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地位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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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
我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
卢绮桐签名日期:
2013年5月1日
Abstract:
Thehonestcreditprincipleisabasicprincipleofcivillawofourcountry,butthegovernmentprocessofmarketeconomyreforminChinaisignoredintheestablishmentofthecreditsystem,theproblemofhonestyandcredithasbecomeabottleneckrestrictingChina'
seconomicdevelopment.Inthispaper,theprincipleofhonestyandcreditfromtheinfluenceofpersonalandbusinessinterestsoftheprincipleofgoodfaith,thisishowtobeabandonedandhowtoestablishtheprincipleofhonestyandcreditinthemarketeconomystatus
Keywords:
honestyandcredibility;
marketeconomy;
establish;
benefit
摘要: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然而在我国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忽视了信用制度的建立,使诚实信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本文从诚实信用原则对个人和企业切身利益的影响出发,论述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被放弃以及怎样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关键词:
诚实信用;
市场经济;
确立;
利益
目录
1.诚实信用的含义……………………………………………………………………
(1)
1.1诚实信用的定义……………………………………………………………………
(1)
1.2本质…………………………………………………………………………………
(1)
2.诚实信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1)
2.1诚实信用在民事活动中的作用……………………………………………………
(1)
2.2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2)
3.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缺失…………………………………………………
(2)
3.1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缺失的原因……………………………………………
(2)
3.2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缺失的现象……………………………………………(3)
4.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经济市场的地位………………………………(3)
4.1.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3)
4.2.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3)
参考文献…………………………………………………………………………………(5)
致谢………………………………………………………………………………………(6)
论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经济市场的地位
1.诚实信用的含义
1.1诚实信用的定义
1.1.1定义
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正义理念在民法的具体化,是在遵守交易道德基础上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
1.1.2内涵
(1)诚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实无妄,它要求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树立求真、求实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诚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具有公正、不偏的特性,它要求社会群体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树立起公正、公平的处事态度和大公无私的道德观念。
(3)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条件下,“诚信”所内涵的人文精神,要求人们自觉守法,真诚守信,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1.2本质
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本质是,法官通过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扩张性解释,并依其处理一些特殊案件,以实现个案处理结果公平,正义之目标,从而对法律进行实质性发展的能动性司法活动。
2.诚实信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2.1.诚实信用在民事活动中的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这一原则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诚信要求”,二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这一原则中最重要又是最基本的一点是“诚信要求”,即民事活动中的任何一方必须本着善意进行民事活动,任何恶意的即以损害对方或社会利益为代价获得己方利益的民事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违反这一要求,尽管不违反任何法律条款和合同,但是,法官仍可裁定恶意方败诉,以求达到个体公正。
这一原则的内涵和外延都具有不确定性,但它又是强制性原则,可以调整任何民事活动的任何阶段,以补充具体法条与合同条款之不足。
所以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民商法领域的“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本只是作为一种道德存在于民事习惯中,它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求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从开初的民事习惯演变为现代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经过了从民法的补充规定到仅调整债权法律关系到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过程。
2.2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重要性虽然在我国立法上得到肯定,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它并未受到应有的尊重。
当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信用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拥有良好诚信资源的市场经济才是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
而目前在民事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近几年来股市中的“银广厦”、“亿安高科”、“郑百文”等事件以及企业之间形成的庞大的三角债务关系均层出不穷,这样一些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前几年,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是基础设施的相对滞后,那么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瓶颈则主要是恶意拖欠资金、合同欺诈、以次充好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泛滥,这些行为造成社会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关系不和谐,从而动摇市场经济的根基。
3.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缺失
3.1.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缺失的原因:
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诚信缺失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市场经济不成熟、不完善。
诚然,不成熟、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为暗箱操作、造假行骗提供了更多空隙,但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只会减少而难以完全消除信用危机。
近年来美国的安然公司造假事件、日本的“活力门丑闻”等,就是这方面的例子。
我国的诚信缺失现象,主要也是由于上述第三种情况扩大、蔓延造成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诚信缺失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理性有关,是市场经济对利益的过度强调使人们失去了诚信。
但我认为,这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事实上,经济人理性与诚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正是由于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社会分工和专业化使人们不可能自我满足,所以人与人之间才互相合作,合作就需要诚信。
也就是说,硬币的一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另一面是只有诚信才能更好地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上述第一种情况那样。
可见,经济人理性与诚信可以相辅相成,并不必然是对立的。
又有一种观点认为,信息不对称是诚信缺失的原因。
其理由是,由于契约是不完备的,合约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使机会主义者有机可乘,诚信被破坏。
其实,信息不对称是常态。
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才需要强调诚信,通过诚信建立一种交易秩序。
因而,信息不对称作为既定条件,只是为诚信缺失提供了可能,而不一定必然导致诚信缺失。
否则,就只能永远存在信用危机而根本无法治理了。
那么,我国当前诚信缺失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我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体制转轨。
同美国“安然事件”等诚信问题不同,我国的诚信缺失与体制转轨有直接联系。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运行依靠权力维系,通过指令与计划建立经济秩序、配置资源,不存在竞争,搞损人利己、假冒伪劣的空间很小。
市场经济关系要靠契约维系,而遵守契约离不开诚实守信。
这就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秩序,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加之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健全,因而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的空间和机会比较多,失信行为更容易发生。
第二,政府职能错位、缺位,行为不规范。
如某些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损害了政府形象,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对假冒伪劣商品包庇和纵容,一些地方政府上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第三,信用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健全。
第四,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守信收益小,失信成本低,以致劣币驱逐良币、李鬼打败李逵的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传统文化道德的作用削弱或丧失、新的文化道德体系还未建立等等,也是诚信缺失的原因。
3.2诚实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缺失的现象:
当前,我国的经济诚信缺失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小到个人,大到一个企业,都存在诚信缺失问题。
就个人来讲,开具假发票进行报销,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较冒伪劣产品,欺诈他人财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不讲诚信的现象更为突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相互之间拖欠货款,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队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据统计,中国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
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同时也影响了我国企业近一步发展的机会。
据统计,在国际贸易中我国现汇交易达到80%,信用交易方式仅占20%左右。
落后的结算方式严重阻碍了贸易的扩大和企业的发展,也使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减弱。
。
4.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经济市场的地位
4.1.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
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对企业信用的要求更加严格。
如果我国企业不讲诚信的形象一旦流传,将对我国经济产生灾难性后果。
解决我国诚实信用问题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上述问题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了“要重建我国的信用”。
但如何重建信用,目前社会上也有许多讨论,有人说诚实信用原则的沦丧是由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是改革开放飞进来的苍蝇、蚊子,要加强思想教育,重拾传统价值观。
4.2.如何重新建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
我以为在这项重建工程中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立法领域必须把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起来。
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有关诚实信用的立法,相当完备。
在立法上,以美国为例。
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的短短20年中,为了完善美国的信用制度,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有关立法至今已达17项之多,包括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等。
反观我国民事立法相当滞后,至今没有
一部民法典。
加快民法典的建设,把诚实信用原则在各单行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