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反三违手册直面三违 NXPowerLit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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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反三违手册直面三违NXPowerLite
吸取昨天的教训
落实今天的责任
追求明天的安全
反“三违”手册
——直面“三违”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石油化工企业的机泵等动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心脏”,一旦出现故障停止运转,企业生产就无法进行,因此需要特别加以维护,“三级过滤”是设备维护的重要内容,如果不执行“三级过滤”,就会有可能导致杂质进入机械转动部位,而这些部位因转动速度极高,极易因杂质进入而损坏。
润滑油标号不对也会导致润滑油变质而不起作用。
正确的做法是:
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润滑油“五定”、“三过滤”的要求。
五定:
定人、定点、定时(指定期加、添、换油)、定质、定量。
三级过滤:
从领油大桶到岗位贮油桶,从岗位贮油桶到油壶,从油壶到加油点。
违章内容:
未执行“三级过滤”制度
违章内容:
在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内部有压力时进行拆人孔、法兰作业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当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内有压力或高温时拆卸人孔、法兰时,设备内的介质会喷出,石油化工行业的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内多属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物质,一旦泄漏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烫(灼)伤等事故,另外,许多压力容器都在两米以上的高处,发生上述事故时极易引起高处坠落等次生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股份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到下依次打开。
违章内容:
票证签字栏代签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作业现场的各种票证是现场作业的记录之一,签字人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及其安全负责,签字人要到现场落实措施后才能签字,而代签字在客观上取消了被代签人员现场落实措施的程序,从而导致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严禁在作业票上代签字,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代签的都有权当场制止。
违章内容:
高处作业违反规定不使用工具袋或梯子上有人时移动梯子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会因工具或其他物件脱落导致地面或下层人员伤害,同时高处作业人员也会因抢拾物件而导致身体重心失衡坠落;梯子上有人时移动梯子更容易使作业人员坠落。
正确的做法是:
执行股份公司《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工具袋;第二十一条规定:
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违章内容: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在或离开现场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是为了监护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意外事件,当发生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时候及时处理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工作现场,遇意外及时进行救护,一旦监护人离开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就无法保障,当发生工艺状况改变、容器内作业条件改变、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呼吸器具的供气压力降低等诸多意外情况发生时,都会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正确的做法是: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规定:
“4.7.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7.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7.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4.7.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自身必须做好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因此,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违章内容:
违章办理用火票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要求其对用火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用火票是控制的主要手段,不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就失去了对动火作业
的控制,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也是对自身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很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正确的做法是:
严格执行《用火安全管理标准》(Q/SYWH4561—2004),严格动火作业程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进行抢险和救护,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违章内容:
违反叉车作业“八不准”规定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叉车属于厂内特种车辆,驾驶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驾驶,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极易因重心不稳导致倾翻,同时因货物高举使势能增大,一旦脱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易造成货物损坏或坍塌导致人员伤亡;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易导致包装损坏而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同时碰撞本身就容易导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着火爆炸;单叉作业会因重力失衡或叉抓不稳导致翻车或货物脱落伤人;用惯性力取货易因失控导致事故;在货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或货叉举起时在货叉下站人都会导致人员伤亡;用制动
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不但易造成货物损坏,同时有许多危险化学品都会因震动导致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按照叉车作业“八不准”的内容: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不准用单叉作业;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6)不准在货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货叉举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8)不准在岸边直接叉运船上的货物。
违章内容:
无上岗资质人员上岗操作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未经上岗培训的人员,因技术及安全素质低,经验不足,极易发生误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不得安排无上岗资质的人员上岗操作,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经过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并经试岗后方可上岗操作。
违章内容:
危险化学品容器、储罐脱水过程中离人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对危险化学品容器、储罐脱水时人离开现场会导致脱完水后不能及时关阀而使危险化学品逸出,长时间离人就会发生大量跑损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对危险化学品容器、储罐脱水时不得离人,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应努力设法撤出现场,同时设法报警,利用现场条件(如灭火、救护)进行抢险。
发生跑油时应迅速关闭切水阀门。
违章内容:
用手清理运转的给煤机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给煤机运行时用手清理运转的给煤机,运转的给煤机极易将手臂卷入,导致人身伤亡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88条规定,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拨堵塞的煤。
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应将给煤机停下,并做好防止转动的措施。
因此,清理前应该停止给煤机运行,挂禁止操作牌,进行清理。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断电停机,并按照现场外伤救护方法进行救护,如果有肢体脱落应加以保护并立即与伤员一起送往医院救治。
违章内容:
观察火焰时不站在看火孔侧面和不戴护目镜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炉膛在燃烧时随时会因进风、负荷波动造成燃烧不稳定,炉膛会在瞬间产生正压,从而导致炉膛火焰从看火孔处喷出,这时如不站在看火孔侧面,就会被烧伤;同时,炉膛火焰的强光会灼伤人的眼睛。
正确的做法是:
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82条规定,观察炉膛燃烧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在锅炉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时,不可站在看火孔、检查门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违章内容:
打焦时不按规定着装和不使用必要的安全用具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如果在打焦时不按规定着装和不使用必要安全用具,在打焦时可能会被火焰烧伤;不戴头盔也容易使眼睛被火焰的光线灼伤;另外,事故时可能被打焦棒打伤造成次生伤害。
正确的做法是: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第131条规定:
“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戴头盔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打焦时应先得到司炉同意,保持燃烧稳定,并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在司炉操作处所,应有明显的“正在打焦”的标志。
戴着头盔、手套站在打焦孔处,先确定逃生路线及避护地点,将工具从指定的地点拿出,先观察结焦情况,除焦时不能用身体顶着工具,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斜着使用工具,必要时应有人监护。
违章内容:
使用明火检查制粉系统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煤粉是易燃易爆物质,当浓度达到其爆炸极限范围时遇明火(火柴、打火机等)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导致火灾爆炸及人身伤亡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检查制粉系统应使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明火。
违章内容:
冲洗水位计和观测水位时正对水位计,不按规定开阀门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水位计是设备耐压的薄弱部位,身体正对水位计时,若水位计发生爆裂,就会被泄漏的热水烫伤;冲洗水位计时,不按规定缓慢打开阀门,高压热水冲击飞溅也会将现场人员烫伤。
正确的做法是: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16条规定,冲洗水位计时,应该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违章内容:
对粗汽油罐、轻污油罐及含酸性气体等介质取样时未做防护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石油化工行业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较多,特别是硫化氢是常见的高毒物质,车间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当浓度达到1000mg/m3时可迅速致人死亡,特别是硫化氢具有麻痹嗅觉的特点,当浓度超过10mg/m3时会因嗅觉麻痹而导致“浓度越高而气味越小”的感觉,因而会使人丧失警惕。
硫化氢主要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进而危及人的生命。
对粗汽油罐、轻污油罐及含酸性气体等介质取样作业直接接触这些介质,如果不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就会发生中毒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第八条规定:
对粗汽油罐、轻污油罐及含酸性气体等介质的设备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要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口,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如果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救护人员必须佩带可靠的防护用具进入现场进行救护,首先将伤员转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安全地方,判断有无心跳、脉搏、意识和呼吸,无呼吸则进行人工呼吸,无脉搏和心跳则进行心肺复苏,并立即送医院就诊,注意在送医院途中不要停止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抢救。
违章内容:
进行酸碱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酸、碱是腐蚀性极强的物质,人体接触会导致人体灼伤,酸雾、碱雾会对人体皮肤特别是眼睛造成严重伤害,酸碱对人的伤害多发生在操作时的泄漏和意外喷溅,地面淤积的酸碱液一旦接触普通鞋子会迅速腐蚀穿鞋底并触及皮肤,检查液面时,液面计爆裂容易对眼睛及其他部位造成伤害。
正确的做法是:
《股份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员工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佩)戴过期或功能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操作时应头戴防酸碱面罩、身穿防酸碱服、手戴防酸碱手套、脚穿防酸碱皮靴。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约时停(送)电无法保证作业计划及措施的有效落实,有可能拉垮系统电网,还容易把电送至检修未结束的现场造成人员触电或设备损坏。
正确的做法是:
严禁约时停(送)电,严格执行票证制度。
违章内容:
约时停(送)电
违章内容:
监护人不到现场确认防范措施就在作业票上签名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监护人的检查确认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监护人不亲自到现场落实确认措施落实情况,一旦有疏漏,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对上班情况未必十分清楚,因变换操作等原因更容易发生事故,这就更需要监护人员认真检查落实措施。
正确的做法是:
监护人的职责对作业票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好及未按作业票规定作业等情况,立即制止作业。
违章内容:
装设接地线时,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接地不可靠,造成检修人员残余电压触电
正确的做法是: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违章内容:
电气高压操作时不戴绝缘手套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
电气高压操作时不戴绝缘手套极易造成触电的人身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
电气高压操作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同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相应的救护程序和方法进行现场救护。
违章内容:
电气巡检时随意打开设备遮栏进入
危害过程及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