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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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能力低下,或者师德师风败坏,不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者,中止或停止其授课资格。
2、教师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领导听课和教学业绩综合考核中均较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根据相关规定报请人事处,暂停该教师授课资格,责成其通过观摩同行教学、自费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学能力。
学院可以给予该教师1次试讲的机会。
依据试讲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请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恢复其授课资格。
对于试讲后仍然达不到授课资格要求者,建议相关部门对其做转岗处理。
3、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专兼职教师应具备学校、学院要求的任课资格和条件。
三、兼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1、兼职教师教学资格审查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兼职教师的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和任教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最后由教学院长审定。
2、兼职教师试讲制度
学院每学期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申请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进行试讲,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对试讲进行评价,并给出量化结论。
试讲合格的教师可以担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予准入。
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任课教师,均需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授课资格认可方可排课。
第二部分排课与调课制度
课表既是对教师授课时间和地点的基本规范,又是学生接受系统教学的主要依据,因而排课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是确保教学活动能够有效开展的基本前提。
为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学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排课和调课,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排课制度
为保障教师有良好的状态投入到教学中,各教研室在安排课程教学时须在时间上合理地兼顾分散与集中的关系。
1、每位教师每天的教学工作量不能超过6个课表学时,特殊情况由学院讨论决定。
2、形势与政策课排课制度
(1)在教学任务不饱满的情况下,兼职教师实行轮流上课。
(2)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如有以下情况,停止担任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
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的;
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
长期不参加教研活动的;
课堂教学有政治立场错误的;
被学院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的其他情形。
(3)形势与政策实行分层教学,为有利于教师知识结构的专业化,原则上今后教师不跨年级排课。
(4)积极参加教改和教研活动、质量工程建设的专兼职教师,排课时予以优先考虑。
(5)课表排定之后,教师不得提出退课。
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讨论决定。
二、调课制度
1、课表一经排定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规定上课,确有重大事由(不可抗力或因公出差等)需调课或变更课表,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教学主管院长审批同意。
2、每学期每位教师非因公调课不得超过5次(每张调课申请表认定为1次调课);
非因公超过5次调课的教师,专任教师年终教学业绩考核不得“评优”,兼职教师下学期不再安排教学任务;
专兼职教师超过5次调课的,其调课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并作为岗位评聘和晋升职称时的重要参考。
3、对于擅自调课、停课、找人代课或减少课时的教师,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教学事故的等级认定和相关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或生病不能上课的教师,临时不能办理调课手续的,须在上课前告知教研室主任安排其他教师代替,并由原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事后须补办相关调课手续。
否则,视作擅自停课或调课。
5、教师停课或调课后应严格按照补课或调课后的时间地点上课,否则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教学事故的等级认定和相关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教研活动管理制度
教研活动是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和教学质量有效提升的根本保证。
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研活动主题应围绕日常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
为规范我院教研活动,特作以下规定:
一、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制度主要是为提高各门课程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在“四个统一”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规范化”要求与“个性化”发挥相结合的教学理念。
1、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除外)各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前1周之内,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专兼职)进行1次的集体备课或教学探讨。
2、集体备课围绕本学期的教学内容,结合各级教学部门的要求,确定每门课程的讲授技巧,并对课程教学的难点、重点进行充分讨论,拟定课程教学的教授方案和讲授课件。
3、通过集体备课,各教研室要基本实现课程教学的“四个统一”,即统一教案、统一多媒体课件、统一命题和统一阅卷;
同时,教师要根据每学期的时政情况和教学要求,随时更新、补充教学所需的辅导资料和教学案例。
二、教学研讨制度
对教学计划执行中出现的分歧意见,应通过研讨和协商解决,如仍然存在分歧,应报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1、每门课程每个月定期开展1次教研活动,针对教学中所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和研究,以规范化和程序性的方式统一解决。
2、每门课程的教研活动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详细记录教研活动的情况。
教研记录要将研讨主题、研讨过程(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研讨结论和处理意见等环节详细记录在案,并留存相关图片、音像、文字记录等资料。
3、教研活动记录本由教研室主任于年底上交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根据教研活动中每位教师参与讨论时的记录,统计教研活动的实际参与人次。
未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将按缺勤对待并在年终绩效分配中予以相应扣除。
4、学院鼓励和支持各教研室把灵活多样的教学观摩、教案竞赛、专题研讨、实地调研和参观考察等形式列入常规教学研讨活动范围。
对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教研活动,学院可给与相应的经费支持,该项经费划转为教研室主任支配。
5、形势与政策课教研活动:
(1)形势与政策教研活动,分年级进行,原则上每一个教学专题都应经过教研会讨论。
(2)组织新任教师的专题培训。
(3)原则上教师参加本学期每一个教学专题的教研会。
教师参加教研会之前,应熟悉教学专题内容,积极参与教研会的讨论,提出建议与意见。
(4)教研室支持所有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学院与形势与政策有关的教改活动。
(5)每学期学院派出若干名教师参加教育部和浙江省组织的培训、会议、交流,参会教师应向教研室提供参会的照片、会议资料等,并在教研会上传达会议精神。
三、教学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学院每学期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讨教学工作,传达各级主管部门的教学要求,布置和落实教学工作中的特殊任务。
1、开学之初,召开全院教学工作准备会,主要检查和督促各教研室的教学准备工作,并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2、学期中,召开全院教学检查会议。
分别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座谈等三种主要途径,了解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教学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商讨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案。
3、学期末,召开全院教学工作总结会议。
对本学期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系统总结,并安排和部署期末考试相关事宜。
第四部分教师指导和培养制度
一、对新进教师实行帮导制度
坚持对新进教师实行“帮导制”,促进新进教师尽快进入角色,尽快适应教学各个环节。
学院为每一位青年教师指派富有经验的老教师为指导教师,实行“一对一”的指导模式。
1、指导教师负责对新进教师实施教学工作的全程指导。
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内容,包括教案的撰写、课堂教学的设计,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课堂教学的组织、试卷批阅和成绩上传等相关事项。
2、对新进教师的指导方式。
指导教师通过随时检查新进教师教案和课堂教学,对各教学环节中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帮助新进教师尽快过好教学关。
3、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周期。
所有新进教师须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跟随指导教师完整从事理论教学全过程一轮以上,直到可以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形势与政策课新任教师须跟随指导教师听课、助课和试教(至少1次)一学期,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排课,独立开展教学工作。
4、每位新进教师在导师指导结束时,必须通过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考评。
学院组织专家、领导,对该新进教师的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档案进行查看,集体听1次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考评结果为“合格”者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导师的指导,直至合格为止。
二、青年教师专家指导制度
为充分利用学院老教授、老专家们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心得体会,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驾驭能力,学院聘请富有经验的校内专家,按照“一对多”的指导模式,对青年教师(专兼职)的课堂教学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1、学院将所有专兼职青年教师按照课程分组,每个组聘请多名专家,分别对小组内多名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2、专家对小组内教师逐一听课,并在完成听课记录的基础上,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3、学院根据专家听课记录,每学期组织一次信息汇总,并在汇总信息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提交教研活动专门讨论。
4、学院每学期举办1次座谈会,专门就课堂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优秀做法进行研讨,确保专家与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以达到找准共性问题、宣传典型经验的目的。
三、教学技能培训制度
为提高学院专兼职教师教学技能,增强教学实效性,学院每学期在校内外优秀教师中聘请1-2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全院专兼职教师进行1-2次示范教学或者举办1-2次教学技巧方面的专家培训,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和可听性。
第五部分同行教学观摩制度
为确保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在全院教师(专兼职)中实施交叉听课和相互观摩制度,以达到相互学习、扬长避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每门课程的教师(包括专兼职)每学期对所授相同课程交叉听1-2名同行(1-2个课时)的现场教学;
教学未满5年的青年教师需要完成2-4名同行(4-6个课时)的观摩教学。
2、所有教师在交叉听课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听课登记表,以利于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整体性提升教学质量。
3、每一位教师交叉听课和观摩教学的具体情况,由教研室做好安排、协调和统计工作。
年终学院将结合观摩情况进行教学评优,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部分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对教学质量进行过程控制的重要保证。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正常、有序与稳定,及时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学院定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教研室主任等组成。
每次教学检查均需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动员,并要求各教研室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具体工作。
教学检查包括开学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终教学检查三部分。
二、开学教学检查
1、检查教师的教学教案。
2、教师核对本学期教学课表,检查教师、教室、课程及学生等与课表的吻合情况。
3、重申教学纪律,强调按照教学日历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4、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进行总结。
三、期中教学检查
1、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并征求学生对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的建议。
2、学院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
对学生上课、教学效果进行了解,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3、学院组织完成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