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材料3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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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区文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下乡”等活动,

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文体局编纂出版了《武威市文物志》、《凉州区文物菁华》、《走进长城》文物专著,编辑发行了《西路军史料汇编》、《西路军河西浴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选编》。

通过宣传,增进了全区人民对凉州区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了解,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文物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区政府颁布了《凉州区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加强了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开展了文物调查和文物单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充实完善工作,建立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档案,划定了27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展开,区文体局上报区政府公布了66处

县级保护单位,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管理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实行文物保护责任制,文体局每年与相关单位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文物管护的乡镇成立了保护小组,落实保护责任。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区上坚持每年春冬两季文物安全大检查,文体局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了日常管理。

五是开展了国保、省保单位申报工作,通过健全机构、落实方案、积极申报,XX年全区新增秦氏民居、陆氏民居、贾坛故居、王城魁星阁、莲花山塔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新增磨咀子五坝山墓群、旱滩坡墓群、海藏寺、西宁王和高昌王家族墓4处国家级保护单位。

(三)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在先后完成省级文保单位西宁王碑、下双大庙,市级文保单位祖师宫、贾坛故居、莲花山、松涛寺等修复、维修工程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力度争取国家投资,重点对国家级、省级文物进行了抢救与保护维修。

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实施了天梯山石窟陈列馆、白塔寺遗址文物陈列馆及两个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完成了天梯山部分石窟佛像、壁画修复和白塔寺萨班灵骨塔维修工程,《天梯山石窟文物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的论证,并与xx金坤泰投资公司达成了开发天梯山石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的框架协议,《白塔寺保护规划》编制通过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

组织申报并实施了区境内明长城保护维修工程,长城围栏保护工程已实施完毕;

《凉州区长城保护维修方案》一、二期己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一期维修工程正在组织实施,二期维修经费已陆续到位;

罗什寺塔保护维修和修复工作逐步展开;

下双大庙和秦延德故居产权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四)文物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显现。

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文物保护法》既保护了古迹遗址,也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天梯山石窟、白塔寺不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成为我区旅游景区,并和四十里堡西路红军纪念馆被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待游客日益增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文物资源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欠账大,形势仍然严峻。

我区文物点多,地域分布广,大量地处偏远的中小石窟、古墓葬、古遗址得不到有效保护,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特别是一些基本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中,因工作衔接不到位,在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施工现象时有发生,文物安全工作仍然是困扰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文物保护合力不足。

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多年来没有调整完善领导机构和成员,没有召开联系会议,文管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没有专门的文物局,也没有专业的博物馆,缺乏对文物进行日常收缴和管护。

(三)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目前我区文物专业技术人员较少,而文物点多面广,特别是有些文物古迹点地处偏远,许多田野文保点管护人员少,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文物修复、古建修缮、文物保护工程等专业人员极为短缺,难以适应文物修复和科学保护任务。

同时,文博研究队伍出现断层,对文物的研究挖掘不够。

(四)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渠道狭窄。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短缺,田野文物缺乏日常保护经费,古建筑维修经费投入不足。

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预算投入,没有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一些急需维修的古建筑得不到及时修缮,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形成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文物不仅有经济价值,更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提高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借助“法制宣传月”,“三下乡”活动,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在重要的文物古迹点张贴文保法规,普及文物知识,防止因无知导致的文物损坏、毁坏,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

同时,要加强文博研究工作,充分挖掘文物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引起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重视,提高人们对文物的爱惜和保护关注程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凉州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和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断扩大凉州文化遗产的知名度。

(二)完善机制,落实文物保护的各项措施。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一是区上要及时调整完善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委员会领导机构,明确文管会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能,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由“政府统一领导、文管会综合协调、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区文物保护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区文体局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把文物保护“五纳入”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全区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和社会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

文物部门与相关部门在编制规划、项目建设中要相互衔接,密切合作,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要结合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总体规划,制订和完善凉州区文物保护规划,对于一些不可搬动而又有可能被损坏破坏的文物,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如永丰镇陈家烧房、金羊镇秦家大院、大柳乡王城的关帝庙、洪祥镇陈春村的文昌宫、松树乡莲花山的庙宇等文物遗址,要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

对于容易搬动有被盗可能性又无人直接管理的野外文物、无主文物,建议集中保护。

三是充实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文物保护机构,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区文化执法队要会同公安、住建、国土、工商、宗教、环保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安全执法检查,明确职责,各负其责,落实安全措施,完善管护办法。

(三)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区在撤市设区时将博物馆等一些文物机构和专业文博人员上划市上,现有文物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才缺乏,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要充实文物管理干部队伍,特别是专业人才,要通过引

进、培训等多种手段,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

要加强全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聘

请业余文保员和协管员,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四)拓宽渠道,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

近年来由于受财力影响,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因资金短缺而难以实施抢救维修保护。

特别是一些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受损情况严重,抢救清理、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需要投入的资金更大。

因此,建议区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文物保护规划,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逐步得到抢救性维修和保护。

在加大财政扶持的同时,出台保护文物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宗教团体和个人等参与、捐助、开发文物保护事业。

同时,要创新体制,通过上面争取、政府出资、社会募捐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文物保护基金,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五)抢抓机遇,争取项目,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我区地处丝路古道,区内文物古迹繁多,又有详实的文献资料记载,旅游文化产业大有可为、潜力巨大。

要认真实施好已报批的文物保护项目,要有计划、有

重点地组织编制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一批古遗址保护展示、古建筑维修、博物馆陈列展览、可移动文物修复、技防消防防雷等规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发展项目储备库,抢抓机遇申报项目,

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同时借当前全国大文化建设与我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机遇,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丝绸之路旅游文化建设项目。

把相关的文物古迹点建成旅

游观光点,以文化项目建设促进文物保护,进而提升凉州的历史文化品位。

如境内的几处有保护价值的“古宅大院”,可借助农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将其建设成为农村民俗文化博物馆与村民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心,在开发使用中使这一类建筑文物得到保护。

要继续做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整体规划和论证工作,使之与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相融合;

以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促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文物这一珍贵资源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发挥其独特作用,并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要将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文物景区相结合,赋予景区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打造好文物旅游景区,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篇二】

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我州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文化名州”的重要举措,在普查摸底、申报、管理、修缮保护、法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重视普查,文物家底基本摸清。

我州境内有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化遗存409处。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隆务寺及其附属寺院吾屯上下寺、郭麻日、年都乎寺,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和日寺石经墙及和日寺);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

可移动文物2075件、认定425件、登录传输425条。

州博物馆馆藏文物8346件,其中:

一级文物11件,二级文物123件。

全州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3位、省级非遗传承人22位,州级非遗传承人58位。

申报并获批热贡艺术传习中心、点15家。

二是依法保

护文物工作有序推进。

州政府将依法开展文物工作纳入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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