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值班工作手册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县值班工作手册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值班工作手册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工作规范
一、带班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本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值班期间重大社情、突发的事件的传报、反馈的批办,并按上级领导批示做好相关工作。
3、负责上级紧急文电、下级紧急报告和其它一般文电的批办处理。
4、负责值班期间各项公务联系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事项。
5、负责值班期间的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带班期间机关的秩序维护。
6、负责值班期间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处理、督导和落实。
7、负责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管理。
二、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在岗带班。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带班的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经同意自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告办公室。
3、带班期间带班领导要确保手机开机,联系畅通。
4、带班期间严禁饮酒。
三、带班工作流程
1、对值班人员报送的文件、电话记录等根据不同内容和性质直接提出拟办意见,特别是对重大社情、紧急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县委值班室,并由县委值班室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带班县委领导,同时报告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来客来访,值班人员不能答复的,带班领导要提出解决意见或直接出面协调解决。
3、值班期间上级领导批示的有关文件及事项由带班领导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
四、带班保障
每天安排值班车辆,保障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工作用车。
值班工作制度
一、领导带班制度。
每天必须有一单位副职在岗带班,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值班工作,在带班期间负全责,指导处理好各种值班事项。
二、首办责任制度。
第一承办人即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要对承办事项全程负责,并对承办事项及时跟踪催办,直至完全办结。
三、责任追究制度。
对由于不负责任、工作失职或违反制度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交接班制度。
每天下午下班前半个小时召开交班会,通报待办事项,做好交接记录,搞好工作衔接,防止发生断档现象。
五、工作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承办事项。
一般以文字报告为主,重要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告,然后再文字报告。
要把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报告工作作为值班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克服懈怠和侥幸心理,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决不允许出现迟、压、误、漏报等现象。
六、工作反馈制度。
上级领导对《值班报告》及其他承办事项做出的批示,值班人员要认真协调、落实、督办和反馈。
七、业务研讨会制度。
要以业务研讨等形式,定期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工作分析或业务研讨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八、主副班制度。
实行双岗值班,主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副值班人员负具体责任。
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九、承办登记制度。
设立《电话记录》、《值班日志》、《值班报告》、《来客来访登记》等,由值班人员认真登记承办事由、办理过程和领导批示、批示督办、落实反馈等情况。
十、信息反馈制度。
主要包括值班室向交办事项的领导进行信息反馈和承办单位向值班室进行信息反馈。
对领导交办的事项,按要求、按时限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使领导了解事项处理的来龙去脉,掌握全面情况,从而正确有效的指挥。
十一、督导检查制度。
县委值班室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不定期对各乡镇(区、处)、县直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随时通报检查结果。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值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工作失误差错登记制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失误和差错的逐一记录在案,年终汇总后进行通报批评,力求达到值班工作“零失误”。
十三、领导审批制度。
对值班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请示和汇报,需要向县委汇报的要及时汇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十四、值班文件资料归档制度。
在值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情况报告、领导批示和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有关资料等做到按时间顺序整理存入档案,并做到严格保密。
十五、处置突发工作预案制度。
制定《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处理工作预案》,对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报告、原则、范围、内容、时限、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及时启动、有效解决。
值班工作文件首办传阅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所有文电的接收、登记、传阅、呈报工作。
二、值班期间所有接手的文电实行首接办结制度,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值班期间办理的文电值班结束未办结的仍由值班人员负责办结。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办理的,经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后交其他人员代办。
三、文电的办理要严格执行文件传阅催办制度,落实“一般性文件7天内办理完毕,加急文电5天内办理完毕,特急文电3天内办理完毕,特提文电1天内办理完毕”的工作规定。
四、文电的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及时指导文电传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传阅动向,督导领导批示的落实。
五、值班人员要熟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好各项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程序
一、收文办理
收文后,首先按来文渠道分类,挂相应的文件呈办笺,并登记编号,呈带班领导审批。
按带班领导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批示,并遵领导批示具体落实。
办结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办理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最后存档。
二、电话记录办理
接到电话后,视来电内容填写《值班电话记录》,详细记录来电时间、单位、发话人姓名、事由,呈带班领导审批,按领导批示意见具体落实有关事项,办结后向带班领导反馈办理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最后存档。
三、来客来访接待
首先问清来访者情况、来访事由、记清来访时间、人数,并检验来访者有效证件。
对所提问题能答复的,当即答复,当时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与信访局及来访者的所在地和相关部门联系处理,认真填写《来客来访登记表》。
接待联系公务人员,首先问清基本情况及事由并做好记录,主动和有关领导联系,能会见的,按领导要求及时将来访者送至指定地点,不能会见的和来访者解释说明情况,认真填写《来客来访登记表》。
四、值班安排
值班安排按排列顺序顺延,如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的另行调整;
法定节假日(“十·
一”、春节)的值班,初步安排后,呈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值班表印发每一位值班人员,并报县委办公室。
五、值班检查
各单位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值班工作标准
一、认真执行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做到报告及时、处置妥善,无迟、漏、误、瞒、压报等问题。
二、认真做好同级和上级党委领导对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批示、指示的传达和督办工作,办结率达到100﹪。
三、做到反应灵敏,见微知著,准确有序,文明高效,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为领导、为同级、为基层提供全天候、多方位的服务,保证信息畅通。
五、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值班人员交接班前要提前对工作进行整理和小结,凡当班未办完的事项要向接班的同志详细交接清楚,重要事项同时通报全体值班人员。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值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领会和掌握党委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二、熟悉单位职责及分工;
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公正求实,任劳任怨,甘于奉献。
四、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处理各项事务,做到不越权、不推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具有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
严守值班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加印密级的来文来电内容;
不准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留宿和翻看值班记录。
值班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值班室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建档工作。
二、对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登记,分类保存,建立书面资料库。
三、对各种资料进行严格管理,以便于工作上查询,防止失密现象的发生。
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值班
报告领导批示意见督办工作规范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值班工作中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领导批示意见的督办工作;
2、负责对值班工作中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领导批示意见落实的过程进行全程督导;
3、负责起草值班工作中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领导批示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工作程序
1、发生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带班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并在事发30分钟内报县委值班室;
2、县委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报县委办公室带班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值班人员根据拟办意见报有关县领导批示;
3、值班人员要立即将县领导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对领导有明确批示要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经请示带班领导或相关领导同意后交县委值班室;
4、县委值班室按照工作职责认真督办,并将办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工作纪律和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督办工作;
2、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领导批示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敢于查实情、讲真话;
3、要以严谨的作风做好工作,一丝不苟、认真把督办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4、要牢固树立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意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搞好督办工作,抓好领导批示意见的贯彻和落实,保证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
5、要认真实行督办工作定期分析和研讨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督办工作的整体水平。
冀办字〔2009〕61号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情况重大事件
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及其办公厅(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冀办字〔2006〕32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坚持在第一时间向省委报告紧急情况重大事件,为省委领导科学决策,把握处置事件的主动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各种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冀办字〔2006〕32号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及其办公厅(室)向省委报告紧急重要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根据省委领导指示精神,近期省委办公厅对冀办字〔2006〕32号文件做了重大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重新界定了报告范围和内容,具体规范了报告程序和方式。
经省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就向省委报告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一)报告范围。
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严重疫情以及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已经或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都属紧急情况重大事件。
主要包括:
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涉外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窃密泄密事件、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