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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解读文档格式.docx

(一)英国系统大体上可分为四层:

一阶文件:

质量手册;

二阶文件:

程序文件;

三阶文件:

作业指导书;

四阶文件:

质量记录

(二)德国系统一阶文件:

程序手册;

三阶文件:

各种作业指导书,包括质量记录或表格

 

第八章文件管理

第151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文件。

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四条的原则,明确增加质量管理部门对GMP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的管理要求。

1.文件管理文件化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

2.文件审核部门:

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152条

文件的内容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等相关要求一致,并有助于追溯每批产品的历史情况。

●强调GMP相关技术文件的内容与产品注册资料一致性的要求,并提出可进行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的要求。

⏹文件的法规符合性:

与药品生产许可;

药品注册;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一致

⏹文件的作用:

有助于追溯每批产品的历史情况是文件的作用之一

第153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撤销、复制、销毁记录。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四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补充文件受控发放与撤销,销毁的记录要求。

●文件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

⏹文件的起草,制定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发放,保管和销毁等应按操作规程管理。

⏹文件分发,撤销,复制,销毁等都应有记录

第154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均应当由适当的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五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专门规定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与批准的管理要求。

1.责任到人: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均由相关部门的适当的人员负责,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负责文件的批准

2.可以追溯: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审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155条

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文字应当确切、清晰、易懂,不能模棱两可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五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文件版本号的要求。

1.文件格式:

文件应标明题目,各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2.文字要求:

文字应确切,清晰,易懂,不能模棱两可。

第156条

文件应当分类存放、条理分明,便于查阅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五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文件的分类存放要求。

第157条

 原版文件复制时,不得产生任何差错;

复制的文件应当清晰可辨。

●提出文件复制质量控制的专门要求。

第158条

文件应当定期审核、修订;

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

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的或旧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四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文件定期审核和防止误用的要求。

第159条

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当有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记录应当留有填写数据的足够空格。

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八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记录填写的规范要求。

第160条

 应当尽可能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

●强调客观电子记录的使用

●提出电子打印记录的管理要求

1.提倡电子自动打印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增强其准确性,及时性

2.电子自动打印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的管理要求:

(1)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

(2)操作人应签注姓名和日期

第161条

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

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八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记录更改的规范要求。

●基本要求:

记录应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

●记录更改的规定:

为保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辩,必要时,应说明更改的理由

●记录重新誊写的规定:

为保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行销毁,应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第162条

每批药品应当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

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根据98版规范第六十八条原则,进一步明确批生产记录的范围

●强调质量管理部门对批记录文件的管理责任

●另外对确认和验证,稳定性考察记录提出长期保存的要求

第163条

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

记录的准确性应当经过核对。

  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当有记录;

应当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

关键数据输入后,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

  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当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强调对电子记录的管理

●明确电子记录的录入与核对的控制

●明确电子记录更改与更改途径的追溯性控制

●明确电子的备份保存方式的管理要求

●对电子记录的基本要求:

1)记录数据方式可靠

2)记录的准确性应经过核对

3)就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

1)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

2)应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

3)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立复核。

用电子方法保存批记录的要求:

应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第二节 质量标准

第164条

物料和成品应当有经批准的现行质量标准;

必要时,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也应当有质量标准

●提出物料和成品质量标准的管理要求

●关于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质量标准制定:

1)必要性:

过程控制是GMP的精髓,生产过程需要控制的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质量,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2)标准类别:

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质量标准为企业内控标准

3)制定的原则:

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不低于法定标准;

依据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分析的统计数据;

生产工艺控制的要求以及实际生产的水平制定。

确保成品在有效期内符合法定标准

第165条

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一)物料的基本信息:

1.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

2.质量标准的依据;

3.经批准的供应商;

4.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

(二)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三)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四)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五)有效期或复验期。

●提出物料质量标准的编写内容的管理要求:

1.标准类别:

物料的质量标准指企业的内控标准

2.标准的制定:

物料质量标准指标不得低于(大都高于)法定标准的要求。

主要是增加检验项目或提高限度标准。

3.物料名称:

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通常应与法定名称保持一致

4.标准得内容:

以上9项内容未包括法定标准中的内容也应列入质量标准

5.物料的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规格,包装形式等

6.经批准的供应商:

这里的供应商指生产商,如经销商负责供货,还应注明经销商。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注明产地,并注明自行收购,GAP基地生产或经销商供应。

经批准的供应商包括经企业批准,原料药还应经药监注册部门批准

7.检验方法:

可以是法定的方法,也可以是经验证的其它检验方法。

如仲裁必须用法定的检验方法。

第166条

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

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对于有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需制定质量标准

●当中间产品的质量状态不在改变时,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可用于成品质量评价。

--如片剂的中间检查项目

--如无菌制剂的无菌检测项目在灌装(灭菌后)取样

●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基本要求:

应有批准文号,有质量标准。

如广东两个制剂中间体文号:

奥美拉唑微丸(国药准字H)

●委托加工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必须有质量标准;

●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质量评价的前提条件:

1)当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至完成生产全过程,不会再发生变化时

2)而且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中间产品质量指标的检验结果可用于成品质量评价

第167条

成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包括:

(一)产品名称以及产品代码;

(二)对应的产品处方编号(如有);

(三)产品规格和包装形式;

(四)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五)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六)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七)有效期。

●提出成品的质量标准编制内容

第三节 工艺规程

第168条

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作要求。

工艺规程的制定应当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

●强调不同生产批量都应当建立各自的工艺规程和批生产记录

●生产工艺规程的唯一性:

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有经企业指认的工艺规程。

●包装工艺规程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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