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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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120×
104t~200×
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60×
104t~120×
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
104t~60×
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
104t~30×
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
《砌筑水泥》(GB/T3183-2003)
其他水泥。
1.1.2水利工程建设的水泥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水泥检验原则
水泥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水泥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水泥,在确定水泥供应商后,应至少对其供应的水泥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大型工程每半年对水泥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水泥进场后应对主控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各种水泥按其批号(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及实际一次性进场数量进行主控项目检验,其代表数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等标准的要求。
当同一批水泥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1.1.3各种水泥的主控检验项目及一般检验项目
各种水泥的主控检验项目及一般检验项目表表-1
水泥品种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比表面积(细度)、MgO、SO3、烧失量、碱含量
比表面积、MgO、SO3、烧失量、碱含量、水化热
《砌筑水泥》
(GB/T3183-2003)
细度、SO3、保水率
1.1.4水泥检验取样方法及最少数量
水泥检验取样方法及最少数量表-2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通用硅酸盐水泥
砌筑水泥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1.散装水泥
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使用散装水泥取样器随机取样。
2.袋装水泥
随机抽取不少于20袋水泥,用袋装水泥取样器沿水泥包装袋对角线取样。
中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4kg。
1.2水工混凝土用粗砂、细骨料
1.2.1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
1.2.2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粗、细骨料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2粗、细骨料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混凝土粗、细骨料,应首先使用工程勘察设计选定的料场和料源,对于同一料场和料源应在开工时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大型水利工程的同一料场和料源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工程实施中应对用于混凝土粗、细骨料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粗、细骨料的过程检测应按同一批进场的同一料场(料源)进行主控项目检验,且该批粗、细骨料的代表批量不大于400m3或600t。
1.2.3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粗、细骨料的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3
骨料类型
细骨料
石粉含量(人工砂)、含泥量(天然砂)、泥块含量、细度模数、颗粒级配、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饱和面干吸水率、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轻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
粗骨料
泥块含量、含泥量、超逊径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压碎指标
堆积密度、饱和面干吸水率、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检验
1.2.4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取样方法
粗骨料取样数量表表-4
检验
类别
骨料粒径(mm)
5-20
20-40
40-80
80-150(120)
全项检验(kg)
≥47
≥82
≥154
≥366
过程检验(kg)
≥37
≥62
≥104
≥166
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取样方法、数量及样品处理表-5
骨料
类型
样品处理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过程检验取样数量为不少于37kg;
全项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50kg。
用分料器、人工四分法将样品缩分到检验所需量。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见粗骨料取样数量表。
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到检验所需量。
1.3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
1.3.1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3.2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粉煤灰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2粉煤灰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粉煤灰,首先应根据工程混凝土质量要求选用相应类别(F类和C类)和等级(Ⅰ级、Ⅱ级)的粉煤灰。
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粉煤灰产品,应在首次进场时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若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变更后应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大型工程每半年对粉煤灰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工程实施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的用于混凝土的粉煤灰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粉煤灰的过程检测应按批对主控项目进行检验,且粉煤灰的代表批量应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200t为一批。
1.3.3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用粉煤灰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表表-6
种类
粉煤灰
含水量、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
游离氧化钙、安定性(仅限C类粉煤灰)
1.3.4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取样方法
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进行。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抽取的粉煤灰检验样品,应留样封存,并保留3个月。
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
1.4.1水工混凝土常用外加剂品种
为保证水工混凝土具有适宜的施工性和可靠的耐久性,常掺加普通减水剂、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引气剂、泵送剂等外加剂。
1.4.2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1.4.3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外加剂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2外加剂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外加剂,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需要,并结合工程选定的混凝土原材料进行适应性试验,经可靠性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合适的外加剂种类和掺量。
一个工程掺用同种外加剂的品种宜选用1~2种,并固定生产厂家连续供应。
外加剂在首次使用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若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或更换外加剂品种,应对外加剂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工程实施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同一种外加剂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外加剂的过程检测应按批进行主控项目检验,外加剂的分批以掺量划分。
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50t为一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1~2t为一批。
1.4.4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7
外加剂种类
高性能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
普通减水剂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固体含量或含水量
收缩率比、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1h坍落度损失、密度、细度、PH值
引气减水剂
引气剂
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1h经时变化量、密度、细度、PH值
泵送剂
坍落度增加值、常压泌水率、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坍落度保留值、抗压强度比、含固量、含水量
收缩率比、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密度、细度、PH值
1.4.5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取样方法
水工混凝土固态外加剂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
液体外加剂取样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并混合均匀。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使用该外加剂推荐掺量情况下,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进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
1.5水工混凝土用钢材
1.5.1水工混凝土用钢材品种
水利工程常用的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有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碳素结构钢等。
1.5.2水工混凝土用钢材质量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