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软硬件支撑服务开发项目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运营商软硬件支撑服务开发项目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营商软硬件支撑服务开发项目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签订地
第一章定义
1.1“甲方”:
有限公司
1.2“乙方”:
XX公司
1.3“甲方关联公司”:
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甲方分公司。
1.4“合同一方”或“一方”:
乙方、甲方。
1.5“合同双方”或“双方”:
乙方和甲方。
1.6“合同”:
本合同正文及本合同附件。
1.7“技术文件”:
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所有技术参数、图纸、设计、手册、专有信息以及其他与合同软件的计算、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8“技术服务”或“服务”: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或乙方专家向甲方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系统的设计、合同系统应用软件的客户化,合同系统应用软件安装、配置、调测、检验,合同系统开通上线、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等。
1.9“培训”:
按合同第二章和附件十一的规定,由乙方/乙方代表向甲方做出的行为。
1.10“合同软件”或“软件”:
合同第二章2.1及附件一中所确定的软件。
1.11“合同系统”或“系统”:
按合同附件一提供的合同软件和/或其有机组合而成的能够正常协同工作的整体,技术文件,技术服务。
1.12“软件”:
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计算机数据和指令的集合,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如果有的话)。
1.13“甲方现场”或“现场”:
对合同系统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14“安装”:
由乙方执行的对合同系统的安装工作,包括软件的装载,及根据设备安装图纸进行连接并将各部分安放到位。
1.15“系统测试”或“调试”:
由乙方技术人员按合同约定进行的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
1.16“初验”:
乙方调试完成后,甲方进行的系统再测试和验证。
若系统满足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则双方签署初验合格证书,系统进入试运行。
1.17“试运行”:
签署初验合格证书第二天起合同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六个月。
在试运行期间内,合同系统持续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
1.18“终验”:
甲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对合同系统的验收,检验合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
若系统满足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则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9“软件更新”:
根据双方的故障报告和要求所作的程序修改和更正,包括软件装载、完成指令和向甲方提供更新文件。
软件更新对程序指标不进行重大改变且不含版本升级。
1.20“版本升级”:
乙方对合同软件所作的重大改进。
该等重大改进是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并保留原软件的设计用途来扩大、更改和加强合同软件。
乙方确认升级后的版本为新的版本。
1.21“远端服务”:
乙方在现场以外的其它地点对合同系统出现的故障、问题以及用户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电话、传真及其它有效方式提供的支持服务。
1.22“紧急处理”:
出现紧急情况时乙方派遣专家赴甲方现场给予的技术支持。
在甲方的合理要求下,乙方应当进行“紧急处理”。
1.23“折扣率”指乙方按目录价给予甲方价格上减让的部分在目录价中所占的百分比。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甲方同意向乙方定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提供的合同系统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本合同标的并非仅指上述附件中描述的一组软件,而是指它们结合而成的一个能够协同工作的整体。
2.2乙方根据合同附件要求的工程进度和附件中合同双方的责任分工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测试、调试和开通,甲方将派相关人员参加。
乙方提供的图纸、操作指南、检测维护手册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文件(以下称为技术文件)列在合同附件中。
2.3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系统需满足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规范、保修条件及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乙方要负责所提供设备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乙方有责任确保其在今后的扩容中提供的设备和软件与其在本合同所提供的软件兼容。
2.4乙方负责接待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参加人数、时间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系统现场培训。
2.5乙方负责派遣其健康、熟练、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对合同系统进行安装、调测、验收测试、开通和试运行。
2.6乙方保证,如甲方要求,乙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软件兼容的补充软件开发及服务。
2.7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严重技术问题甲方要求紧急处理,乙方技术人员应按照合同及附件中的有关内容,在承诺的时间内解决技术问题,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8双方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的唯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章价格
乙方提供的合同系统软件开发及服务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总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
【】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分项价格清单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的最高报酬,是税后价格且固定不变价。
第四章付款条款
4.1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银行用人民币支付。
4.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4.3合同第三章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4.3.1第一笔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不迟于30天,通过【转账】
(选择转账、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额,即合同总价的【20%】,计【】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1)双方认可的开发进度达到20%的说明材料。
4.3.2初验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不迟于30天,通过【转账】
(选择转账、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初验款额,即合同总价的【60%】,计【】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1)由乙方、甲方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原件一份。
4.3.3终验付款
(选择转账、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终验款额,即合同总价的【20%】,计【】元(大写:
(1)由乙方、甲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原件一份。
4.3.4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4.4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6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名称: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章开发、安装,系统测试,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进度要求,完成合同软件的开发工作。
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当天通知甲方,并在【3】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
开发过程中,乙方应当在【3】工作日内回复甲方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开发进度及地域参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5.2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软件开发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软件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
为此,双方同意:
5.2.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
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
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5.2.2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
5.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
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5.3双方应在安装开始前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从安装开始到合同系统终验合格与合同系统有关的工程和技术事务。
详细安排将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而定。
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来完成上述工作。
如果存在问题和争议,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且在合同系统现场友好协商解决。
每天的主要工作,工作进度,所有问题及解决方法应用中文记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每周签字。
5.4安装及系统测试
5.3.1乙方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1周向甲方提供2份有关合同系统安装的技术文件的复印件。
安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按期开始。
5.3.2如果现场机房不能按时到位,安装和调试也将作相应的推迟。
甲方应在附合同约定的的安装开始日期前1周通知乙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表,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安装延迟和验收延迟的一切责任。
5.3.3软件的安装和系统测试应由乙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装及测试的技术程序执行。
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本着专业精神,采取科学的安装及测试的技术程序执行。
5.3.4甲方应提供足够的和合格的技术人员配合软件的安装及系统测试。
5.2移交测试、初验
5.3.1乙方应自行携带测试所需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至甲方现场,并提供验收手册给甲方。
验收手册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移交测试的依据。
5.3.2移交测试应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在乙方人员的指导和协助下按照有关测试规定进行。
测试结果应作记录并应在移交测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代表确认签字。
如果甲方确认所有合同系统指标都达到验收规范的规定,移交测试验收证书应在测试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代表签署。
移交测试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在移交测试完成后,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进行合同软件的联网测试,联网测试顺利完成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合同系统进行初验,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确认初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签署两份初验合格证书,双方各执一份。
5.3.3如果存在对合同软件无实质性影响的微小故障,在乙方对这些故障采取及时措施进行修理或替换,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仍将由其授权代表签署初验证书。
5.3.4如果合同软件中的任何一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初验能够尽快再次进行。
再次初验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合同约定的初验日期不变更,违约条款仍将适用。
5.3试运行及终验
5.3.1为了监督合同系统的详细运行情况,甲乙双方同意对该系统进行6个月的试运行。
对于任何在试运行期间的故障,乙方应将故障描述、原因和处理措施的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