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岭南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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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D233-200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2.工程概述
从化市鳌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岭南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大岭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格栅池、厌氧池、管线、人工湿地等。
设计规模:
大岭社人口为900人,排水定额为80L/d,污水处理规模为72m3/d,主要工艺材料:
HPDE波纹管dn300约562米、HPDE波纹管dn200约1131米、方形检查井600*600砖砌54个、方形沉泥井600*600砖砌23个、溢流井Φ1500砖砌1个、焊接钢管Φ325*8(Q235)共70米;
污水处理构筑物:
厌氧池、人工湿地、计量槽各1座。
从化市鳌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岭南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大岭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广州市从化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从化市鳌头镇岭南村大岭社
3.工程、施工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目标
3.1质量目标:
各工程项目全部合格,不发生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3.2工期目标:
工程合同工期60天内完成。
3.3投资控制目标:
通过优化设计和严格的工程计量、支付,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以内。
第二节土方开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基础开挖监理程序图
监理程序施工程序
监理
现场监理人员与施工、业主方共同测量、并保存原始记录或抽测
测量放样
土方挖、运、卸
现场监理人员
参加基槽的检查、验收
基槽人工休整、
恢复定线、质量自检
2.施工过程监理
2.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记录及图表、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当发现地质地貌或作业状况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报业主和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2.2施工期间所有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资料。
包括测量、测绘及各类图、表、照片、录像资料等,均应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时整理、校核、整理成册。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移交业主单位存档。
2.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程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业主测量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
2.4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和业主可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测量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测量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施工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质检机构、人员、制度、检测仪器设备”四落实,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施工技术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坚持“三级质检自检”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2.6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必须上、下层同时开挖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业主和监理部批准。
2.7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施工单位应做到:
(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和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2.8当施工总进度因施工单位原因发生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要求,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施工,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重新报业主和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2.9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之一者:
(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件施工;
(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和环境保护事故等情况;
(5)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排污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它违反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对完成施工区的完工测量、拍照及录像。
协助地质描绘、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
及时向业主和监理部报交验收报告。
3.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整理工作。
并在协商好的时间内,向监理部报送当月施工资料。
报送当月施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提出消除不利因素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3)施工爆破组织设计的参数、效果和工序循环记录;
(4)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措施和过程;
(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与统计;
(7)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8)环保、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
(9)其它必须报告的资料;
(10)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报送每周施工调度报告。
第三节浆砌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浆砌砖监理程序图
2.浆砌砖监理要点
2.1学习和熟悉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监理、检测、评定表格,并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规范表格的学习。
2.2审查“开工报告”和“砼、浆砌砖单元工程开工签证单”时,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特别注意对砖、砂、水泥、M7.5水泥砂浆配合比的质量认可资料的审查、有无寒冬、多雨的春、夏季不利施工季节的防冻、防雨特别措施。
2.3施工单位按项目划分和材料(含水泥砂浆试块)实验,特别不要忽略水泥砂浆沉入度的实验。
2.4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操作,水泥砂浆要用机械拌和,严禁人工拌和砂浆。
特别注意:
(1)砂石料要新鲜、干净,石料规格、强度要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严禁混入风化石,发现细长形、偏薄形等石块要监督挑出;
(2)作人员要备有锤子钢钎灰锹三件工具,要挂好线,避免墙面不平;
2.5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工程计量时要熟习《技术规范》中“计量与支付”有关规定,并按此审核。
第四节土方回填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土方回填监理程序框图
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
施工准备
(清理现场杂物、淤泥树根、草皮,填筑前地面测量和制图,拟用填料实验)开工申请
填写质量评定审查意见,与业主代表共同实地核对工程量,签认计量申请
分层填筑和压实
单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和计量申报
2.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回填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
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
2.1土方回填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回填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
2.2 监理部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3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4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的材料样
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第五节混凝土(钢筋砼)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混凝土工程监理程序
1.1承建单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14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施测范围。
(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
(3)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
(4)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
1.2在每个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21天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提供7天、14天、28天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
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1.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或试验室)应书面通知监理部。
1.4混凝土工程开工21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详图)。
(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
(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钢材、掺和料与外加剂)。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塌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
(7)施工设备配套与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合同支付计划。
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建单位还应根据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1.5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槽、键等)的混凝土及抗冲耐磨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