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中级《经济法 》讲义第0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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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中级《经济法》讲义第07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2016年

第1批次

2017年

第1批次

2017年

第2批次

2018年

第1批次

2018年

第2批次

单选题

6题6分

3题3分

5题5分

1题1分

6题6分

多选题

3题6分

2题4分

2题4分

1题2分

3题6分

判断题

2题2分

1题1分

2题2分

1题1分

2题2分

简答题

——

1题6分

——

——

——

综合题

——

——

——

1题12分

——

合计

14分

14分

11分

16分

14分

本章单元框架

本章考点解读

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基础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P303)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2017年)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高等院校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类型

划分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

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注册地标准)

全面

纳税

义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非居民

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有限

纳税

义务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属于居民企业的是(   )。

(2017年)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符合其一即为居民企业,均不符合即为非居民企业。

选项ABCD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在国外),所以考生的关注点应集中在“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显然只有选项A可选。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选项AC:

虽未在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亦属于居民企业;

(2)选项B:

只要在境内成立,即为居民企业。

【例题3·判断题】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5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类型

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

财产

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来源地确定标准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年)

A.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按照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B.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利息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参考答案】C

【例题2·判断题】甲公司于2016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在本题中,由于房产位于中国境内,转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不论乙公司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该项所得均应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3·判断题】转让动产的应税所得来源地,按照所转让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   )(2016年)

【参考答案】×

考点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总述)(★★★)(P332)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税率;

(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减免税额10万元,抵免税额20万元。

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20

B.140

C.150

D.130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0×15%-10-20=120(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税法口径的利润,上述公式中的各项计算要素均应按税法口径确定,初学企业所得税应当注意转换思路(衡量、判断标准)。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考点3: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P351)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年度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单元 收入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

收入总额概述(★)(P310)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2.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3.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考点2: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类型(★★)(P311)

类型

内涵

是否应当计入

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货物

收入

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提供劳务

收入

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转让财产

收入

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

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

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

利息

收入

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

租金

收入

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

使用费收入

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接受捐赠

收入

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

其他

收入

指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列举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

(逾期未退包装物

押金收入除外)

【提示1】上表列举的收入类型,不论是否属于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或称,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不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2】“销售(营业)收入”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具体参考本章第3单元考点4。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

2016年发生下列业务取得的收入中,应当计入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2017年)

A.接受乙企业给予的捐赠

B.收取的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

C.举办业务技能培训收取的培训费

D.收取的未到期的包装物押金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

“逾期未退”(而非“收取的未到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属于其他收入,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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