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汇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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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1、建造师的注册分为: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12、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后的注册证书与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13、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方有效。
14、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
15、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宪法:
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包括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低层次法律。
2、民法:
调整平等主体公民间,法人间,公民和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包括:
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3、商法:
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包括:
公司法、证劵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4、经济法:
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5、行政法: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6、劳动法:
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7、社会保障法:
调整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8、自然资源法:
包括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
9、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
11、诉讼法: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仲裁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
12、法的形式包括: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13、宪法是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
法律多指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14、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5、行政规章:
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6、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做出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并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应当使用地方性的,应当决定该地方。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宪法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民法
1、知识产权的三部法律:
著作权、专利法、商标法
2、法律关系有主体、客体和关系内容三要素
3、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法人应具备4个条件:
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律关系客体:
财、物(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行为(房屋和道路等建设项目属于物化的结果,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属于非物化的结果)、智力成果(文学作品)
6、法律关系变更:
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7、主体变更含主体数目变化(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数目增加);
主体的改变。
(合同转让)
8、客体变更:
客体范围变更(设计变更由工程量增加)、客体性质变更(设计变更中由小桥变洞)
9、内容变更:
权利增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修改合同)、权利减少(将合同的定时付款改为达到一定量支付)
10、法律关系的终止:
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11、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以下条件: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12、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3、法定代理属于全权代理
14、委托代理的终止:
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5、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监护关系消失。
16、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
17、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10年。
18、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
短期诉讼是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
延付或拒付租金;
出售质量不合格上商品未声明,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特殊诉讼(涉外合同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1年)
19、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物权法
1、物权:
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用益物权(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
2、抵押是指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可作为抵押物:
在建工程。
3、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押转移占有。
4、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期间。
5、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不进行不动产登记起3个月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
建筑法
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a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e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50%,超一年的,不得少于30%);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4、下列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资投资额为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
5、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开工,因不能按期开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可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6、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自中止施工期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一年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许可证。
7、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8、新设立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9、建筑业企业资质分: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10、工程勘察资质分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1、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乙级)
1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
综合资质、专业资质(甲、乙级)、事务所资质
13、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但须经其同意
14、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15、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6、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
17、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8、工程监理的依据:
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9、工程监理的三控三管一协调:
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
20、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5部分:
A协议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B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C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D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E劳动者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