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园文化广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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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08室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广州市广卫路四号二十楼
梁工
********-1870传真:
/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2020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为选择性条款,以■表示选用,以□表示不选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870
1.1.4
项目名称
广州东园文化广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备注: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A期:
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376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1B、1C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再另行实施。
1.3.3
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确保获得广东省优建设工程优质奖。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另行通知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
12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日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20月日时
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4
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0.6398万元;
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760万元,单价限价99元/米;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9.09万元;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599.1738万元。
投标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废标。
3.2.5
投标报价的要求
(1)勘察费: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3760万元,单价限价99元/米,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2)设计费: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99.09万元,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施工费:
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3599.1738万元
施工费招标文件给出的施工费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或有权审核部门审核后,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的单价及总价,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
工程费结算原则按照合同约定。
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结果为准,结算价不能超本项目概(预)算价。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
********;
2、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勘察设计部分:
技术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套;
一起包封为一包。
保密信封:
正本壹份。
独立包封。
2、施工部分: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三包。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
2020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组分设计组、施工组(资格审查由该组评委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前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总价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9.2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3
项目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通知(穗建质〔2018〕195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
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
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8〕2281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
3、质量目标:
按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4、费用目标:
确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工程概算金额,具体按合同约定;
5、进度目标:
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9.4
本项目的监理、施工图审查、监测、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编制工作、节能评估服务、造价咨询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9.5
施工保修期限: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9.6
承包方式: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勘察,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发包人所负责的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
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合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有权审核部门最终评审结果为准,最终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概(预)算金额。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