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措施创新及长效机制研究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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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措施创新及长效机制研究文档格式.doc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都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

在当前“六五”普法中,必须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

在今后促进农村发展进程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普法工作措施和方法,努力构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国“一五”到“六五”全民普及法律教育的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我国整个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建成法治国家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一、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阻碍因素

  

(一)思想认识因素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干部是关键。

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践中,有些领导认为,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头等大事,是上级检查考核的硬任务、硬指标,而法制宣传教育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村普及法律教育工作摆不上位,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二)从业结构因素

  市场经济模式使农民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从业趋于多样化。

当前,农村普及法律教育存在“四难”:

一是人员难集中。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发生转变,常年有农民外出打工,无法集中进行普及法律教育。

二是时间难安排。

农忙时,农民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

农闲时,又要外出打工,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因而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难以保证。

三是内容难理解。

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还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四是效果难体现。

由于农村普及法律教育存在以上诸多原因,尽管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农村的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传统文化因素

  受传统法律文化影响,农村工作会遇到一些旧势力的阻碍和干扰。

如在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少数村民凭借恶意贿选和找借口干扰选举的现象,暴露出部分村民不懂法律、起哄的问题,充分折射出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同时农民在年龄层次、文化层次上的差异以及政治身分、社会角色、从业岗位等方面的多样性,使农村社会成员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特征,普及法律教育的内容也随之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需求,需要根据不同的层次特征,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进而也给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添了难度。

  (四)农民法律信仰因素

  农村实践中,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而是觉得学法没用;

不是对学法没有兴趣,而是对法律没有信心。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一些部门和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很大;

少数部门和干部依法行政自觉性不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客观存在;

个别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以权谋私。

还有极少数干部办事不民主、不公开、不公正,不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

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造成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信仰的缺失,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并将最终波及到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经费因素

  从农村“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的过程中,一个普遍的事实是―大部分农村法制宣传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把普及法律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的法制宣传教育费用靠领导的临时审批,造成经常性的工作由于没有经费而难以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

民主法制建设,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

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广大农民法律水平和法律素养的提高,我们就不可能全面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目标。

一个法制意识淡薄、秩序混乱、管理无法的农村,即使经济再发达、房屋再整齐,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笔者所在的西部农村地区为例――农民人口基数大、居住分散、受教育程度低,特别是法律素质不高、自我管理、教育、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要看到,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能够对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农民群众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全面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

能够进一步提高广大村级自治组织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整个农村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

有助于用法治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从而为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营造良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在农村开展普及法律教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

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

要把学法、用法与评比遵纪守法光荣户结合起来,与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增强其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

二是要充分利用板报、挂图、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手段的优势,通过张贴宣传画、撰写普法歌谣、法律知识问答、法律法规摘录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心中有法;

三是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要加强对农村法制教育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舆论氛围。

同时、应该发挥榜样的引领模范作用,在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典型,加大对各类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典型示范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

着重抓好乡镇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法制宣传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师生的学法用法。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

在宣传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我们甘肃省已经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宣传贯彻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涉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让广大农民了解掌握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知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感恩奋进意识;

宣传贯彻信访、投诉、调解、诉讼、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促进社会和谐;

宣传贯彻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自觉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农民树立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农民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宗教和顺意识,依法开展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宣传贯彻农村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坚决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四)确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目标

  一是围绕维护稳定开展普及法律教育。

农村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要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为农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围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目标开展普及法律教育。

要积极探索“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以“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围绕全民普法总目标开展工作。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系统性特点,要建立以地方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方参与、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以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一是建立法律图书室。

报刊、书籍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

乡村都应该普及村级图书室,加大法律书籍的贮存数量,村民可以自学,用时也可以查找。

从目前西北农村的现状看,有一些村还没有法律图书室,有图书室的村法律书籍也不多,这种状况应当改变。

二是加大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送法(书)下乡的力度。

一方面集中将普法教材、资料送到农民家中,这种形式应予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部门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结合起来;

另一方面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编写法律手册,便于农民身临其境地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

通过开展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同学法、邻里之间同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推动农村普法教育全面发展。

四是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制文艺演出。

由不同阶层人员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法于戏的形式,推动村民学法用法。

  (六)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基层领导干部普及法律培训。

坚持干部带头,树立榜样,领导干部掌握了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把老百姓的事办好。

二是抓好村“两委”干部普及法律培训。

村干部要做好各项工作,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通过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带领群众抓好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抓好农村法制宣传员和十户调解员的普及法律培训。

法制宣传员在村里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十户调解员在村里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胜任工作。

四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员普及法律培训。

保持党员先进性,就必须模范遵守法律。

党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可以通过党员学习活动日或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法律,这样才能接受面大,普及性强。

五是抓好科技示范户和致富能手的普及法律培训,以带动广大农户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依法勤劳致富。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2012年11月8日。

  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2012年3月14日。

  3、甘肃省“六五”普法工作手册.中国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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