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课后题》word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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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生产力的替代过程,就是科学技术的更新过程。
被奉与中华民族文明始祖的黄帝、炎帝都是伟大的发明家,是初民时代的科技先驱。
B、知识产权法律即是制度文明的典范,也是激发创造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加速器。
人类进步的历史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离开了制度文明,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会失去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的一项杰出的发明,是制度文明的典范。
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胜利而兴起的知识产权制度,像一把开启束缚人们创造力枷索的钥匙,为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市场经济又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无论在任何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与国情,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发本国人民的创造热情,引进科学技术和文化的方面都起到了无可比拟的作用,它所树立的价值观是“给天才的创造力之火添加了利益的柴薪。
(1)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除了狭义的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法律称谓上,通常叫做“邻接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简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区别。
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内容和特征与同为知识产权的工业产权有所区别,二者的主要区别为:
1、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标的所反映的领域和作用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所区别。
工业产权的标的,是以一定的产品和工艺方法以及标记为表现形式。
其作用也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用性的及商品流通方面用以满足人物质需求,著作权的作品则主要反映在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之内,用以丰富人类的精神生活。
2、与工业产权相比,著作权的独占和排他性程度更弱些。
著作权的效力只排斥那些对自己有独创性表现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利用,但不能排斥他人独立完成的与之相近似和相同的作品也取得同样的权利,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除商业秘密外,其独占性和排他性远较著作权强。
不管有多少相同构思和表现产生,法律只保护其中的一个,赋予它以独占排他的权利。
3、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而工业产权必须由特定的政府部门审查授权,并通过法定程序将专利权或工商业标记授予合法的申请人。
(1)什么是作品?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2)哪些对象不受著作权保护?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
(1)简述著作人身权与其他人身权的区别?
著作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这是由于它们各自以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不同,后者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不是基于以自然人的生命现象为法律事实,而是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为法律事实,所以它也不因创作者的生命完结而消失,在理论上可能无限存在,因而其期限不受限制。
(2)如何理解著作财产权的本质与内容?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起源。
对作品的传播利用方式的控制,可以给作者和传播人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故所谓著作财产权,是著作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享有的财产收益权。
著作财产权体现了著作权人同作品的使用人之间的以对作品的一定利用方式为标的的商品关系。
(1)为什么只有自然人才能创作作品?
迄今为止,只有人类是可以从事智力创作活动的主体,只有自然人是惟一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作者,法律规定自然人为作者,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与肯定。
(2)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作者依法成为著作权人。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人归属的一般原则。
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人;
通过转让部分或全部著作财产财权受让人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人;
基于作品产生的事实,未成年人作者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在特定条件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1)如何理解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表演形象是由表演者所表现的艺术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由于表演者所塑造的艺术形象相当于他创造的作品,因此,表演者表演形象享有权利。
如果将歪曲了的表演形象进行传播和利用,就侵犯了表演者的人身权利。
表演形象不同于表演者形象,前者是著作邻接权,后者则属于表演者的个人肖像权。
前者由著作权法加以保护,后者则是民法的任务。
(2)我国著作权法把出版者权与邻接权规定在一起是否妥当,理由是什么?
不妥当。
在邻接权制度中加入对图书、报刊出版者权利的规定,是中国著作权法的一个特点。
邻接权的本质,是通过演绎创作,使原作品获得了新的表现形式,作为出版者并无这种创作。
与艺术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对作品的演绎创作不同,编辑、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对原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不具有任何新的创作成份。
作者的作品交由出版社出版,联系双方关系的法律形式是出版合同,非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或授权,出版者无权擅自出版作者的作品。
出版者要获得这种同意或授权,必须通过出版合同予以确认。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删节。
(1)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2)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著作权的转让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A、著作权转让,是受让人成为该作品一项或几项或全部著作财产权新权利人的法律行为。
B、著作权的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让。
C、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有严格的区别。
D、著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有多种选择。
E、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应当视为著作人身权同时行使完毕。
F、著作权的转让,依著作权法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G、著作财产权转让究竟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以及转让的地域范围,应当依照当事人的合同加以约定.
(1)合理使用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合理使用的情况有哪些?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下列民事责任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和公开赔礼道歉。
C、赔偿损失。
(2)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形式有几种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试分析专利法的立法宗旨?
一、早期的专利制度
即专利的特许权时期,虽然对英国的纺织工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这一制度被英王滥用,成为增加王室收入的一种手段。
其宗旨是为了王室增加收入,是贵族控制国家经济的手段。
二、20世纪前的专利法
在20世纪之前,专利制度是基于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保护发明人的权利成为专利法的终极目的,这一阶段的专利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
这一时期的所有关于民事权利的法律都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
因此,专利法以保护发明人的权利为宗旨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三、现代专利法
进入20世纪之后当人们充分认识到权利本位的弊端之后,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便从单纯的以保护发明人权利为中心,转化为鼓励技术进步和保护发明人权利并重,虽然在具体操作上仍然表现为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但在理论上保护专利权在这时降格为鼓励技术进步这一最终目的手段。
即专利法已经不再仅仅考虑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而是将鼓励技术进步,促进人类文明作为其最终目标,可见现代专利法在立法宗旨上已经脱离了过去的单纯以权利为本位的做法。
(1)什么是发明?
其特点有哪些?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2)发明与实用新型相比有哪些区别?
A、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实用新型的主题只能是产品。
B、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三维构造。
C、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较之发明专利低。
D、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
(1)发明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
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
(2)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其判断标准是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即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由此可知,职务发明分为两类,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的发明创造。
(1)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A、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B、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C、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D、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E、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F、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G、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2)实用性的概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