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综合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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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

[解析]依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的淫秽物品。

在题中,秦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并且出卖的行为构成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罪,其出借淫秽光盘给多人观看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因此,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对秦某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第2题

关于法系这个概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法系就是指一国的全部法律体系

法系是一个比较法的概念,是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归类

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

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两大法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考点]法系

[解析]法系不是法律体系的简称,前者是一个比较法的概念,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归类,后者则指一国全部现行法的整体。

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

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两大法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第3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宅基地不归使用宅基地的农户所有,归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用地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农村村民确有需要出卖住房的,可以再申请宅基地,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单位、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考点]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A选项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该条规定,BC选项均不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第4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规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的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

B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法

[解析]《宪法》第112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因此A项表述错误。

《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可见B项表述正确。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可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C项错误。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而D选项中的30日表述错误。

故正确答案选B项。

第5题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C

[考点]行政处罚中罚款限额的规定机关

[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法条有准确的记忆。

《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因此,本题选C。

第6题

我国在加入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作出了两项保留,这两项保留是( 

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民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民事保留和承认保留

商事保留和承认保留

[考点]《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解析]我国加入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作了两项保留,即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根据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

根据互惠保留声明,我国只承认和执行在该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做成的仲裁裁决。

而对于在非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不依该公约承认与执行,如果需要承认与执行的,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办理。

因此A为当选项。

第7题

被告人许某在1998年3月1日深夜,在荒野中抢劫妇女,由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判处许某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以对许某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

所在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进行书面审理后,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法律监督

[考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的方式

[解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采用两种审理方式:

一是开庭审理。

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合议庭的组织下由检察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参加,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评议审判的方式审理案件。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继续支持公诉,并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身份,指出原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提出纠正意见,这对维护国家法制,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书面审理。

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8题

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县环保局调解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行为

不服省司法厅作出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

认为市卫生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的

认为乡政府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D

[考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

[解析]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在于:

(1)确定范围的半径不同。

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

复议的半径明显长于诉讼。

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半径是由三个标准组成:

第一,具体行政行为。

这一标准与行政诉讼的标准的区别不在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概念的含义,而在于与其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复议与诉讼中是有区别的,即抽象行政行为是部分、有限纳入复议范围。

第二,违法不当。

区别于行政诉讼的受案标准违法侵权。

《行政诉讼法》贯穿了一个原则,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指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一般不审查其是否合理,所以只有认为其违法时才可以诉讼。

而行政复议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违法之错与不当之错都要纠正。

第三,侵犯合法权益。

即只要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权益都在复议保护之列。

(2)排除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法》明确排除两类:

第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仲裁、调解;

第二,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

而行政诉讼排除九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行政诉讼排除的其他七类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3)列举案件方面不同。

与《行政诉讼法》相比,《行政复议法》在列举的案件上类型增多,例如,增加了行政许可管理案件、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有些案件类型相同但内容有所扩充,例如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案件,增加了“资质证、资格证”案件。

但须注意这并不具有实质意义,对这两类新增加类型的案件及内容上扩充部分的案件同样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中,A项属于行政调解,对于行政调解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调解行政诉讼;

BD项虽仅出现在《行政复议法》列举的受理案件范围内,但实质上,对这些《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列举的案件,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项正确,对于不合理、不当但不违法的案件,只能提起行政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第9题

甲、乙之间由于债权债务纠纷而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自愿、合法原则的指导下对于甲、乙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

在调解书送达的过程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送达时,甲拒绝签收,于是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

法院对于该调解书进行公告送达

送达时,乙拒绝签收,于是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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