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心理科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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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精神卫生法?
于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的局部相关容: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
1.2.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依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2.1.有与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
1.2.2.有满足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需要的设施和设备;
1.2.3.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专科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
1.2.4.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
1.2.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1.2.6.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效劳体系建立,扶持贫困地区、遥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1.2.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
1.2.8.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效劳体系建立,扶持贫困地区、遥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1.2.9.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1.2.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围。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根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根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根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1.2.11.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2.12.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2.心理科业务开展、现状及其规划
2.1.业务开展
2010年总收入:
11万。
2011年总收入:
17.6万。
2012年总收入:
24万。
2.2.心理科现状:
2.2.1.经营不符合执业要求。
人员配置2人:
退休返聘1人〔医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但尚未注册,已符合变更精神卫生医师资格,但还没有变更执业围;
在职人员1人〔护理〕。
2.2.2.设置不符合心理科标准:
无心理治疗室、咨询室、宣泄室等,进展心理治疗、咨询等工作非常困难。
2.2.3.目前科室已开展的工作:
〔1〕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和治疗;
〔2〕失眠症、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的诊断和治疗;
〔3〕心理障碍及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4〕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的临床会诊;
〔5〕慢性精神疾病的鉴定;
〔6〕心理测量;
〔7〕智力测试;
(8)心理咨询;
〔9〕催眠治疗;
〔10〕心理治疗;
〔11〕松驰治疗;
〔12〕暗示治疗。
2.2.4.心理精神病人收住康复科。
2012年11月以来收住精神病人18人,严重心理问题病人10人。
2.2.5.康复科病人伴严重心理问题比率约为40%。
目前没有心理治疗室、咨询室、测量室,工作开展困难。
2.2.6.总业务量〔2013.11.1-2013.3.20〕:
总业务量:
163365.35元。
3.心理科5年开展规划
3.1.中心定位
3.1.1.引进运营管理、投资及人才,以数字化、信息一体化为根底,面向浦北县及周边开展。
3.1.2.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疾病门诊、精神疾病住院及家庭治疗等效劳。
3.1.3.对各个临床科伴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病人介入心理干预治疗,不断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心理科特点要求:
3.2.1.设备:
需要生物反应仪1台;
其他无需大型的仪器设备;
3.2.2.病房要求:
配置有音乐设备,有监控的安静、平安、优雅舒适的环境。
3.2.3.人员要求:
有执业资格精神科医师、经过专业培训的执业医师及护士。
3.2.4.收费;
收费低,但投入少。
3.2.5.效劳:
目前公益效劳为止。
3.3.运营管理方法:
3.3.1.引进运营管理、投资、人才;
利用政策立项力争国家及政府投资拨款。
3.4.人力资源:
3.4.1.引进专家团队,运营管理团队,给予技术指导,质量控制。
3.4.2.与远程医疗咨询效劳与医护培训中心一起,根据开展业务情况聘请XX区外专家,组成院外专家团队。
3.4.3.外聘1-2名有执业资格精神科医师。
3.4.4.本院培养对本学科有兴趣的大学医学临床应届毕业生2-3名。
3.5.设备与设施
院设备:
MRI、CT、DR彩超、心电图、脑电图等。
3.6.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有执业资格精神科医师极其缺乏,难于引进人才的情况下,专科建立无法快速开展起来,经济无法单独核算。
为了该学科的合法性,充分利用资源,恳求院部及时给予解决的问题如下:
3.6.1.执业合法性:
给现有唯一的一位退休返聘的医生及时更改执业围。
3.6.2.逐渐引入人才或者有方案地培养人才。
3.6.3.劳务待遇:
给予在职及返聘人员明确的工资绩效定位。
针对以上情况,在目前心理科只有2人,逐渐做好五年规划的前期工作,相信心理科必定逐渐形成一个较大的规模,为浦北县人民医院写下光芒的一页。
4.学科重点方向
4.1.做好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
4.2.把心理科能开展的各种效劳工程扩展到全院各个临床科室,提高病人的医疗效劳质量及治愈率,提高我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3.心理精神疾病信息化管理与指导效劳。
4.4.家庭病房的远程专家医疗咨询效劳与信息化管理。
5.有关收费标准:
首珍精神病检查:
27元
临床鉴定:
54元
心理测量:
精神科A类量表30元
精神科B类量表41元
精神科C类量表59元
智力测试;
59元
心理咨询:
42元
催眠治疗;
45元/次
心理治疗;
20元/次
松驰治疗;
6.4元/次
暗示治疗:
16元/次
音乐疗法:
2.3元/时
行为观察与治疗:
17元/日
特殊工娱活动:
8元/时
工娱活动:
2.6元/时
精神病护理:
16.7元/日。
精神科监护:
13元/日。
行为纠正治疗:
12元/次
厌恶治疗:
暴露疗法和半暴露疗法:
24元/时
抗精神病药物副治疗监测:
8.9元/日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
14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