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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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方向及主要研究内容

该重点实验室主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全省亟需解决的重大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现代土壤环境科学及修复技术的发展需要,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核心,开展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相关的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理论与实用技术研究,设立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和矿区土地生态修复方向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政策法规研究。

围绕污染场地的环境排查、分类分级、土壤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工程修复、环境监理、土壤修复工程验收等方面,研究探索适应我省实际的环境管理与政策法规。

⏹开展我省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深入研究国家污染场地相关技术导则标准要求,围绕我省相关实际需求,研究探索我省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土壤筛选值等地方标准,开展我省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研究,为我省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建立我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创新平台。

依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建立广东省从事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创新的平台。

针对我省污染场地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场地污染严重、修复研究薄弱、规范标准匮乏、修复技术缺乏等问题,以搭建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技术示范与应用转化、区域综合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政府管理决策支持等功能为建设目标,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转化,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场地修复基础数据库,为我省污染场地的管理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与创新平台。

2.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

⏹开展工业企业场地排查技术研究。

选择化工、电镀、金属冶炼、农药等典型行业,建立场地污染识别与筛选技术方法;

研究污染场地现场初步调查危害评估及等级分类方法;

研究工业企业场地排查结果数据库及信息建档方法,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清单编制方法。

⏹开展工业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

探索制订基于人体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地球化学背景和保护地下水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

研究建立地方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构建适合我省的污染场地治理模式与土壤修复技术体系。

研究固化/稳定化、植物修复、化学淋洗等修复技术工艺参数的适用性;

研究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筛选技术方法;

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污染场地类型、空间分布、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开展修复技术本土化研究,构建适合我省的污染场地治理模式与土壤修复技术体系。

⏹研发具备工程化应用的成套土壤修复技术与设备。

建立污染场地修复研制基地,针对重金属、有机化工污染场地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合我省省情的实用性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成套技术与设备,以推动我省土壤环境修复技术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3.矿区土地生态修复方向

⏹开展矿区土地生态修复的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分析不同类型矿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主要土壤环境问题;

研究比较现有的矿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研究矿区土壤内部、界面与相邻外部环境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界面过程;

研究矿区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含量与周边农产品安全的耦合关系等基础理论研究。

⏹开展矿区周边土壤污染源解析技术研究。

研究建立广东省典型矿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研究比较现有矿区周边土壤污染源分析技术在我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研究不同区域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及其污染途径。

⏹建立新型矿区周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体系与示范工程。

建立矿区环境污染控制、过程管控、生态修复以及应急管理等环境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矿区周边土壤污染过程及其控制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化学控制和植物修复技术;

研究新型的矿区周边污染土壤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为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我省矿区土壤环境安全与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发展定位与中远期目标

重点实验室以满足我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解决我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修复治理关键问题为目标,针对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场地调查与修复技术、矿山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性技术研发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污染场地管理体系和修复技术体系,建成我省污染场地修复中试基地和研发中心,为全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通过5年建设,使重点实验室在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和矿区土地生态修复三大研究领域成为全省土壤环境保护的重要研究中心;

组建特色研究团队,构建专门化先进研究平台和试验基地,促进土壤修复技术应用,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以及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关键技术。

通过10年建设,基本形成环境管理学、污染物分析化学、环境安全评估、环境健康化学、环境工程与监理等学科方向或交叉性的新学科;

将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开放性、创新性和研究性且面向探索解决广东省土壤环境问题的广东省与国家环保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并将其培育为华南地区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以及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研发与修复装备研制基地;

同步锻炼出一批高级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出一批包括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等各类国家需要的研究人才。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工作进展

自2015年12月获省环保厅批复后,我院根据建设计划编制实施“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近期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加大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强重点研究方向、科研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基础科研实验条件的改进提升,稳步推进实验室各项建设工作,2016年度各项建设工作均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实验室科研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一)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1.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完成实验室运行管理机构建设。

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院积极组织调查分析,2016年,在申报方案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近期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近期实验室建设的方案、计划及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科学研究与检测分析业务的高效协调工作机制。

正式组建了检测中心,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分析等技术工作;

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成了CMA检测资质扩项认证,形成了土壤、固体废物与沉积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建立了科研工作和检测分析业务有序协调、分工合作的实验室科研业务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2.软硬件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实验室基础科研条件不断改善。

我院土壤科研实验基础条件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新增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进行了有机实验室及无机实验室分区改造并分别配备了相应辅助设施如专用废气处理及排放管路等,单独设置了超纯水室和微量天平室间等,实验室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

此外,实验室近期投入215万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含FID及PID检测器)、吹扫捕集仪、旋转蒸发仪、微量天平等系列高精度分析设备,以及土壤环境模拟软件(如EVS地球三维可视化分析软件等)等,进一步拓宽了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能力与污染模拟能力。

二是多项土壤检测参数通过CMA计量认证。

2016年1月,我院重点实验室检测扩项通过332项检测参数的CMA资质认证,其中土壤和固废领域检测参数达100项,实验室检测分析能力得到了充分认可。

经过认真准备,2017年初重点实验室将继续扩项土壤和沉积物检测参数203项,进一步提高满足开展土壤方向科学研究和进行检测技术服务的能力。

(二)以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省厅科技支撑服务

1.承担编制《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土十条”)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称“土十条”),对广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

文件印发后,省环保厅迅速成立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工作方案》。

经省环保厅委托,我院承担编制《广东省污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照“摸家底、强基础、谋重点”基本思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重点从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监管、试点带动、落实考核等方面开展工作。

《实施方案》分别于9月14日、11月16日两次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和各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共收集意见285条,采纳或原则采纳249条,未采纳36条。

11月22日,省政府召开《实施方案》部门协调会议,协调部门相关工作任务分配。

11月24日,省环保厅厅务会审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要求将相关意见汇总修改后,报送省政府审议。

《实施方案》编制历时近6个月,先后召开了十余次厅长专题会、座谈会、专家咨询会、专题讨论会等,并经过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报审稿),于12月8日经省政府十二届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2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

2.成功申请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重点土壤污染地区环境调查与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国家“土十条”中明确要求:

“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领导的带领下,重点实验室成功申请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重点土壤污染地区环境调查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该项目下达金额共1300万元,是我院建院以来金额最高的专项。

项目执行周期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主要围绕15个重点农田污染地区和40个典型关闭搬迁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评估,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项目库,编制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目前,我部门按照向省厅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牵头起草《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作为全国四大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先行先试点省份,2015年初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尽快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广东省委改革规划重要举措。

省人大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并由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大环资委牵头成立了《条例》立法研究与起草工作小组。

团队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承担《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

为科学推进《条例》编制工作的开展,加强《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团队多次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的研究讨论,同时组织多次省内外土壤污染防治调研工作,并重点从省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发展需要等方面开展《条例》的起草工作,起草完成《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成。

2016年6月,根据国家“土十条”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第二次书面征求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省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已于7月底报请省政府审议。

目前《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在省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

(三)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强化科研成果产出

2016年,重点实验室新增科研课题3项,合计在研课题共6项。

其中包括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新增1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1项(新增)以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1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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