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4820099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50.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批表Word下载.docx

由举办者签署的规范组织竞赛承诺书

3.5

由举办者签署的规范办学宗旨和招生广告承诺书

3.6

由举办者签署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活动承诺书

3.7

学科及学科延伸类课程的教学(培训)评价办法

4

《办学场所情况表》

4.1

房屋使用证明

1.房屋租赁协议

2.房屋有效产权证明

3.产调信息

4.2

消防安全证明(承租场地独立消防证明,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应一致)

4.3

设施设备证明

1.设施设备清单

2.购置设施设备需提交票据

3.租用设施设备的租赁协议

5

《举办者情况表》

5.1

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社会组织)

1.许可证、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决策机构、权力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

5.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出资举办学校的决议

5.2

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自然人)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个人存款证明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有本人签名的出资举办学校的决定等证明文件

5.3

《联合办学协议》

1.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联合举办

2.社会组织与个人联合举办

3.个人与个人联合举办

5.4

举办者曾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非必选)

1.曾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校园土地使用权证、校舍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文件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培训机构)上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

6

《组织机构情况表》

6.1

党组织

1.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党组织介绍信)

2.学校党组织成员、教职工党员名单

3.学校党组织建设方案(暂无法设立学校党组织,只设置党建联络员,应提供挂靠党组织提供的证明材料)

6.2

董事会及监事(会)

1.董事会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三分之一董事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证明

3.举办者推选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职务的决定

4.监事(会)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7

《行政领导情况表》

7.1

校长

2.培训机构拟聘劳动合同(非退休)或劳务合同(退休)

3.《上海市民办学校校长信息表》,由曾任职学校(具备办学许可的学历教育院校、非学历教育机构)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学历证明

6.未退休的需提供社保证明或个人工作简历

7.2

教学管理人员

2.学历证明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培训机构拟聘劳动合同(非退休)或劳务合同(退休)

5.退休证或社保证明

7.3

财务人员

1.财务人员(至少包含会计、出纳)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会计主管人员职称证明或三年以上从业经历证明

3.培训机构拟聘劳动合同(非退休)或劳务合同(退休或兼职)

7.4

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机构拟聘劳动合同(非退休)或劳务合同(退休或兼职)

8

《资金资产情况表》

8.1

货币资金的验资报告(货币资金)

8.2

非货币资金的资产评估报告(非货币资金)

8.3

捐赠协议(捐赠资产)

8.4

国有资产投资的相关证明(国有资产)

9

《教职工情况表》

9.1

专职教师

2.培训机构拟聘劳动合同(非退休)或劳务合同(退休人员)

3.学科或学科延伸类教师需提交社保证明或工作简历(非退休)

4.从业资格证明(学科类具有教师资格或其它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资格)

9.2

兼职教师

2.培训机构拟聘劳务合同

注:

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双面装订成册,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携带原件查验。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

设立审批登记表

机构全称(拟)

举办者

审批管理机关

申报日期:

年月日

表一:

基本情况表

机构基本

举办者名称

注册资金

办学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万元

决策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办学负责人(校长)

姓名

所在单位

办学层次

办学类型

办学内容

招生对象

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有()无()

教学管理制度有()无()

安全管理制度有()无()

员工管理制度有()无()

学生管理制度有()无()

档案管理制度有()无()

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管理制度有()无()

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有()无()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有()无()

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有()无()

附件名称

相关要求(“一标准两办法”)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由工商部门核准出具。

1.2《申办报告》

(全体举办者签章)

申办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设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成本预算、可行性分析等。

1.3各项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员工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八)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十)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

1.4培训机构和银行草签的学杂费专用帐户管理协议或相似功能的商业保险草签协议

1.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按照规定缴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2.允许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以购买具有与学习保障金同等或者相似功能的商业保险,替代学习保障金的缴存。

1.5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1.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安全工作职责,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6公司章程草案

(全体决策机构

成员签字)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

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类型。

(三)办学的业务范围。

(四)资产来源及管理使用原则。

(五)组织管理制度。

(六)决策机构及监督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及议事规则。

(七)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罢免程序。

(八)机构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表一附件

《基本情况表》相关纸质材料

表二:

培训教材与课程情况表

培训课程设置

培训项目

培训课程

总课时

每周课时

收费标准

主要使用

教材名称

教材来源

(出版社

名称)

元/课时

表二附件

2.1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1.民办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培训,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及培养目标,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2.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举办涉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殊行业的培训项目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准入要求的,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2教材封面

1.民办培训机构应当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教材,所有教材均需报审批部门备案。

2.举办者需对所使用教材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检查等作出书面承诺。

3.涉及引进教材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

2.3由举办者签署的承诺书

教材合法合规及自愿接受监督检查的承诺书、规范组织竞赛承诺书、规范办学宗旨和招生广告承诺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活动承诺书,附样张

2.4学科及学科延伸类课程的教学(培训)评价办法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设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内容,应基于相应的课程标准制定科学的教学(培训)评价办法。

《培训教材与课程》相关纸质材料

表三:

办学场所情况表

办学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办学(出资)者

自有产权房屋办学

是()否()

租赁房屋办学

房地产权人名称

出租人名称

房地产权证编号

房屋使用期间

办学场所具体地址

房屋使用用途

办学场所所在楼层

是否招收寄宿学员

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证明

宿舍床位数

占地面积

(亩)

是否自设食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是否有食品卫生许可

其中:

教学用房面积

教学教学设施设备

(万元)

宿舍用房面积

教学设备

行政用房面积

图书资料

其他用房面积

办公设备

生均建筑面积

其他设备

表三附件

房屋

使用

证明

1.房屋租赁协议;

2.房屋产权证明。

1.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

2.居民住宅不得作为民办培训机构的注册及办学场所。

3.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5.民办培训机构法人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依法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环境科学食品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