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买卖合同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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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支付货款的5%,甲方在2012年8月31日收到货,五天内甲方将以支票支付与乙方
五、费用负担:
交货前由甲方自理。
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包装方式:
每箱20kg(每箱溢短10g)。
内有保鲜膜
七、运输条件:
货物将通过飞机运输,能够确保产品安全并按时到货的方式运输。
八、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当事人的责任。
九、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10%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此合同一式
篇二:
红提葡萄买卖合同
新疆鑫洪森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展开合作,就葡萄采购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及金额注:
实际订购量以葡萄采摘前半月由三方专家实际测产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2.1甲方收购葡萄为特级、一级和二级,按新兴际华伊犁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定的《红地球葡萄栽培技术规程》及《红提葡萄质量技术标准》执行,各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
2.2乙方按照质量等级分级包装,分为特级和一级、二级两种包装;
2.3乙方保证葡萄在正常的保鲜条件下,储藏至少3个月;
、
2.4保鲜过程的正常损耗范围:
烂果(含落粒)不得高于10%;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3.1本合同项下货物包装物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包装物进行包装(附《分拣、装箱及装车规范》);
3.2包装物损耗控制在0.5%一下;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运,由甲方组织并承担运输。
五、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在农四师62团10连葡萄基地。
六、验收标准
6.1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派驻2名以上不等的质检人员协助乙方进行质量检验和计量;
6.2每一批货都由甲乙双方质检人员出具质量检验报告、计量单据和发货清单,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凭此票据进行结算;
七、价格约定
7.1如遇同等品质葡萄伊犁市场收购价格低于8.0元/kg,甲方给予8.0元/kg的收购价格;
7.2如遇同等品质葡萄伊犁市场收购价格高于8.0元/kg,甲方按照8.0元/kg的价格收购;
八、结算方式
8.1合同签订后,支付40%的预付款(按照收购1500吨计算),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之内;
8.2采摘期,乙方每交至甲方100吨货物结算一次,当乙方结算500吨货物之后,开始以预付款冲抵货物,直至冲抵完毕,后续货物以实际葡萄收购量进行结算;
8.3框架协议中的三方共同设立账户,将除预付款以外的货款存入该账户,共同监管(三方同时签字确认才能动用该款项),红提葡萄储藏三个月后,烂果率在10%以下(实际烂果率由框架协议内三方共同检测),由框架协议内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共同监管账户内的货款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9.1采摘前,甲方派技术人员到果园实地考察,如乙方违约,提供红提葡萄不符合《红提葡萄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购或降价收购;
9.2如乙方在种植管理过程中,违反《红提葡萄种植管理规范》,甲方拒绝收购相应果园的葡萄;
9.3如乙方在种植管理过程中,因违反《红提葡萄种植管理规范》造成甲方储存发生超过允许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退还相应货款;
9.4如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红地球葡萄栽培技术规程》及《红提葡萄质量技术标准》执行,入库后的葡萄在三个月以内出现质量问题规定如下:
9.4.1烂果率高于80%,经专业机构判定是由甲方操作原因或气调库储藏问题造成的,甲方自行负担损失;
9.4.2烂果率高于10%不含10%,且低于80%含80%,经专业机构鉴定,判定为乙方责任,乙方退还相应货款;
9.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合同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若甲方违背本条约定,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收到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乙方不得无故拒绝向甲方出售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否则应双倍返还预付款;
十、免责条款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伊犁州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仲裁委员会按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2013年6月22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篇三:
葡萄酒购销合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
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详见:
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产品报价清单
签(字)章签(字)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