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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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0352万元
最高限价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
02包:
320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n)、中国政府采购网p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此项目01包、03包、04包、05包、0包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此标段的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年0月1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年0月20日至0月24日,每天上午:
00-11:
30,下午13:
30-1:
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
南关街福馨家园一单元0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11051
电子邮箱:
21023q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年0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
单位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古城大街50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3231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地址: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西门口支行
收款人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5040112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公告期限:
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02-225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年0月1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2
3
采购人
4
采购代理机构
5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额度
10
采购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投标保证金
一、收取: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1年0月10日1点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各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2包投标保证金:
¥
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简称和标段。
(项目名称简称:
乐都区乡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02包第二次
(2)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银行转帐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汇(转)入以下指定的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二、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有效期
至投标截止之日起0日历日。
14
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提交地点: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15
投标截止时间
201年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中标人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号)及采购代理合同的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