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必修一知识点总结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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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概念,可通过直观、公理的方法来下“定义”。
集合
集合是把人们的直观的或思维中的某些确定的能够区分的对象汇合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或称为单体),这一整体就是集合。
组成一集合的那些对象称为这一集合的元素(或简称为元)。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与“不属于”两种。
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
集合符号
,含有有限个元素叫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叫无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记做Φ。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是任何非空集的真子集。
任何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
子集,真子集都具有传递性。
『说明一下:
如果集合A的所有元素同时都是集合B的元素,则A称作是B的子集,写作A?
B。
若A是B的子集,且A不等于B,则A称作是B的真子集,一般写作A?
中学教材课本里将?
符号下加了一个≠符号(如右图),不要混淆,考试时还是要以课本为准。
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
集合的几种运算法则
并集:
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记作A∪B(或B∪A),读作“A并B”(或“B并A”),即A∪B={x|x∈A,或x∈B} 交集:
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差集表示
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或B∩A),读作“A交B”(或“B交A”),即A∩B={x|x∈A,且x∈B} 例如,全集U={1,2,3,4,5}A={1,3,5}B={1,2,5}。
那么因为A和B中都有1,5,所以A∩B={1,5}。
再来看看,他们两个中含有1,2,3,5这些个元素,不管多少,反正不是你有,就是我有。
那么说A∪B={1,2,3,5}。
图中的阴影部分就是A∩B。
有趣的是;
例如在1到105中不是3,5,7的整倍数的数有多少个。
结果是3,5,7每项减集合
1再相乘。
48个。
对称差集:
设A,B为集合,A与B的对称差集AÅ
B定义为:
AÅ
B=(A-B)∪(B-A) 例如:
A={a,b,c},B={b,d},则AÅ
B={a,c,d} 对称差运算的另一种定义是:
B=(A∪B)-(A∩B) 无限集:
定义:
集合里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 有限集:
令N*是正整数的全体,且N_n={1,2,3,……,n},如果存在一个正整数n,使得集合A与N_n一一对应,那么A叫做有限集合。
差:
以属于A而不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
记作:
AB={x│x∈A,x不属于B}。
注:
空集包含于任何集合,但不能说“空集属于任何集合”. 补集:
是从差集中引出的概念,指属于全集U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的补集,记作CuA,即CuA={x|x∈U,且x不属于A} 空集也被认为是有限集合。
例如,全集U={1,2,3,4,5}而A={1,2,5}那么全集有而A中没有的3,4就是CuA,是A的补集。
CuA={3,4}。
在信息技术当中,常常把CuA写成~A。
集合元素的性质
1.确定性:
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
这个性质主要用于判断一个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
2.独立性:
集合中的元素的个数、集合本身的个数必须为自然数。
3.互异性:
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
如写成{1,1,2},等同于{1,2}。
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4.无序性:
{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5.纯粹性:
所谓集合的纯粹性,用个例子来表示。
集合A={x|x 集合有以下性质
若A包含于B,则A∩B=A,A∪B=B
集合的表示方法
集合常用大写拉丁字母来表示,如:
A,B,C…而对于集合中的元素则用小写的拉丁字母来表示,如:
a,b,c…拉丁字母只是相当于集合的名字,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将拉丁字母赋给集合的方法是用一个等式来表示的,例如:
A={…}的形式。
等号左边是大写的拉丁字母,右边花括号括起来的,括号内部是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数学元素。
常用的有列举法和描述法。
1.列举法﹕常用于表示有限集合,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举法。
{1,2,3,……} 2.描述法﹕常用于表示无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属性用文字﹐符号或式子等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
{x|P}(x为该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为这个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属性)如:
小于π的正实数组成的集合表示为:
{x|0
4.自然语言 常用数集的符号:
(1)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不包括0的自然数集合,记作N*
(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称正整数集,记作Z+;
负整数集内也排除0的集,称负整数集,记作Z- (3)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称作整数集,记作Z (4)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有理数集,记作Q。
Q={p/q|p∈Z,q∈N,且p,q互质}(正负有理数集合分别记作Q+Q-) (5)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实数集,记作R(正实数集合记作R+;
负实数记作R-) (6)复数集合计作C 集合的运算:
集合交换律 A∩B=B∩A A∪B=B∪A 集合结合律 (A∩B)∩C=A∩(B∩C) (A∪B)∪C=A∪(B∪C) 集合分配律 A∩(B∪C)=(A∩B)∪(A∩C) A∪(B∩C)=(A∪B)∩(A∪C) 集合德.摩根律集合
Cu(A∩B)=CuA∪CuB Cu(A∪B)=CuA∩CuB 集合“容斥原理” 在研究集合时,会遇到有关集合中的元素个数问题,我们把有限集合A的元素个数记为card(A)。
例如A={a,b,c},则card(A)=3 card(A∪B)=card(A)+card(B)-card(A∩B) card(A∪B∪C)=card(A)+card(B)+card(C)-card(A∩B)-card(B∩C)-card(C∩A)+card(A∩B∩C) 1885年德国数学家,集合论创始人康托尔谈到集合一词,列举法和描述法是表示集合的常用方式。
集合吸收律 A∪(A∩B)=A A∩(A∪B)=A 集合求补律 A∪CuA=U A∩CuA=Φ 设A为集合,把A的全部子集构成的集合叫做A的幂集 德摩根律A-(BUC)=(A-B)∩(A-C) A-(B∩C)=(A-B)U(A-C) ~(BUC)=~B∩~C ~(B∩C)=~BU~C ~Φ=E~E=Φ 特殊集合的表示 复数集C 实数集R 正实数集R+ 负实数集R- 整数集Z 正整数集Z+ 负整数集Z- 有理数集Q 正有理数集Q+ 负有理数集Q- 不含0的有理数集Q* 自然数集N 不含0自然数集N*
高一数学必修一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集合与函数概念
一、集合有关概念
1、集合的含义: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
2.元素的互异性;
3.元素的无序性
说明:
(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
(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列顺序是否一样.
(4)集合元素的三个特性使集合本身具有了确定性和整体性.
3、集合的表示:
{…}如{我校的篮球队员},{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
1.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
A={我校的篮球队员},B={1,2,3,4,5}
2.集合的表示方法:
列举法与描述法.
注意啊:
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记作:
N
正整数集N*或N+整数集Z有理数集Q实数集R
关于“属于”的概念
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
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集合A记作a∈A,相反,a不属于集合A记作a?
A
列举法:
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然后用一个大括号括上.
描述法:
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的方法.
①语言描述法:
例:
{不是直角三角形的三角形}
②数学式子描述法:
不等式x-3>
2的解集是{x?
R|x-3>
2}或{x|x-3>
2}
4、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例:
{x|x2=-5}
二、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包含”关系—子集
注意:
有两种可能
(1)A是B的一部分,;
(2)A与B是同一集合.
反之:
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B或BA
2.“相等”关系(5≥5,且5≤5,则5=5)
实例:
设A={x|x2-1=0}B={-1,1}“元素相同”
结论:
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即:
A=B
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í
②真子集:
如果Aí
B,且A1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B(或BA)
③如果Aí
B,Bí
C,那么Aí
C
④如果Aí
B同时Bí
A那么A=B
3.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三、集合的运算
1.交集的定义: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交集.
记作A∩B(读作”A交B”),即A∩B={x|x∈A,且x∈B}.
2、并集的定义: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并集.记作:
A∪B(读作”A并B”),即A∪B={x|x∈A,或x∈B}.
3、交集与并集的性质:
A∩A=A,A∩φ=φ,A∩B=B∩A,A∪A=A,
A∪φ=A,A∪B=B∪A.
4、全集与补集
(1)补集:
设S是一个集合,A是S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