过种种措施让法国民众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果实。

密特朗总统在任期间不仅在文化领域增加投资,还资助众多公共文化活动,承认漫画、爵士乐及摇滚乐等现代艺术表现形式。

希拉克总统在任期间把文化预算上调至国家预算1%以上。

萨科齐总统在任期间立志重振法国文化,巩固法国文化强国地位。

他在任期间,文化部预算上升了3.2%,达到每年110亿欧元。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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