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文档格式.docx
《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省卫生厅制
填表讲明
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方法》。
食品标准名称
制定()修订()
适用的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备案单位保证书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单位保证:
一、本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均为真实,并符合《食品安全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有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
三、本单位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
备案单位(盖章)备案单位要紧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标准要紧内容对比情况
标准名称
(标准号)
企业标准
果汁饮料(Q/×
000×
S-2010[标准编号])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
橙汁及橙汁饮料(GB/T21731-2008)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
原料要求
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果汁:
应符合GB17325的规定;
山梨酸钾应符合GB13736的规定;
食用香精应符合QB/T1505的规定;
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
甜蜜素应符合GB12488的规定;
黄原胶应符GB13886的规定;
柠檬黄应符合GB4481的规定;
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
(某些食品原料若如无相应标准,须进行描述性规定;
添加剂质量若无相应标准,可注明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
未做具体规定。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
品种
使用量(g/Kg)
使用量及使用范围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
异抗坏血酸钠
0.3
食用香精
0.03-0.05
柠檬酸
0.1-0.3
甜蜜素
0.6
黄原胶
0.8
柠檬黄
0.025
山梨酸钾
0.1
若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可直接写明“本产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
生产
工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浓缩果汁(浆)中加入水、甜味剂(甜蜜素)、酸味剂(柠檬酸)、增稠剂(黄原胶)、食用色素(柠檬黄)、食用香精、防腐剂(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加入或不加入果粒,通过调配、杀菌(115-130℃,30秒)、灌装而制成的各种风味的果汁饮料。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2695规定。
(此项内容须与标准文本内容向一致)
在橙汁(浆)或浓缩橙汁(浆)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能够加入柑橘类的囊胞,果汁(浆)含量(质量分数)不低于10%
应符合GB12695规定
果汁饮料(Q/DRK0002S-2010)
终
产
品
要
求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要求。
未做具体规定
感官
指标
色泽
近似该品种鲜果汁之色泽
具有橙汁应有之色泽,同意轻微褐变
具有所含原料水果、蔬菜应具有的色泽、香气和味道,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味道和气味
具有近似该品种果汁之味道,协调柔和、酸甜适口
具有橙汁应有的香气及味道,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无可见外来杂质
组织状态
均匀流体,无凝块;
果汁果粒饮料存放后同意有少量肉沉淀
呈均匀液态,同意有果肉或囊胞沉淀。
理化
果粒含量a/(g/100ml)≥
1.0
总酸(柠檬酸计)/(g/L)≥
0.5
总砷(以As计)/(mg/L)≤
0.2
应符合GB19297规定
铅(以pb计)/(mg/L)≤
0.05
铜(以Cu计)/(mg/L)≤
5.0
5
二氧化硫残留量(SO2)/(mg/kg)≤
10
果汁含量(质量分数)/(%)≥
铁/(mg/L)≤
不适用未做具体规定
15
锡/(mg/L)≤
200
锌/(mg/L)≤
锌、铜、铁总和/(mg/L)≤
20
展青霉素b/(μg/L)≤
50
a仅适用于果汁果粒饮料;
b仅适用于添加的果汁原料为苹果汁、山楂汁时;
锌、铁、锡、锌铜铁总和仅适用于金属罐(本品采纳非金属容器灌装,不适用)。
微
生
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100
大肠菌群/(MPN/100ml)≤
3
霉菌/(cfu/ml)≤
酵母/(cfu/ml)≤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注:
1、本登记表中企业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指标、限量值须与提交的企业标准文本内容相一致;
2、用于参照的国家、行业、地点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须并在登记表中全部详细列出;
3、本格式中,为制定企业标准参照了两个国家标准,企业可依照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或减少参照的国家、行业、地点标准;
4、选择参照标准时,应尽量选择同类或类似产品的国家、行业、地点标准,要能反映出企业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制定依据。
5、本格式仅供参考,使用时须删除红字部分。
本备案单位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差不多要求:
(确认后在各项前的□内打“√”)
√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生产工艺安全可靠,可不能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
√6.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工具和设备、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7.如为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营养成分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企业标准文本是否能够全文公开√是□否
适用本标准的食品是否托付加工或授权制造□是√否
(如是,请注明受托方或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其他需要讲明的问题
无
请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五份附在此表后面,其中二份备案后退回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