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整理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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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彭阳

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市(地)、县(市)

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红河乡

项目区所涉及行政村、镇

什字村、宽坪村、上王村、韩堡村、友联村、红河村、常沟村

项目区的经纬度坐标范围

北纬35°

46′1.2″-35°

43′37.2″,东经106°

37′59.7″-106°

49′0.7″。

项目申报类型(重点、示范、补助)

示范项目

项目性质(开发、整理、复垦)

开发

项目区地貌类型

河谷残塬区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50734hm2,耕地52944.8hm2,占总面积的35.1%,牧草地15584.4hm2,占总面积10.34%,林地面积36289.2hm2,占总面积24.07%;

其它农业用地20035hm2,占总面积13.29%。

农村宅基地9637.4hm2,占总面积6.39%,工矿、公路等用地1529.8hm2,占1.01%。

滩涂地3424.6hm2,占总面积2.27%。

土地权属情况(所有、使用权)

集体土地,土地权属关系、界址明确。

项目范围(四至)

西起什字村,沿红河河道至东常沟村,南北两岸均是项目村一字排开,地形是一个沿河狭长地带。

项目建设规模

改造滩涂地86hm2,其中用于耕地84.26hm2,道路0.74hm2,宅基地1hm2。

新增耕地面积

84.26hm2,新增比率97.9%。

项目建设工期(年)

1年

项目投资估算

41.39万元

项目建设任务与进度计划

规划设计水平条田84.26hm2,投资26.26万元,田间道2条,总长度为1854m,投资2.32万元。

防护林总植树1.22万株,投资7.64万元。

2009年7月进行项目设计,2009年8月一10月进行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工程、地埂林施工,12月竣工验收。

项目任务目标

新增耕地面积84.26hm2,项目区建成后每年可提高粮食单产15kg/亩,农业产值净增加531万元;

可增加道路0.74hm2,有效地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使项目区成为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的高产稳产现代农业区。

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

(1)静态投资收益率=项目年增加净产值÷

(项目总投资+新增生产成本投资)×

100%

新增加生产成本=15元/亩×

耕地总面积53029.1×

15/10000

=1193.2万元

=531÷

(41.39+1193.2)×

100%=43.0%

(2)静态投资回收期=项目总投资÷

(项目年新增产值-年运行费)=41.39÷

6.32=6.55年。

社会效益

(1)土地利用率提高。

项目区开发后的土地利用率=项目区已利用面积/项目区总面积×

100%=139784.3hm2/150743hm2=92.7%,与项目前一致。

(2)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当前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解决粮食问题的重大举措,其最重要的目的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因此,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的数量是反映项目社会影响和效益程度大小的指标。

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后耕地总面积一项目区原有耕地面积=53029.06-52944.8=84.26(hm2)。

新增耕地率为=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区规模×

100%=84.26÷

86×

100%=97.9%。

(3)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

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项目所在乡镇总人口数÷

项目所在乡镇耕地总面积×

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23383÷

5582.07×

84.26=353人。

(4)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将有提高。

项目实施中,农民将参与项目施工,分享一部分项目施工费增加收入。

项目完工后,项目区农户平均土地承包面积将会扩大,耕地得到改良,土地生产率也将会明显提高,其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

预计完工后项目区15640个农民,每年从耕地新增净产值531万元。

(1)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

整理土地总面积=0.48万元/hm2。

(2)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

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总面积=0.49万元/hm2。

(3)每万元投资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新增耕地总面积÷

项目总投资。

=2.03hm2/万元。

生态效益

(1)土地垦殖率35.1%。

与项目前基本一致。

(2)绿色植被覆盖率59.3%。

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环境无负面影响。

彭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

(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建设背景与理由

1.1项目背景概况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略,是国土资源管理和造福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我国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过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

在土地面积相对较大而集约度低、产出率不高的西部地区,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建设,对推动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善、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巩固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彭阳县地处我区南部,是我区主要产粮地区,近年来随着彭阳县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耕地资源呈现出下降趋势,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彭阳县政府提出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效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以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彭阳县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的双保双赢。

因此,加强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彭阳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

彭阳县是宁夏南部主要的土地资源后备区,土地面积大,但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土地产出率低。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条件较差、资金投入少,许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产出率不高,农业效益低下,现有耕地基本为坡耕地,亩产粮食只有100-150kg左右,农民增产增收困难、生活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非常落后。

当地政府虽经多方努力,但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了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攻坚和土地开发的方针,从根本上提高土地产出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使彭阳县有土地开发条件的农民早日脱贫致富,2009年4月,由彭阳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计委、环保与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研组,对红河乡如何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土地的全面整治和经营,为当地农民科学种田、勤劳致富提供优质高产土地,创造良好的条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就该区的耕地、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方向和经营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对比核查了各规划方案,走访了部分群众,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一致认为,结合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优势,对红河乡河道86hm2亩滩涂地进行开发,是实现彭阳县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的一项具体有效途径。

据此,彭阳县政府决定建设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项目。

1.2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86hm2滩涂地全部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使土地从粗放经营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可比效益,使红河乡可新增耕地面积84.26hm2,项目区建成后每年可新增粮食65万kg,农业产值净增加531万元;

可增加田间道路0.74hm2,增加农村宅基地1hm2。

营造有利的农业生产环境,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

1.3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

(1)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宁夏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

(2)项目区建设有一定的自然条件作保证。

项目区位于宁夏南部黄土高原,属于滩涂地类型,地形宽广平坦,自然坡度在3º

-5º

项目区土层深厚,一般为80m左右。

因此项目建设有较好的自然条件。

(3)项目建设有一定的资源条件。

项目区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是我国太阳能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有丰富的光热资源;

项目区年平均气温7.4—8.5℃,≥10°

C积温为2200-2750°

C,日照充尽,可达2200-2700小时,非常适合作物生长。

(4)项目区建设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条件。

项目区是彭阳县的粮食生产区,由于为坡耕地,粮食单产比较低,土地有较大的增产空间,通过开发建设水平条田,耕地产出率将明显提高,因此,项目区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能力及生态环境条件。

(5)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热情高。

项目区地处宁夏南部黄土高原半干旱区,大部为坡耕地,土地产出率低,农民生活比较贫困,项目建设可使项目区的部分滩涂地改造成基本农田,使粮食单产明显提高,极大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因此,当地农民对项目建设将给予很大的支持。

第二章项目区选择及项目确定

2.1项目区选择的原则

1、项目完整性原则

项目区的选择应相对集中连片,体现规模效益,在项目区选择时考虑本地土地开发专项规划中关于项目的总体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项目区。

2、先易后难原则

项目区应该优先选择投资环境好,风险小,开发整理难度小的项目,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开发。

3、效益最大化原则

土地开发应追求综合效益,力求选择效益最大的项目,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2.2项目确定

2.2.1项目区边界确定

地理位置及范围:

项目区位于红河乡沿红河河道的七个行政村,规划开发区域呈从西向东沿河道分布的狭窄滩涂地,规划总面积86hm2,新增耕地84.26hm2,新增农村宅基地1hm2,新增田间道路0.74hm2。

本项目效益分析计算以红河乡七个项目村为依据,土地总面积150743hm2,耕地面积52944.8hm2,规划土地治理面积86hm2。

其位置地理坐标为:

46′1.2″—35°

37′59.7″—106°

项目区西起什字村,沿红河河道至东常沟村,南北两岸均是项目村一字排开,地形是一个沿河狭长地带。

2.2.2项目区地貌类型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于半干旱河谷残塬区河床地带,土地自然坡度3º

—5º

2.2.3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为示范。

项目区现有耕地基本为旱川地耕地,粮食亩产150kg左右,农民增产增收困难、生活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非常落后。

但是,只要将项目区滩涂地改造成高标准农田,就可减少该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使其成为高产稳产粮食生产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并可新增耕地。

2.2.4项目性质

项目性质为土地开发

项目建设耕地全部为滩涂地,总面积86hm2。

只需要进行条田改造工程开发利用,就能提高土地生产率,增加耕地。

第三章项目区概况

3.1自然条件

项目区地处西北内陆宁夏南部山区,属半干旱气候区。

由于远离海洋,暖湿气流受重山阻隔,故气候受东南季风影响小且时间短,本地区的气候特点是冬寒漫长但不奇冷,夏热较短且无酷暑;

春迟秋早,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蒸发强烈,冬春风大尘多;

春寒终霜迟,秋涝降温快,无霜期较短,昼夜温差大。

年平均气温7.5℃—8.5℃;

年均日照时间2518.1小时,年均辐射量127.6千卡/cm2;

≥0℃积温3000℃—3500℃。

≥10℃积温2500℃—2800℃;

无霜期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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