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2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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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重实施反馈控制,执行“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管理方针。
春节前期《规定》生效,市民都比较遵守新法规,说明《规定》已经能够被民众接受,给春节期间大规模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五、胜任的政策执行队伍。
孟学良副市长亲自到达政策执行的一线,说明领导对政策的执行非常重视。
执行过程中还有大量的内保人员及公安部队参与,是一支值得信任的队伍在执行新政策。
执行初期肯定有人没有遵守新政策,执行队伍都进行了处理,确保的有法就依的原则。
六、加强了政策的整合。
禁放的过程中,有大量的相关政策在执行。
比如严禁烟花爆竹进入北京市区,收回所有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
,以及动员和组织了80余万群众直接参与禁放工作。
七、确定了政策执行的目标和讲究了效益则。
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统计,除夕夜11点50至次日0点30分,没有发现一个燃放烟花爆竹者,119火警没有接报一起烟花爆竹所致的火灾,从而节约了1000万资金,使千家万户得到了安宁,也消除了潜在的痛苦。
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政策的成功也给了我们公共政策决策与执行的启示。
一、公共政策关系整个社会的民生,执行起来的基数很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针求群众的意见。
而最重要的还是公共政策必须顺从目标群体,政策目标群体就是政策直接作用和影响的对象,必须考虑政策对象对政策的接受程度。
二、政策执行利用各种执行手段。
北京市的禁放首先就是法律手段,辅助的还有大量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所以北京的此次政策执行才如此成功。
三、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有效的沟通同样重要。
政策制定过程中召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调查问卷都是不错的沟通方式,主要是为了人民众更好的了解新政策。
只有信息做到基本对称,政策才能顺利的实施。
四、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新政策的难度,注意通过宣传,从思想上接受新的公共政策。
五、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成功,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
在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很多问题都是相同的,所以解决的办法也差不多。
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北京市禁放工作中做的很成功的地方。
目前,北京的禁放政策已经宽松了许多,春节的规定时间里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北京市公共政策的制定确实顺应了政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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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业的“洋务运动”
在过去的几十年内,山西兴起于煤亦受制于煤,煤矿安全生产已成山西当政者头等大事。
当产权制度改革、煤炭资源整合等措施陷入泥沼之际,山西的煤矿安全开始求助于国外技术援助,南非则成了山西的首选。
以晋城市为例,晋城市地处西省东南部,煤矿经营收入占全市经济的60%—70%,全市385座矿井中,1/3属于高瓦斯矿井。
瓦斯治理成了市长夏振贵最头疼的事情。
2005年10月,南非煤矿技术与设备交流大会在北京举行期间,夏振贵听到一项让他吃惊不已的瓦斯抑制防爆技术——这项技术可以在短时期内将瓦斯爆炸的温度降到100度以下,并减少冲击波。
从此,“以技术弥补体制上的不足”称为晋城市的一个设想。
2005年以后,山西省主管煤矿安全的官员先后四次奔赴南非进行学习考察。
2008年8月,新华社一篇刊载山西考察南非破产管理的内刊直呈国务院领导案头,国务院主要领导就借鉴南非经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作出批示,时任国家安全总局局长的王君要求安监总局启动南非经验课题组,下设法规、体制、培训、技术设备、应急救援、综合等6个小组。
南非目前有100个煤矿,产量达到2.5亿吨,机械化水平达到100%。
“要知道晋城市2005年机械化采煤才达到17%。
”晋城安监总局牛德文说。
让这些官员感兴趣的是南非的煤矿管理:
南非的矿工健康与安全有着比较完备的法律,要求强化职工培训,硬性规定矿主必须拿出矿工薪金的1.5%统一出资到技术院校培训;
要求建立瓦斯治理实验室;
强制矿主设立紧急疏散图;
提高矿工死亡补充标准一个矿工死亡补偿45万南非币。
“你知道吗?
南非在进行矿工培训的时候,最后一项任务就是让他们观摩瓦斯爆炸的测试现场。
”晋城参与考察的一位官员面带不可思议的表情说。
这种“杀鸡给猴看”的方法让这些矿工在此后数年内都会记忆犹新。
年费煤矿防爆专家赫尔姆斯•斯巴斯称,90%以上的煤矿安全事故都是人为疏忽和多种原因巧合造成的。
1951年,南非国家职业安全协会开创了“NOSA系统”他们认为煤矿每项工作都有考虑安全、健康可环保问题。
通过评估查找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及预案,所有意外事故、危险都可避免。
在国务院领导批示之后,山西晋城市在阳城县开展了8个试点。
他们的设想是由政府、企业、学校共同组建一个研发中心。
在研发中心下设立一个基金,通过基金运作、矿工培训、制度研究、生产基地、示范基地“将抽象的经验转化为看得见的东西”。
比如,设立井下救护所,根据不同矿井设立示范基地,建立瓦斯爆炸测试现场,让培训工人能够时刻记着矿难的威胁,同时设立井下特警——矿山救护队等。
不过,摆在政府面前的是资金的来源问题。
阳城县的一位主管领导在初次考察南非之后认为,如果让这些煤矿主动采用瓦斯防爆技术并不可行。
假设一个矿寿命只有十年,他们并不会投巨资安装这些设备的。
在此之前山西省曾主推国内技术,力图让煤矿完成技术改造,结果很多设备成了摆设仅供参观,并未达到提升煤矿安全的目的。
“好比一个车子,车轮甚至发动机都安装好了就是不能开。
”
政府最终想到了用安全保证来解决启动资金的问题。
以晋城为例,其煤矿保证金已经道道5亿元。
这笔资金始终放在银行账户上,官员们认为保证金就应该“取之于矿用之于矿”。
当地的建设银行也伸出了橄榄枝,只要有启动资金,银行也看好这个能够带来效益的安全项目。
这意味着,煤矿可以通过租赁技术设备的方式实现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
问题:
1、结合案例,分析政府运用了哪些政策工具促进煤矿安全?
2、政策工具的运用受到哪些条件的制约?
请举例说明。
3、你认为我国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保证煤矿安全?
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2002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13.93亿t,增长26%。
千万吨以上煤炭生产企业达到21户,并创造了一批高产高效矿井。
但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分析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和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探讨控制对策,对促进我国煤矿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和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方针,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炭企业提高了认识、强化了管理,随着煤矿经济形势恢复性好转,安全投入也普遍有所增加,使煤矿在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稳定。
但煤矿仍然是我国工矿企业中事故发生最频繁、安全生产形势最严峻的工业部门。
与国外的差距也仍然很大。
二、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
对2002年煤矿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其安全生产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和规律。
1.煤矿的主要事故类型为顶板、瓦斯和运输事故。
3类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82.94%和死亡总人数的81.58%。
顶板事故的发生频率最高,占事故总起数的54.42%。
火灾死亡事故的严重度最大,平均每起事故造成9.25人死亡。
瓦斯事故的危害最严重,事故起数占17.10%,死亡人数占34.41%。
2.随着煤矿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自然灾害事故所占比例下降,生产性事故所占比例增大。
但在提高装备水平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安全生产状况与煤炭产量成正比,即煤炭产量较高的省市或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好;
产量越低,安全状况越差。
较高的装备和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了基础,同时,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又为生产能力的发挥创造了前提和保障。
4.事故发生具有时间规律。
在月份方面,3、4、5月是事故的高发月,在月旬方面,2002年下旬特大事故占62.5%,在工作班次方面,日班发生的重大事故占46.55%。
5.采掘工作地点事故集中,以掘进工作面的危险性最大。
在国有煤矿特大事故中,采掘工作面占76.92%,在重特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占42.82%,采煤工作面占25%;
但巷道事故比例也有增大趋势。
6.不同经济类型的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不平衡。
国有重点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1.07%,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仅分别占全国煤矿的11.88%和12.92%;
国有地方煤矿产量占全国的18.91%,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的15.17%和14.62%;
而乡镇煤矿产量仅占全国的30.0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72.95%和72.45%。
7.不同地域的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不平衡。
由于地质条件、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域的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差别较大。
神东、兖州、大同等35户企业百万吨死亡率已控制在0.5以下,平顶山、开滦等16家企业在0.5~1.0之间,而南桐、鸡西、资兴、攀枝花等9户企业在10以上。
重大事故多发生在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和贵州,六省占总起数的54.84%;
特大事故多发生在黑龙江、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等省市。
三、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是复杂的、综合的,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全方位的。
分析表明,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煤矿从上至下存在较严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
表现为或在煤炭市场恢复性好转的形势下急于摆脱困境;
或在采掘失调情况下急于恢复正常生产;
或为追求更大利润,片面追求生产而使安全处于从属地位。
可以说每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均与此相关。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权威性不高、监察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监察工作机制,以应对我国幅员辽阔、煤矿数目众多、安全监察人员有限的现实。
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效率、技术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尚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
3.随着矿井的延深,煤矿自然灾害的危险性在增加,灾害治理的难度加大。
表现在瓦斯涌出量越来越高、矿山压力增大,灾害治理更加复杂。
4.防灾措施缺乏针对性,且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大量存在。
在2002年国有煤矿发生的16起重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防突措施不力的8起,石门揭煤未采取专门措施的3起,地质条件变化未能及时修改实施措施的3起。
5.现场管理不力、“三违”屡禁不止。
2002年80%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
6.安全欠帐大,装备状况差,防灾系统不完善,设备失爆或不防爆现象严重。
7.事故应急措施不力,装备不到位,人员缺乏避灾自救训练。
入井人员不随身携带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