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概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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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概况Word下载.docx

1.享受教授二级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岗位津贴;

特殊情况,岗位津贴面议;

2.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3.可照顾性安排配偶和1名子女来校工作;

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12万元;

若配偶或子女中1人安排工作,安家费7万元;

若配偶和1名子女都安排工作,安家费2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3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20万元);

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5.配备学术助手;

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二、学术骨干 

1.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岗位津贴;

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10万元;

若配偶或子女中1人安排工作,安家费5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8万元);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三、专任教师 

(一)教授 

1.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2.可照顾性安排配偶或1名子女来校工作;

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6万元;

若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安家费1万元;

3.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年收入7万元以上(含每年1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系部创收、教学奖励、科研奖励按学校政策另计;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5-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4万元);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再增加安家费2万元和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注:

引进后在我校从事与本专业技术职称对口的教学工作的其它正高职称与高教系列教授享受相同待遇。

(二)博士 

1.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2.可照顾性安排配偶来校工作;

若配偶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6万元;

若配偶安排工作,安家费1万元;

3.未达到副教授申报资格前,享受副教授的校内岗位津贴;

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每年1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

系部创收、教学奖励、科研奖励按学校政策另计;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4-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4万元);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三)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本科院校) 

1.特需专业、急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50%的产权;

一般专业提供校内三室一厅住房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2.安家费:

特需专业2-4万元、急需专业1-2万元、一般专业万元;

3.可酌情安排配偶就业;

4.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五)有学历学位的硕士 

1.特需专业、急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满5年后,赠送50%产权;

一般专业提供两室一厅房屋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特需专业2万元、急需专业1万元;

3.特需专业和急需专业的硕士配偶酌情安排就业;

(五)副教授(本科院校) 

1.特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满5年后,学校赠送50%的产权;

其它专业提供两室一厅房屋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特需专业1-3万元、急需专业1万元;

3.科研经费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四、外聘返聘 

(一)住校高职称、高学历外聘教师 

1.学校免费提供住房、家具供使用;

教授、博士另配备电脑、电视、电话供使用。

2.受聘教师为第一作者、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出版的省级以上精品教材,可享受本校科研奖励;

3.学校每学期按规定标准负担一次从原单位到本校的往返车费;

4.按课程的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讲课费按下列标准计发:

(1)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讲课费为200元/节(课时酬金100元/节、生活津贴100元/节);

(2)博士、本科院校的教授讲课费为150元/节(课时酬金100元/节、生活津贴50元/节);

(3)在读博士生、本科院校的副教授讲课费为80元/节(课时酬金60元/节、生活津贴20元/节)。

(二)其它外聘、返聘教师 

按课程的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课时酬金按下列标准计发: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100元/节;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60元/节;

3.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40元/节。

4.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受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经专家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确定。

5.其它人员的课时酬金由用人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欲知详情,请登录湖南科技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查询,有意者请将简历、科研成果、荣誉证等证书、家属基本情况及要求等相关材料发送到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在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里标明:

“×

×

大学×

专业硕士/博士/学士×

(姓名)应聘×

专业教师”;

简历用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留言栏里摘要,以方便我们工作。

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编:

425100联系人:

李老师宋老师

电话:

63836296382907

传真:

E-mail

湖南科技学院引进人才专业要求及联系方式

进人部门 

专业(方向)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国语言文学系 

写作学/语文教学论 

伍老师:

/电子工程与物理系 

通信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卢老师:

/经济贸易与管理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 

何老师:

/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系 

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 

张老师:

/法 

律 

系 

民商法/国际经济学/哲学 

徐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通信工程/通信原理 

/思想政治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近代史 

唐老师:

/体 

育 

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 

/外国语言文学系 

英语/日语 

潘老师:

/音乐系 

理论/声乐/钢琴 

黄老师:

/教育科学系 

多媒体制作/影视动画制作 

聂老师:

/美术系 

平面设计方向/设计规划园林景观方向 

杨老师: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数学 

/大学英语教学部 

英语教育 

郑老师:

/新闻传播系 

广告学/新闻学/传播学 

/图书馆 

图书馆学 

杨老师:

/说明:

(1)以上各专业方向均引进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其中民商法/国际经济学/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方向引进博士或教授。

(2)引进教授、博士,不受以上专业方向和指标的限制。

(3)学校现有专业均可外聘在读博士、博士、副教授、教授为兼职教师。

湖南科技学院2008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一、招聘公告。

在网络公布引进人才专业、名额、条件及待遇等。

二、投递简历。

有意者请将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到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收 

425100。

请在邮件主题处或信封上标明“×

学校×

专业硕士/博士/教授×

专业教师”。

三、资格审查。

由系部提出面试者名单(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授、博士凡投简历者必列入名单内),人事处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后,确定参加试讲、考试人员。

四、面试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统一在试讲、考试前5—7天发出面试通知,并告知面试相关事项。

五、面试报到。

由面试者本人携下列材料到人事处报到:

带个人简历、任职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近五年来出版著作和论文发表及被收录情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情况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未来五年的个人发展规划以及个人要求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

往届毕业生带学历、学位证书。

由学校通知面试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硕士研究生以上凭票据报销从就读学校来我校的单程路费(硬座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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