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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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档格式.docx

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协调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实施,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作为项目安全监理内容之一予以落实。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我区规定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

第七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确定和缴存

(一)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现行规定和施工单位审定、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施工合同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与经审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算费用一致。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工程备料进度款应在工程款支付项中严格区分,两类款项应分别列项、分别按合同约定支付。

(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全额存入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单位的共同签订管理协议的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并在项目监督机构实施项目施工前期安全措施检查时提交施工安全措施费专项账户存款有效凭证、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和施工安全措施费组成项目、金额及支付计划的有关资料,否则视为施工前期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

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签订的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应采用区建设局认可的《顺德区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管理协议书》格式文本。

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划拨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项目监督机构对其使用、划拨实施监督抽查。

(一)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和各阶段安全评价经项目监督机构检查符合要求后,向施工安全措施费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书面申请划拨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根据项目监督机构检查后出具的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和各阶段安全评价结果,出具项目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意见。

对未经项目监督机构实施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备案,或经项目监督机构认定阶段安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将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否则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对无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监督机构检查后出具的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和各阶段安全评价结果,出具项目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意见。

对未经项目监督机构实施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备案,或经项目监督机构认定阶段安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禁止建设单位同意将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

(四)施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应凭工程监理单位出具(对无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出具)的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意见,将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编制符合我区现行规定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批准并予以落实。

(一)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预算费用。

(二)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中应明确列出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明确其中各实物项目的构造做法,出具标注各实物项目尺寸的施工总平面图:

1.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

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4.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5.施工用电:

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6.施工机具;

7.安全检测费:

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8.安全教育培训;

9.安全警示标志牌、八牌一图、企业标志及安全宣传栏;

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围挡及地面硬化、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11.临时设施:

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厨房、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钢筋木工加工和材料堆放用房等;

12.消防器材设施;

13.应急救援器材;

14.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15.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16.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三)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中至少应出具构造详图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如下:

现场围挡、出入口大门,车行通道、人行通道,加工场地用房、材料堆放场地用房、厕所、淋浴室,洗车槽、排水沟、沉淀池、化粪池、食堂隔油池、雨水井,临边防护措施、预留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防护措施、楼梯边防护措施、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措施、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外电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装置等。

(四)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中应明确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五)如经审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与施工现场情况出现重大差异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跟进处理并审定相应变更文件。

经审定的变更文件应及时提交项目监督机构。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或施工单位不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总体布局管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分区管理。

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落实时限:

上述管理要求,应在施工前期安全措施检查前落实。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场地管理要求:

(一)地面硬化要求:

1.办公区、生活区、房屋建筑工程车行通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区人行通道、加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应铺设混凝土,并保持完好无损和日常清洁。

2.施工场地应设置循环车行通道,并应保持畅通,其宽度不少于4米。

(二)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要求:

1.洗车槽设置:

施工现场每个车辆出口处均应分别设置洗车槽和配套的排水设施,洗车槽应参照《施工现场洗车槽参考图》(附件1)设置,洗车槽废水出口处应设置带沉泥槽的检查井,沉泥槽净深度应不小于800mm。

在施工期间,洗车槽应保持完好无损。

2.施工现场每个车辆出口处均应设置高压冲洗设备,并确保在施工期间全过程能正常使用。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落实专人在每个车辆出口处值班,负责禁止不具备我区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顺德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卡》的工程运输车辆驶入施工现场,并将所有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且禁止物料装载高度高于车厢高度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三)围挡设置要求:

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封闭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镇(街道)建成区、风景旅游区、景观道路、交通主干道及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四周应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基础必须安全稳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

围挡材料应为外立面抹灰的砌体,或采用板厚不小于0.5mm的彩色压型镀锌钢板等硬质材料面板,和Q235钢管、扣件骨架。

围挡不得使用彩布条、竹篱、安全网、镀锌铁皮(含涂油漆的镀锌铁皮)、木板等易变形的材料。

围挡应坚固、稳定、美观,外观平整、高度一致,并保持整洁、无破烂。

2.房屋建筑工程出入口管理:

应设置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大门门头应有企业形象标志,大门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

大门旁应设置值班室,专人负责值班,建立并落实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维修及地下管线敷设工程项目工地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

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4.拆除工程应当在拆除前采用金属板材做临时围挡,拆除完成后设置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围挡。

(四)八牌一图张挂要求:

施工现场主入口外侧必须张挂“八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式样可参考附件2)、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人权益保障公告牌(式样见附件3)、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附件4),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八牌一图”应整齐,规格统一,宽度不小于6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填写规范。

(五)排水系统要求:

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条件许可时宜设置废水回收利用设施。

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直接排水。

2.拟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用房周边、通道边应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

保持施工现场不积水。

3.污水应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4.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六)施工场地保洁防尘要求:

1.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

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及时清理、清扫剩余建筑材料和产生的建筑垃圾,禁止随意丢弃。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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