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社会保障税对就业水平影响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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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社会保障税对就业水平影响研究
摘要:
在欧盟主权债务危机之后,欧洲许多国家都面临着严峻的失业?
?
题。
为了提高就业水平,21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纷纷对社会保障税进行减税改革,以减轻企业税负,增加就业激励。
究竟社会保障税改革对就业如何产生影响,其效果如何,是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以北欧五国为个案,对北欧五国社会保障税具有的特征进行分析,探究社会保障税与失业率、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的关系,研究了社会保障税对就业产生影响的机理,运用面板数据对北欧社会保障税的就业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社会保障税税负水平与就业呈现负相关,且社会保障税(占GDP的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就会引起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分别下降0.72和0.53个百分点,失业率上升0.14个百分点。
为此,应完善以提高就业激励为目标的欧盟社会保障税政策非常必要。
关键词:
社会保障税;就业率;失业率;劳动参与率中图分类号:
F81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
2101(2017)05-0047-07
一、北欧社会保障税在欧盟区域中凸显的特征
社会保障税(SocialSecurityTax)又称社会保险税
或社会保障缴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s),主要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
社会保障税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征收的用以筹集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的一个税种或者一个相对完整的税系,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战后,欧盟各国纷纷建成福利国家,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主义政策,但是由于所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社会价值观念、政治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路径的不同,欧盟最终形成了区域特征明显的社会保障税制。
欧盟的社会保障税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种模式:
大陆模式、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北欧模式和地中海模式。
社会保障税负由高到低依次为欧洲大陆国家、地中海国家、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和北欧国家
(详见表1)。
欧洲国家往往在高水平就业保护(地中海模式)与失业福利的高覆盖(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与北欧模式)两种模式间取舍,而大陆模式选择了居中水平。
在劳动力市场上,北欧模式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效率更高,大陆模式与地中海模式相对比较公平。
其中,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相对于其他区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一)北欧社会保障税负相对于其他区域处于最低水
平
根据表1,可以看出在欧盟四大区域中,大陆国家的社
会保障税负最高,平均水平在16%左右,地中海国家次之,基本在12%左右,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国家平均水平在
6.5%左右,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税负最低,平均在5.5%左右。
这种税负水平无疑减轻了雇主和雇员的负担,有利于降低劳动力成本。
(二)社会保障税使得各国劳动税负普遍持续走高,而北欧劳动税负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社会保障税主要为社会保险计划提供资金,欧洲的社会保障计划相比国际其他地区花费的成本更高。
结果,社会保障税过高引起欧盟许多国家劳动税负愈加沉重。
社会保障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构成劳动税的两大主要组成内容,劳动税即主要针对工资收入(劳动力成本)征收的税,劳动税负通常用的衡量指标为社会保障税等劳动税的总和占劳动力成本的百分比,通常又称为税收楔子(Taxwedge),此时社会保障税负则用社会保障税占劳动力成本的比重来反映。
以2015年为例(见表2),劳动税收负担最重的是大陆模式的比利时(55.3%)、德国(49.4%)、奥地利
(49.5%)、匈牙利(49.0%)、法国(48.5%),其次是地中海模式的意大利(47.9%)、希腊(39.3%)、葡萄牙
(42.1%)、西班牙(39.6%)和北欧模式的芬兰(43.9%)、瑞典(42.7%)、丹麦(36.5%)、冰岛(34.0%)、挪威
(36.6%);即使是税收负担最轻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
英国(30.8%)、爱尔兰(27.5%),也与同时期的美国
(31.7%)和日本(32.2%)相当。
丹麦虽然社会保障税税负比较低,但是它的劳动税负相对比较高,原因是丹麦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非常高,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高达35%。
相比OECD的平均社会保障税率27.4%,美国综合社会保障税率16.5%,欧盟各国的劳动税收负担相对都是比较重,北欧的劳动税负相对较轻。
(三)北欧雇主与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税之比高于其他区域
除了丹麦,欧盟27个国家社会保障税均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雇主支付部分要更高一些,2015年在表3中列出的部分OECD国家中雇员社会保障税负由高到低排名大致为大陆模式的斯洛文尼亚最高为19.0%、德国为17.2%、波兰为15.3%、匈牙利为14.4%、奥地利为14.0%、荷兰为
12.1%、卢森堡为11.4%、比利时为10.8%、法国为10.3%、斯洛伐克为10.2%、捷克为8.2%;其次是地中海模式的希腊为12.4%、葡萄牙为8.9%、意大利为7.2%、西班牙为
6.4%;再次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英国8.4%、爱尔兰
3.6%;最后是北欧模式的芬兰8.7%、瑞典5.3%、挪威
7.3%、冰岛0.3%、丹麦0%。
美国、日本雇员承担的真实社会保障税率分别为7.0%和14.3%,OECD国家雇员平均社会保障税负为8.2%。
而从雇主实际税收负担相对于雇员的负
担之比,爱沙尼亚达到21倍多,冰岛达到23倍多,瑞典达到4.5倍多,相对于其他区域处于比较高的状态。
(详见表3)
(四)北欧更加注重通过社会保障税的改革推行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
欧盟四个模式在社会保障税与就业关系方面各有其特点。
大陆模式代表国家有法国、奥地利、德国、荷兰、比利时,主要依靠社会保险来救助失业者和提供养老金,这些国家的就业保护强于北欧国家。
工会力量也很强大,并在扩大集体议价结果的问题上享有法律保护。
强调有序竞争和社会责任,主张高福利高税收。
地中海模式注重对老年人养老金的公共支出。
严格立法保护(并减少)失业,并对提前退休提供慷慨支持,以减少求职者人数。
代表国家有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主张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强调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不主张国家过多干预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提供相当优厚的社会补助,现金补贴主要给予符合工作年龄的人(欧盟规定劳动年龄通常为20~64岁)。
工会势力单薄,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代表国家包括英国、爱尔兰。
北欧模式在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最大,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有着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强大的工会带来工资方面的高度平等,代表国家有丹麦、瑞典、
芬兰、冰岛、挪威。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
近年来,许多国家有选择地减少雇主所分担的社会保障税率,同时向一些雇主提供补贴,用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为了提高就业水平,欧洲许多国家开始实施减轻特定群体如低收入者社会保障税等劳动税负、扩大税基等改革措施,同时将减少的社会保障税等劳动税负转移到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友好型的税种上,如消费税、环境税和财产税等。
尤其是北欧采取了一些减轻社会保障税负的措施以推进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瑞典为增进年轻人就业,对雇佣年轻人的雇主给予了为期
1年的税率优惠,2015年1月1日起减少对雇佣青年劳动者雇主的社会保障税(增加减免扣除),2016年1月1日起恢复对雇佣青年劳动者雇主的社会保障税。
挪威从2015年
1月1日起将雇员和自主雇佣者的社会保障税起征点由
2014年的39600挪威克朗提高49650挪威克朗,①旨在减轻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税负,同时增加雇主雇佣低收入人群的雇佣激励。
由于丹麦、冰岛等国一直实行低税的社会保障税和高税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丹麦、冰岛等国在减轻劳动税负方面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上。
②
二、北欧社会保障税对就业水平产生影响的机制
市场经济中,由于工资的存在,社会保障税的法定归
宿与实际经济归宿有所不同,同时社会保障税的税基、税率、纳税限额、缴税方式等税制要素通过与最低工资制度、社会福利(给付)制度、劳动市场相互作用,影响了劳动力成本,对就业产生了影响。
北欧以其独特的社会保障税特征,对就业产生了明显的积极效果。
(一)北欧社会保障税负较低使劳动力市场更加有效劳动供给和劳动需求是影响就业的两个主要方面。
社
会保障税作为劳动税的一种,影响了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
劳动力需求可以表示为雇主支付给单个劳动力的全部工资的函数,其中包括社会保障税。
一般雇员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税率或社会保障税中雇员缴纳部分的减少会增加劳动力供给;类似,雇主劳动税收的减少通常认为会增加劳动力需求。
因此,税收变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共同作用。
而这种共同作用取决于经济主体的行为反应,通常用弹性来表示。
需求或供给弹性越大,对税收变化的反应越大,结果由弹性较小的一方承担更高的税负。
这在经济学理论上称为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归宿效应。
从上述分析可知,北欧社会保障税负水平相对于欧盟其他区域较低,这将有利于其他区域劳动力流入到北欧,增加劳动力的供给水平,使劳动力成本降低,有利于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这一点可以从欧盟四大区域劳动参与率③的高低体现出来(见图1-
图4)。
很明显,北欧国家的劳动参与率高于其他区域,有足够的劳动力供给,这样才能使工资更能体现劳动力的价格,劳动力市场会更加有效。
(二)北欧社会保障税与劳动税综合作用抑制了贫困和失业陷阱的产生
“贫困和失业陷阱”理论具体到社会保障税而言,是指个人通过努力工作试图来提高自己的收入,但缴纳社会保障税和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收入额反而比不努力时的实际收入额少,即努力程度与实际收入之间是负相关的关系。
同时,在社会保障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共同作用下,某些低收入者事实上存在着一个很高的“失业时的实有收入”对
“就业时的实有收入”的替代率,即低收入者如果放弃工作选择失业时可能得到的净补助收入与其工作时缴纳社会保障税等税后净收入的比率。
换言之,如果选择工作所获得的收入与选择失业津贴的福利收入在数量上非常接近,当社会保障税过高时,领取失业津贴的人所获得的收入实际上高于许多工作者所得到的税后收入。
结果,一方面会抑制低收入者工作的积极性,由就业转为失业;另一方面,在法定最低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接受救济的失业者再就业所增加的家庭净收入很少,甚至为零,同样会抑制失业者再就业的积极性。
根据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北欧社会保障税负平均水平最低,劳动税负也处于第三的水平,瑞典
是42.9%,芬兰是43.1%,丹麦是38.2%,平均水平只比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稍高一点,相比其他模式都要低。
这样就会使劳动者的努力程度与实际收入之间呈现正相关,对低收入者就业有激励作用,有效避免了贫困和失业陷阱的产生(见图5―图8)。
(三)北欧社会保障税减轻了社会保障税税基及税率的抑制效应
由于社会保障税大多采用比例税率且对工资薪金所得课税封顶不封底,即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征税且没有规定免扣除,也未将家庭人口规模、结构和其他特殊情况考虑在内,同时对除工薪收入以外的收入?
目如财产、资本利得、投资所得、租金、利息、股息等不征税,社会保障税的这些特征都使得社会保障税带有强烈的累退性质,使得低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
原因在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一般低于社会保障税封顶限额的规定,即低收入阶层的全部所得都要作为课税对象征税,而高收入者的收入一般高于规定的封顶限额,也就是说高收入者收入中仅有一小部分作为课税对象,且缴纳的税额在高收入者全部收入(包括财产、资本等所得)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