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道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链路运行与维护来源采购文件DOC 34页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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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渭南市便民服务中心东配楼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五层

联系人:

杜家勇

保证金汇至:

开户行:

招商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银行帐号:

2016年11月16日

第二章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项

采购项目

采购人

名称:

渭南市便民服务中心西配楼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注:

所有原件备查资料请自行准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下原件名称及单位名称。

原件备查资料须跟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项

采购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

万元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1、保证金数额:

1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账号:

3、缴纳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渭南市便民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附页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备注

100以下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万元

(500一100)万元×

(1000-500)万元×

%=4万元

(5000—1000)万元×

%=20万元

(6000—5000)万元×

合计收费=十+4+20+=(万元)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协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采购进口产品

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本章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协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7)产品成本测算表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

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的一部分。

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协商须知规定供应商在协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在协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2.保证金

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

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除本章第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

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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