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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局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

第三条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四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易发生的职业病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中暑及预防

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

(一)主要症状

1.中暑先兆:

从业人员在高温或热辐射作业场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大汗、口渴、无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四肢发麻、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超过38℃;

2.轻症中暑:

除中暑先兆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或苍白、大量出汗、心率加快、血压下降等呼吸及循环衰竭的症状及体征,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3.重症中暑:

可分为中暑高热、中暑痉挛、中暑衰竭三种。

1)中暑高热:

是指人体受外界环境中热源的作用和体内热量不能通过正常生理性散热致使体内热蓄积引起的体温升高,临床表现主要是皮肤干热、无汗、意识障碍,体温高达40℃以上;

2)中暑痉挛:

由于过度出汗、体内水盐过量损失,使细胞外液渗透压降低,水转移至细胞内,肌肉细胞过度稀释,发生水肿,使肌肉产生疼痛性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患者口渴、意识清楚,体温一般正常;

3)中暑衰竭:

由于大量出汗发生水及盐类丢失引起血容量不足,起病迅速,严重者可发生休克。

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率紊乱、轻度脱水、脉搏细弱,血压降低,呼吸快而浅,神志不清,体温稍高或正常。

(二)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

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并创造一个合理、舒适、凉爽的休息环境;加强营养,同时多吃各种瓜类,多吃苦味菜等;平时多喝些淡盐水或清凉饮料,并加强个人防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在高温下作业等;

3.组织措施:

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防暑措施;

4.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耗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从业人员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口渴、无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心悸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喝清凉饮料,在太阳穴部位涂抹清凉油,必要时服防暑药品,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或空调室中,使其仰卧并解开衣扣和裤带,然后先用冰袋敷头部或用酒精擦拭全身等;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

重度中暑者要紧急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

二、一氧化碳中毒及预防

一氧化碳(CO)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刺激性、难溶于水,从感观上难以鉴别的气体。

在生产和生活中含碳化合物燃烧不完全所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大量吸入一氧化碳气体可发生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一)一氧化碳中毒症状

1.轻度中毒:

患者可能出现头痛、头昏、心跳、眼花、四肢无力、恶心、呕吐、烦躁、步态不稳、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如意识模糊、朦胧状态),但无昏迷。

此时只要将患者脱离中毒场所,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数小时后,症状会逐渐完全恢复;

2.中度中毒:

除轻度中毒症状加重外,口唇、指甲、皮肤粘膜出现樱桃红色,多汗,血压先升高后降低,心率加速,心律失常,烦躁,一时性感觉和运动分离(即尚有思维,但不能行动),意识障碍表现为浅至中度昏迷。

及时将患者移离中毒场所并经抢救后可渐恢复,一般无明显并发症或后遗症;

3.重度中毒:

意识障碍严重,呈深度昏迷或植物状态。

常见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正常或迟钝,四肢肌张力增高,牙关紧闭等症状,经过及时抢救后多数重度中毒患者仍可完全恢复,少数患者可能有并发症或后遗症。

(二)防治措施

1.对存有或容易产生一氧化碳的场所加强自然通风或局部通风;

2.对于使用煤气或火炉取暖的宿舍要加强预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达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发生中度、重度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三、电光性眼炎及预防

电光性眼炎是指因紫外线过度照射所致的结膜和角膜浅层的急性炎症反应。

在进行电焊或气焊时,由于未戴防护镜或防护面罩使用不当,电焊弧光射出大量的紫外线而引起眼部的损伤。

(一)主要症状

眼部受到紫外线过度照射后,潜伏期6-8小时,临床表现为两眼突发烧灼感和剧痛,双眼有异物感,剧烈疼痛,怕光流泪,眼睑及面部皮肤潮红和灼痛感,眼部结膜充血、水肿等症状。

(二)防治措施

1.做好防护工作:

电焊作业人员和协助扶持焊件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面罩;

2.改善工作环境:

如室内同时几部焊机工作时,最好中间设有隔离屏障,以免互相影响,墙壁上涂刷锌白、铬黄等物质,以吸收紫外线;

3.非电焊人员的防护:

在电焊机周围施工或路经机旁的人,当出现电弧光时,应将脸部转向侧后方;

4.做好体检工作:

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

凡检查出患有活动性角膜性疾病,明显的角膜遗留病患者不宜从事有关的接触紫外线幅射作业。

四、电焊工尘肺及预防

电焊工尘肺是从事电焊的工人长期大量吸入电焊烟尘所引起的一种尘肺。

(一)主要症状

早期无或有轻微症状,有咽干、鼻干、轻度干咳、少量痰、胸闷、胸痛等症状。

有并发症时,症状可明显加重,体征也相应增多。

早期肺功能无异常,随病情加重,肺功能逐渐降低,少数患者肺功能改变明显。

部分患者血清铁含量可增高等。

(二)防治措施

1.改善劳动环境,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及湿式作业,减少粉尘损害;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除尘工作,尽量降低粉尘浓度;

2.尽量使用低毒、低尘焊条;

3.加强劳动保护,在焊接操作时,要戴好防尘口罩,如在罐内焊接,应戴送风口罩和送风头盔;

4.加强营养及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

5.定期体检,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

五、噪声耳聋及预防

职业性噪声聋是指人们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感音性听觉障碍。

在生产中,由于机械的转动、撞击、磨擦、气流的排放,运输车辆的运行等产生噪声,长期在噪声污染的环境下工作,早期会出现听力下降或听阚升高,产生听觉疲劳。

在听觉疲劳发生的基础上,继续长期地接触强噪声,听力损失不能完成恢复。

这是由于内耳感音器官受噪声影响,由功能性改变发展为器质性退行性病变即职业性噪声聋。

(一)主要症状

噪声对人体的主要影响是对听觉系统的影响。

噪声耳聋属于慢性过程,患者初期除主观感觉耳鸣外,无耳聋感觉,交谈及社会活动能正常进行。

随着病情的进展,患者主观感觉语言听力出现障碍,表现出生活交谈中的耳聋现象,即所谓的噪声耳聋。

(二)防治措施

1.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噪声源,同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和隔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

2.对生产场所的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或必须在特殊高强度噪声环境工作时,佩戴符合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这是一项有效的预防措施;

3.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2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有耳聋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者,不得从事噪声作业。

六、沥青中毒及预防

沥青中毒是指因接触沥青而引起的中毒。

各种沥青中以煤焦油沥青的毒性最大,天然沥青的毒性最小。

(一)沥青中毒的症状

1.急性中毒:

工人在太阳光的直接照射下做数小时的沥青(尤其是煤焦沥青)工作,身体裸露部分沾染了沥青粉尘或烟气,因光感作用,极易发生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的一般症状是:

急性红斑、皮肤炎及眼炎,或引起全身症状(如头痛、恶心、倦怠、体温上升等)。

2.慢性中毒:

经常与沥青接触的工人,虽然是少量的接触,或者在开始时并没有明显的中毒现象。

但是长时间接触后,由于毒物的继发性作用,便形成慢性中毒;中毒工人的皮肤上常常出现粉刺、黑痣、毛囊炎、落屑及脓包等现象,甚或引起角化症、乳头瘤及上皮肤癌等症状。

由于接触沥青所引起的“皮肤瘤”发病很慢,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这正是职业病的预防上所应注意的问题。

(二)防治措施

1.操作过程的机械化是预防沥青中毒的根本措施。

在装卸、搬运、使用、堆装等操作过程中,尽可能使其机械化或以其它机械代替人工作业;

2.在沥青加热过程中应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安装局部通风、抽气装置,以消除沥青的烟气与粉尘;

3.为了避免沥青与人体直接接触,除了用机械装卸以外,还应当注意沥青的包装适当;

4.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发给作业人员足够的防护用品和用具:

1)对担任沥青或含沥青制成品的装卸、搬运工作的工人,应发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手套、防护鞋等防护用品。

为了避免沥青粉尘从鞋口灌入,还应发给帆布鞋盖;

2)熬炒、混拌沥青以及在加热情况下使用沥青的工人,应发给以下防护用品:

①工作服,应能防止液体飞沫的沾染及粉尘的侵入;②防护眼镜,不应使用遇热即易熔解的化学玻璃片;为了防止厚玻璃表面遭受灼热沥青飞沫的损坏而影响视力,应在其前方嵌一层薄玻璃;③过滤式呼吸器,以防止沥青挥发出的气体吸入口、鼻;④帆布做的长手套;⑤帆布鞋盖。

铺垫柏油路面的工人最好穿木底靴,以防足底被热沥青烫伤。

5.定期查体,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

七、高原病及预防

海拔在3000m以上的地区,称为高原地区,其特点为气压低,氧分压也相应降低,易导致人体缺氧。

高原建设者、边防战士、登山运动员等如未采取预防措施,可引起高原病或高原适应不全症,又称高山病。

  

(一)高原病症状

1、急性高原病

  

(1)急性高原反应

  短时间内进入3000m以上高原,或高原地区居民在平原生活一段时间后重返高原时,均可产生反应,有头痛、头昏、心悸、气短。

重者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失眠、疲乏、腹胀和胸闷。

检查有口唇轻度发绀及面部浮肿等。

  急性高原反应多发生在登山后24小时内,一般在1~2周内即能适应,症状自行消失。

症状重者可对症治疗,采用乙酰唑胺剂量0.25g口服,每日2~4次,上山前2天起服至登高原后3天。

该药起利尿作用,可降低急性高原病的发病率及其严重程度,并可减轻睡眠时的缺氧状况。

乙酰唑胺可提高动脉氧浓度及改善动脉血的氧合作用,防止进一步损伤肺部气体交换;还可减少蛋白尿和周围水肿等。

泼尼松5~10mg,每日2次口服,上山后用3天有利于减轻症状。

此外尚可用适量镇静剂、各种维生素以及氨茶碱等。

  

(2)高原肺水肿

  发病率约为3%。

在急性高原反应的基础上,当海拔达4000m以上则发病,但也可在2500m快速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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