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密集式烤房建设实施方案docWord下载.docx
《盐源密集式烤房建设实施方案doc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盐源密集式烤房建设实施方案docWord下载.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盐塘乡
白乌镇
棉桠乡
巫木乡
下海乡
甘塘乡
政府投资
烟司投资
产业扶贫投资
补贴标准
建设方式
第一类
220
20
47
80
53
924
烟司全额投资4.2万元/座(不含附属设施)。
烟草公司统一修建。
第二类
70
28
22
294
产业扶贫项目全额投资4.2万元/座(不含附属设施)。
农业农村局统一修建。
第三类
133
8
78
24
3
20
302.6
159.6
143
烟司补贴设备门窗,财政奖补主体建设1.2万元/座。
受益烟户自建。
第四类
63
42
21
138
48.3
96.6
政府财政奖补或产业扶贫投资补贴设备门窗及主体建设,2.3万元/座。
第五类
50
30
75.4
45.4
烟司补贴加热设备。
双河30座、下海8座,烤房改造转新建项目,财政奖补风机自控仪门窗0.5万元/座,主体建设0.6万元/座;
下海12座烤房改造,财政奖补风机自控仪0.3万元/座。
受益烟农自建。
总计
536
58
167
125
56
40
1740.9
253.3
1097
390.6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20年密集式烤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烤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成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罗科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钏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公司经理
成员:
冯明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戚新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范义清双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建友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龙章白乌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章银下海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呷呷棉桠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宗明黄草镇人民政府镇长
沙巫各盐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建华巫木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光翔县农业农村局烟草股股长
罗虹县烟草公司烟基办主任
王毅县农业农村局烟草股副股长
龚良敏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黄胜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梁明海县烟草分公司烟基办工作人员
四、建设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分公司负责烤房规划、建设的技术指导和项目验收及资金管理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密集烤房烟电配套工作;
各乡(镇)负责烤房建设用地性质确认及用地协调工作(不得违反用地管理相关法规),以及本辖区烤房建设进度监督、日常检查和财政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烟叶工作站(点)负责本辖区烤房建设日常检查及完善相关资料等工作。
(二)统一规划,产权明确。
对县烟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下达的烤房建设计划,原则上不再增加,20座以上的集群烤房不作调整,其余零散烤房可作区域内微调。
20联体以上的集群烤房产权归村委会集体所有,村委会负责统一管理、调配,保证烤房及设施使用十年以上;
零散烤房产权原则上归受益烟农,但该烟农不种烟后,十年内村委会有权调配使用,或者五年内乡(镇)或村委会有权拆除烤房设备及门窗,调剂给其它种烟农户使用。
五、建设项目内容和标准
(一)20座联体以上集群烤房。
建设项目主要包含烤房设备、门窗、主体建设以及部分群体附属设施。
零散烤房,建设项目主要包含烤房设备、门窗和主体建设。
(二)零散密集式烤房。
按照烟草行业委托“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设计的2013年密集式烤房建设图纸或四川广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按图修建,含主体建设、基础、挂烟架、10㎡以上择烟棚及硬化地坪。
烤房装烟室、加热室等主体工程尺寸不得改变。
第一类烤房,烤房主体结构根据行业要求确定;
第二类烤房,烤房主体结构统一采用板式;
第三、四、五类新建烤房,烤房主体建设由受益烟农自建,烟农可自行选择板式、红砖或空心砖修建。
如采用空心砖修建,为确保使用安全,则必须按图纸要求修建上、下圈梁和四角构造柱,。
(三)各受益主体必须按下发的图纸和以上要求进行修建,如未按标准尺寸修建,影响正常使用,则不予补贴;
如不影响正常使用,则按验收办法扣相应的补贴资金。
六、建设要求
(一)建设选址。
新建烤房地址需在靠近村庄、交通便利、地基稳固、地势宽敞、靠近电源主干线的地点;
不得在河边、山崖地势较窄,地基不稳固的区域,不得在偏僻远离电源主干线的区域,建设用地不得违背土地管理相关政策。
新建烤房选址必须与当地现有电力设施配套情况相结合,为了方便管理、集中烘烤、技术指导及配套电力设施,提倡修建烤房群和烤房组。
烤房选址距离电源主线路要经济合理,原则上5座以下零散烤房,不考虑电力配套,由烟农自行解决。
新建烤房选址,经各方共同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地点,否则不予解决电力配套,不予补贴。
(二)建设进度。
由烟草行业补贴设备、门窗的烤房(第三类),烤房主体部分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
其余烤房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
所有烤房必须在6月15日完工。
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在烘烤前完工。
所有新建烤房必须在装烟室主体建设基本完成后才予发放设备、门窗。
(三)协作配合。
2020年烤房建设各相关单位,务必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做好烤房建设过程协调与管理,以及质量、进度的督促,确保烤房建设及时投入使用。
具体联系人员见下表:
序号
乡(镇)
乡(镇)责任人
烟站
烟站责任人
农业农村局责任人
烟点责任人
派驻技术指导
1
沈虹
城关烟站
向应芝
龚良敏
杨日古
梁明海
2
熊伟
朱霞琳
赵天银
4
龚良宗
梅雨烟站
冉斌
王毅
李祖锐
5
李猛
田尚国
6
熊学武
7
秦宇
杨贵华
9
陈文武
树河烟站
陈兴军
黄盛全
罗顺安
七、建设程序
(一)申请。
村民委员会或烟农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烟草分公司提出书面的烤房建设和补贴申请,须说明当年烟叶种植面积、建设地点、修建数量、计划种烟年限(5年以上)及已有烤房等基本情况、委托采购设备、门窗等内容。
新建烤房和已有烤房必须与烟叶种植计划相匹配,根据新增烟叶种植面积,按每座烤房20亩烤能,落实到烟农,烤房申请建设人信息必须与烟叶种植合同签订人信息一致。
申请应附受益烟农花名册,经受益烟农签字和加盖手印,并由所属烟站乡(镇)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烟草分公司。
(二)审核。
各乡(镇)将新建烤房计划分配情况(受益烟农姓名、计划种烟面积、已有烤房等)上报县烟草分公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分公司结合各乡(镇)、村(组)新增烟叶种植面积对烤房建设计划进行审核;
并对烤房建设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要求的烤房计划将视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
在审核过程中,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提出的建设申请应优先通过审核程序。
(三)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烤房建设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分公司将在所在乡(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签订补贴合同、委托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分公司与村民委员会或烟农签订项目建设补贴合同或设备、门窗采购委托书。
(五)项目建设。
由烟草行业、县农业农村局及烟农按烤房建设类型分别组织实施烤房建设。
(六)设备采购管理。
由烟草行业补贴的烘烤设备或门窗由烟草行业集中采购。
由县财政奖补的烘烤设备或门窗由乡(镇)指导烟农自行采购(按照烟草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验收合格后准予安装。
(七)配套设施发放流程:
各烟叶工作站配合辖区内受益乡(镇)、村(组)建立烤房设备台账,对烤房加热设备、门窗的收货、发货、结存情况进行记录,收货、发货均应完善交接手续。
烘烤设备和门窗发放:
烤房主体基本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发放设备和门窗。
烘烤设备、门窗安装,由烤房建设主体按相关烤房建设标准和规范安装,纳入烤房验收。
设备调试、操作培训由供应厂家负责。
八、项目验收管理
(一)设备、门窗验收。
由烟草行业补贴的设备、门窗,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分公司在到货后,参照烟草行业《烟叶调制设施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烤房供热设备、风机、电机、自控仪等设备及门窗进行抽查验收,形成相关验收记录(详见记录)。
由财政奖补的设备、门窗,由各乡(镇)指导,由受益烟农自行采购到货后,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烟草分公司参与和指导,对烤房供热设备、风机、电机、自控仪等设备及门窗进行抽查验收,形成相关验收记录(详见记录)。
(二)烤房主体建设验收。
采取分段式验收,分为装烟室完工验收和全部完工后的综合验收。
装烟室完工验收。
分乡(镇)烤房在装烟室基本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烟草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烤房装烟室进行验收,并形成《盐源县2020年新建密集型烤房装烟室完工验收表》(详见记录),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装烟室三面墙体均砌至3.5M高度。
(2)室内净空长度8M,室内净空宽度2.7M。
(3)加热室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烤房综合验收。
分乡(镇)烤房在烤房整体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烟草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烤房整体进行验收,并形成《盐源县2020年新建密集型烤房综合验收表》(详见记录),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外观形象好,墙体、天蓬平直,密封、保温性好,无地陷、墙体裂缝、漏雨等现象。
(2)装烟室、加热室等各项结构体尺寸符合烤房图纸要求。
(3)设备安装完毕并测试正常,可投入烘烤使用。
(三)集群烤房附属设施验收。
在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在完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烟草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盐源县2020年密集型烤房附属设施验收表》(详见记录),验收主要内容为,按设计施工的硬化地坪、择烟棚、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的工程量及质量。
九、建设资金或补贴标准
(一)烤房补贴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