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与措施 5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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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临床科室要强化对危急重症病人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积极主动为危急重症病人服务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2、医院各科室要认真执行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完善危急重症的救治预案,规范收治管理,及时、规范转诊急危重症病人,提高救治能力。
3、医院对危重患者进行全程管理。
报告前24小时科室病危及停病危患者(必要时需说明患者去向,如:
收住、转院、放弃治疗、死亡等)。
填写来安县人民医院危重病人登记本。
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病房检查。
巡视全院高危病人,指导临床各科的高危病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将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二、实施措施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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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围手术期管理标准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医疗机构在对患者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所涉及的医疗行为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一、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
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
病人病情、手术风险与利弊、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二级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及手术审批书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参照我院重大(特殊)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执行。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
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示。
二、手术当日管理
1、手术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
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
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
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签收后方能留下标本。
8、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
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手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
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
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
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二级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术后3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输血安全管理标准与措施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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